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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艾瑞克·阿諾德,美國人,1997年畢業于波士頓大學,此後幾乎每份工作都以被炒魷魚告終。曾嘗試表演單口相聲,結果屢次被噓下舞臺。最大的成就是賣給傑伊·萊諾(《今日秀》的主持人)一條笑話,賺了50美元。2004年孤身跑到新西蘭,種了一年葡萄,學習釀酒,回來寫成一本書《在那葡萄變成酒的地方》,在全球共賣出1萬本。但這是一本關於葡萄酒的好書。
艾瑞克·阿諾德
“有時候,我很懷念新西蘭的生活方式,懷念那裏生活的簡單和美好,藍天白雲,很多的空間,很多的戶外活動,釣魚,燒烤……他們從不將大自然視為理所當然,而是充滿感激。在那裏,生命的重點是怎麼生活,而不是事業。”艾瑞克·阿諾德在電話那頭猶豫了半天,然後對本刊記者説,“但是,怎麼説呢?紐約的很多東西,我同樣割捨不下……”
這也難怪,如今他在紐約的日子過得很不錯: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在《福布斯》做記者,舒適的公寓,豐厚的薪酬,又跟一個美麗的女人訂了婚。
5年前,他離開紐約,前往新西蘭種葡萄時,可沒覺得紐約有什麼好。那時候,他在一家公共電視臺做一份毫無意義的工作,每天在一個“醜女人”手下封裝電視郵購信件。沒有女朋友,每晚回家之後,就喝下一大杯杜松子酒,後來又改喝威士忌,因為那東西只要一瓶酒能讓你不由自主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近女色”。被“醜女人”炒魷魚之後,他就只喝得起最便宜的啤酒了。
百無聊賴中,他去了新西蘭度假,就在最後一天去了馬爾博羅地區逛酒莊。當時的馬爾博羅名氣很大,被稱為新西蘭的葡萄酒之鄉,尤其以出産“長相思”聞名,因為那裏一年有300多天的陽光,年降水量低,又有營養豐富的石質土壤和涼爽的海洋氣候。
那天早晨10點30分左右喝到的第一口長相思,讓他第一次真正迷上了葡萄酒。之前,他也自以為是“葡萄酒專家”,其實只是懂得怎麼花20美元把自己灌醉而已。
他閉著嘴唇,嘬著舌頭,不懂如何描述那種味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意猶未盡。到了中午時分,他有點搖搖晃晃了,可還有5個酒莊沒有去。回到車上,他偷了導遊的麥克風開始唱起了卡拉OK,完全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麼,或許還把上衣脫掉了。就這樣,從一個酒莊到另一個酒莊,從一瓶嘗到另一瓶,酒是越喝越好喝。
回到紐約後,他徹底對新西蘭長相思著了迷,每到一個酒店,要麼買産自新西蘭的葡萄酒,要麼詢問有關新西蘭葡萄酒的事情。每晚狂飲長相思之餘,他想讀一些關於新西蘭葡萄酒的評論,但那些文字無一例外讓他覺得晦澀難懂,不知所云。
有一天晚上,也許是長相思喝多了的緣故,他的腦子裏突然蹦出一個奇怪的念頭:何不去新西蘭的酒廠打工一年,踏踏實實地學點葡萄酒的知識,種種葡萄,釀釀酒,回頭把這段經歷寫成一本書,豈不好玩?
有什麼比在戶外清新的空氣中乾活,然後整天喝酒,一頓飯吃上3個小時更好的事情呢?況且,能有多難呢?他想。
於是,他終於辭掉了工作,賣掉了公寓,踏上了真正的葡萄酒之旅——馬爾博羅地區艾倫·斯科特酒莊的主人接納了這個頭腦發熱、毫無經驗的美國佬。只不過,美國佬完全低估了自己身為城市動物的惰性,也沒有想到,葡萄園的工作會那麼辛苦,還險些被一個就要爆炸的盛滿葡萄酒的大罐子送上天去。
新西蘭葡萄收穫季節
一年後,他還真寫了一本書,不僅出版了,居然還翻譯成了中文,書名叫《在那葡萄變成酒的地方》。在書中,他這樣描述在新西蘭葡萄園的生活:“從我在酒廠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毫無疑問的是,我給自己找的活兒,又濕又冷,又臟又曬,讓人肌肉腫脹,渾身酸痛,皮肉受苦,傷筋動骨。等到第二天,所有這些罪又都重來一次。”
我是在前往澳大利亞的飛機上讀完他的書的。正如他所説,在一片遙遠的土地上釀造葡萄酒,聽起來如此浪漫,但即使在正常的年景,也是一種折磨人的生活,只有一些非同尋常而又令人敬畏的普通人才會癡迷於此。就像他書中寫過的酒莊主人艾倫,釀酒師傑瑞米,跟每串葡萄道別的海馳……
這些人發自內心的熱愛在葡萄園裏工作的每一天,他們喜歡弄臟自己的雙手,喜歡幫助葡萄藤釋放出與生俱來的那種潛能,並把自己看成是整個生産過程中的一部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這個過程中的一點一滴都是那麼的激動人心,樂趣無窮,但同時又是那麼的單調乏味,讓人筋疲力盡。
我在澳大利亞遇到了許多類似的人,像阿德萊德丘陵的約翰·愛德華,一個熱情奔放的酒莊老闆,花大半生的時間在生意場打滾,然後把賺到的錢全部花在一個葡萄園裏;邁克拉倫谷的德魯·努恩(DrewNoon),在外面流浪多年,最終回到父親留下的小酒莊,專心致志一年只釀3000瓶葡萄酒;飛行員的兒子斯科特,跟葡萄藤、袋鼠們在一起時比跟人在一起更自在;巴羅薩山谷的彼得·萊曼老夫婦,一個釀酒,一個做菜,在一個葡萄園裏相守了一輩子……對這些人來説,釀酒不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生的癡迷。
不同的是,我到澳大利亞的時候,聖誕假期還未真正結束,葡萄的收穫季節還未真正開始,絕大部分酒莊還處在開工之前的閒散狀態,我只是不停地從一個酒莊喝到另一個酒莊,逢人就聽人講故事,講葡萄酒,而不必像艾瑞克那樣整天從衣服裏往外挑葡萄皮,或者沒完沒了地清洗酒缸。但我體會不到的是,第一批新鮮的葡萄汁飛濺到衣服上時,那種全身亢奮的激情。
在書的結尾,他説:“我真的很想讓那種寒冷、潮濕和臟亂再次光臨自己的身體。”但這只是説説而已。一年後,他帶著4瓶自己幫忙釀的葡萄酒離開了新西蘭,回到紐約,很快在《葡萄美酒》雜誌找到了一份工作。還有,他減掉了20多磅肉,所有的褲子都不能穿了。
那4瓶酒至今仍留在他的小冰箱裏,捨不得打開來喝。其實,有兩瓶很可能已經不能喝了,但他仍然視為珍寶,與其他的寶貝擺在一起。這是他5年來的收藏,不過50多瓶而已,其中最貴的一瓶也就250美元,是2005ChateauneufduPape。他一如既往地鍾愛新西蘭長相思,尤其是馬爾博羅地區的,因為他認識那裏的每一位果農、釀酒師,他知道是什麼樣的人,經過怎樣的辛苦勞作,釀就了這樣一瓶葡萄酒。
事實上,現在他看任何一瓶葡萄酒,首先想到的是誰釀的,怎麼釀成的,經歷了什麼樣的過程,其中有多少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汗水和艱辛?不僅是一瓶酒,一隻雞,一瓶可樂,都是如此。
自從他離開後,艾倫·斯科特酒廠變得更大了。一直有點委屈的傑瑞米離開了艾倫的酒廠,去了另外一家更大的酒廠。卓士的啤酒廠生意變得很大,出口到美國和亞洲,但還是那麼好喝。艾倫的孩子們都結婚了,包括最小的女兒薩拉。
“我對葡萄酒的愛,與其説是一種對物的愛,不如説是對一種生活方式的熱愛。”艾瑞克告訴記者,然後話鋒一轉,突然説起了新西蘭。
“那麼小的一個國家,漂浮在大海中央,與世隔絕。如果沒有親身去過,你無法體會它是多麼的純凈與美麗。在那裏,你整個人都會覺得很放鬆。”
“新西蘭人很奇怪。他們釀造世界上最美味的葡萄酒,卻並不懂得欣賞自己的酒。他們對自己的葡萄酒有多好都毫無概念。他們更願意喝啤酒。他們對美食也沒什麼興趣。那裏食物的原料都是一流的,水果、蔬菜、肉、海鮮,都是昨天還在路上走,今天就跑到你的餐桌上的那種,但新西蘭人卻總有辦法把它們做得很難吃。他們每天吃的就是三樣東西,魚、薯條和肉餅。”
“他們的頭等大事是橄欖球。早餐、午餐、晚餐、走路、開車、睡覺,都在討論橄欖球。沒有為什麼。他們只是喜歡這樣。”
在採訪過程中,他的狗一直在旁邊叫喚。我不禁想起與我一起去澳大利亞的攝影師,他的澳大利亞之行最大的收穫不是酒,而是準備養一隻狗——我們去的每一家葡萄園幾乎都有狗,人與動物之間有一種異常親密的關係。但艾瑞克説,這只是他未婚妻的狗,他實在沒有多少選擇餘地。他的未婚妻也遷就他對葡萄酒的癡迷,但在該花多少錢在葡萄酒的問題上,他們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他總嫌太少,而她總覺得太多。
當然,和絕大部分美國人一樣,他不是那種會在週二晚上隨隨便便打開一瓶50美元勃艮第的人。在餐館裏開一瓶100美元的葡萄酒,對他來説是一年只許發生一兩次的奢侈。他始終堅持一個關鍵的信念,只要懂得一點點釀酒的知識,再加上一點好運氣,20美元足夠讓你品嘗到極美味的葡萄酒,而且一醉方休。
他的書裏記錄了他生平最美好的一次喝酒經歷。那是大學畢業不久,他背著包週游歐洲,到處找酒吧喝酒。有一個晚上,在佛羅倫薩的一個小酒館,與幾個萍水相逢的美國人和意大利人一起吃飯喝酒。意大利人不會説一句英語,而美國人不會説一句意大利語,放在大號杯子裏的基安帝紅葡萄酒像血一樣紅,稻草一樣便宜,卻把桌上的每個人都連在一起,一切語言、宗教、文化的差異都消失了。那個悶熱的夏夜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但他清楚地記得當時大家是怎樣的快樂,高談闊論,他們的生活、家人、憧憬和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