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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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塞罕壩機械林場一角。1962年建場以來,經過幾代林場人的不懈奮鬥,昔日的塞外荒原變成了華北的綠色明珠,林木總蓄積1000多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到80%。 本報記者 肖潘潘攝
保護生態環境,既是發展問題,也是民生問題。讓百姓呼吸清潔的空氣、喝上乾淨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産生活,是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實現天藍、水清、地綠、山青,解決人們關切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
10年來,中國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02年,空氣質量達標城市的人口比例僅佔統計城市人口總數的26.3%;暴露于未達標空氣質量的城市人口占統計城市人口的近3/4;七大水系741個重點監測斷面中,僅有29.1%的斷面滿足Ⅰ—Ⅲ類水質要求。
2011年,325個地級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標準的比例為89.0%;十大水系的469個國控水質監測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佔61.0%。
積極回應百姓關切 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越來越強。“日子好了,天變灰了,大氣不敢喘;荷包鼓了,水變黑了,有水不能喝。”一些地方過去流傳的這些民間話語,直接反映了群眾對身邊生態環境的關切。
2011年秋冬之交,霧霾天氣連續襲擊全國不少地方,引發公眾對空氣中細顆粒物的廣泛關注,一時間PM2.5成為熱詞。其實,環保部門早已針對細顆粒物防控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公眾對PM2.5的關注加速了這一進程。今年2月29日,增加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三項常規監測指標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正式發佈,省會以上城市陸續開始監測PM2.5,讓百姓看到了政府治理大氣污染的決心和實際行動。
9年前,山東省微山縣留莊鎮農民劉傳平眼裏的南四湖是水草不生、魚蝦絕跡的“醬油湯死湖”,而今,面對碧波盪漾的湖面,他自豪地告訴記者,由於水質改善,對水質敏感的小銀魚、毛刀魚又出現了。
這樣的改變源自持續的水污染治理。特別是“十一五”以來,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城市污水處理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果。截至2011年末,全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1.12億立方米,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2.6%。
飲用水安全牽動社會的神經。根據1996年國家環保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的調查報告,83.31%的地表水源和27.71%的地下水源達不到標準。近十年來,國家對飲用水源地的治理與保護力度空前。2011年,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共監測389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結果表明,環保重點城市年取水總量為227.3億噸,服務人口1.63億人,達標水量為206.0億噸,佔90.6%。
每天一大早,家住廣州市天河區凱旋新世界小區的居民,都自覺地將分類清楚的垃圾投放到相應的垃圾桶。經濟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消費不斷擴大,生活垃圾産生量也迅速增加,被垃圾包圍的煩惱困擾著許多城市和鄉村。著力破解垃圾圍城問題提上各級政府的議事日程。10年來,我國城鎮生活垃圾收運網絡日趨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數量和能力快速增長,極大地促進了城鎮環境的總體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年清運量2.21億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63.5%。
值得一提的是,到“十一五”末,全國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14.29%和12.45%,均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下降10%的減排目標。“十二五”規劃又將削減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作為約束性的減排指標,彰顯了黨和政府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的決心。
整治突出污染問題 保障百姓環境權益
由於未能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關係,一些地方曾經發生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污染。一個時期,陜西鳳翔、湖南武岡、廣東清遠、浙江台州……一系列兒童血鉛超標事件震驚全國,重金屬污染整治刻不容緩。
2011年,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等國務院九部門組織的環保專項行動,聚焦重金屬污染企業,嚴厲打擊其污染行為。
到2011年底,全國各地環保部門共排查鉛蓄電池企業1962家,全國81%的鉛蓄電池企業被取締關停,只有315家企業正常生産。2012年的環保專項行動,依舊緊盯重金屬污染,全面整治重有色金屬礦採選、冶煉等重點行業及重金屬排放企業,有效遏制了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的勢頭。
除了“鐵腕整治”重金屬污染,2003年至2011年,環保部等九部門每年都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先後開展醫藥製造企業、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增塑劑生産企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相關企業等專項執法檢查,在長江、松花江、南水北調東線和中線等重點流域開展水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據統計,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600萬人次,檢查企業689萬家次,查處環境違法問題16.5萬個,督辦解決3萬多個群眾投訴集中而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問題。
在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同時,源頭治理力度也不斷加大。2005年初,一場被稱為“環評風暴”的環保執法行動,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國家環保總局通報30個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大型建設項目名單,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並將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懲處。其後,掛牌督辦、區域限批、行業限批等環境執法的新手段顯示威力,卡住了一批“兩高一資”和産能過剩項目,從源頭上避免了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風險。
2003年,農業部成立草原監理中心,我國的草原執法監督機構從無到有,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2003至2011年,全國共依法查處開墾草原、非法徵佔用草原、非法採集草原野生植物等草原違法案件10萬餘起,有力打擊了各種破壞草原的違法行為,初步扭轉了草原生態加速惡化的勢頭,局部地區草原生態環境開始步入良性發展軌道。
“十一五”以來,隨著群眾環境意識的提高,環境投訴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長。為暢通群眾環境投訴渠道,各地陸續開通了12369環保舉報熱線。2009年6月5日,環境保護部開通 “010—12369”舉報電話,承諾“有報必接、違法必查,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目前,全國約有94%的縣級以上環保部門設立了舉報電話,1532個縣級環保部門安裝了12369電話自動受理系統,可以通過語音自助受理群眾的舉報,有1891個環保部門實行24小時人工接聽群眾舉報。
不斷完善法規制度 有力促進污染減排
浙江海寧寶峰熱電聯産企業老總傅寶成,看著報表樂開了花——雖然投資規模不小,但是因為既能發電又能為周圍印染企業提供熱蒸汽,做到了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雙豐收。正是《循環經濟促進法》讓老傅獲得了當地政府的特殊支持。
《清潔生産促進法》、《水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過去10年,是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最為密集的時期,這些法律法規,成為環境和百姓健康的“保護神”。
針對群眾關心的環境質量問題,國家修訂了一批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環境質量標準,如《聲環境質量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一些工業排放標準不斷加嚴,有力促進了污染物減排。截至“十一五”末,我國累計發佈環境保護標準1494項,覆蓋水、空氣、土壤、噪聲與振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生態保護、核與輻射等各個領域。
環境質量的改善離不開環境保護投入的增加。“十五”期間,全社會環境保護投資比“九五”時期翻了一番,佔GDP的比例首次超過1%;2009年,全國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4525億元,比2005年增長89.5%;環境污染治理投資佔GDP比重由2005年的1.30%提高到2009年的1.33%。其中,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2512億元,比2005年增長94.8%。
在農村,“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的狀況正在改變。中央財政自2008年起設立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實行“以獎促治”政策,推動農村污染整治提速。截至2011年底,共安排80億元用於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帶動地方投資97億元,涉及1.63萬個村莊,受益人口4234萬人。2012年中央財政又安排55億元資金支持農村環境整治工作。
農村能源結構的變化也促進了農村環境的改善。截至2011年底,全國沼氣用戶達到4000多萬戶,佔適宜農戶數的34%,受益人口達1.5億人。目前全國每年沼氣生産量達到150多億立方米,相當於年替代化石能源2500多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萬噸。
宜居安康的環境,是社會發展的基礎、人民幸福的保障。基本的環境質量是一種公共産品,是政府必須確保的公共服務。我們相信,隨著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入人心,各地將涌現更多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成果,中國的生態環境將一天比一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