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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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業務費用支出包括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及其他費用;公募基金會一般都有籌資費用支出,而很多非公募基金會則無籌資費用。
近日,自詡“百分百網絡微慈善”的浙江金華慈善平臺施樂會被曝出“有償社工”模式,機構允許志願者在募款成功後,直接從善款中拿走提成,最高提成可達到善款的百分之十五。該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反對者有之,支持者亦有之。
那麼,在當下的公益環境中,作為公益機構的籌資官員,何種薪酬體系最為合理?其薪酬究竟是否該與籌資數額挂鉤?而實際上,他們的薪金待遇又如何呢?
“不能在你身上倒貼錢”
王培培離職時,壹基金還是“中國紅十字會壹基金計劃”,她辦完手續不久,壹基金就轉型成功,變成了“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
“轉型那一陣,壹基金人事變動蠻大,走了一撥人,我也覺得自己在這兒工作蠻久,想換個環境。”前前後後,王培培在壹基金做了近兩年的籌資官員。“最後的半年,有點疲軟,一直沒業績,再加上機構裏各種變革的説法,心裏很不踏實。”
王培培告訴記者,壹基金一直實行定薪制。對於籌資官員來講,壓力很小,沒有業績考評一説。她工作的第二年,月薪標準是稅前一萬元。“到手也就不到8千,應該算是公益機構裏薪資水平比較高的,但和企業比起來,勉強算是大體相當。”
問題就出“定薪”上。王培培説,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籌資官員沒有激勵制度,完全靠道德水平和個人的職業操守來工作,自己的積極性很快在幾次打擊之後消磨。“選擇做籌資官員,就是覺得這個崗位特別能放大你的成就感,錢是個重要因素。但是忙來忙去,你發現你不管籌來多少錢,幹多少活,掙得都是一樣的。”王培培比喻,機構的工作狀態“有點像吃大鍋飯,你一多幹,不平衡感就會冒出來”.
離職前的小半年,王培培沒有開發一個新客戶,但每月近8千塊的工資卻一分沒少。“所以離職時候我開玩笑説,覺得自己特對不起公眾捐款。”
兩年過後,已經跳槽到外企的王培培再評價老東家,多了幾分客觀。“壹基金的平臺特別好,接觸到的資源非常豐富,給籌資官員提供了許多便利的條件和很優惠的待遇。問題就在於管理上過於寬鬆,機制不完善,給了你這麼多錢卻沒有規定相應的任務量。”
王培培認為,實行“定薪制”的公益機構,一定要給籌資官員規定籌資標準。“最起碼的要求是你要把自己的籌資成本搞定,否則機構養你是賠錢的。”王培培以自己為例倒推解釋:我一個月掙一萬塊錢,加上三險一金,機構每個月為我支出的成本在一萬五左右。再請客戶吃幾頓飯,出兩次差,平均每月的支出成本就得達到兩萬塊。按行政費用最高標準百分之十計算,拿這兩萬乘以十就是我每月至少應該籌來的錢數,也就是20萬元,再乘以十二就是每年的最低籌資業績,即240萬元。
“所以一個籌資官員每年至少得籌來二三百萬,才能保證機構不在你身上倒貼錢。”王培培感慨壹基金一直籌資效果不好,關鍵就在於籌資官員的薪資體系不合理。“因為真有人連這個標準都達不到。”
“各種獎勵,就是不發錢”
在籌到的700萬元進賬後的一個禮拜,周喆拿到了機構對自己的獎勵--一台iPad.作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的一名籌資官員,這是他在機構工作幾年來收到的價值最為昂貴的獎品。
而實際上,從嚴格意義上説,周喆算不上是一名純粹的籌資官員。“我們機構沒有明確的分工,誰做籌資,誰做項目。項目從籌資到執行到宣傳,一個人什麼都幹。”
正因如此,也就沒有薪金和籌款數額挂鉤一説。“籌多少錢,跟你拿多少工資,完全沒有關係。有巨大貢獻的人,領導高興,就發你一個小額的獎品,或者放幾天假。反正各種各樣的獎勵,就是不發錢。”
問到工資水平,周喆脫口而出:“我們薪水很低的。”“剛入職的員工三千,試用期的三千都不到。工作兩三年會有一個小額的漲薪,也是很少的。”周喆告訴記者,中國綠化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家林業局,很多在地方的項目運作上由各地林業局負責執行,因此機構的普通工作人員特別少,只有三四個。“所以機構級別也很少,沒有那種一級一級漲工資的説法。”
與中國綠化基金會的“小而簡”不同,工作人員數量較多的中國扶貧基金會則有一套複雜的薪酬體系和財務審查制度。機構下設各部門,部門從上到下依次有主任、主任助理、處長、主管、普通員工和志願者。
作為一名普通的籌資官員,鐘璐璐還沒有轉正多久。而此前一年,作為志願者,她的報酬是五十塊錢一天。
“扶貧基金會的正式員工每個月會扣工資的10%作為績效,到年底時作為獎勵再返還給個人。當然,前提是你和你部門的任務全都完成了。”鐘璐璐告訴記者,扣掉這10%後,自己到手的工資只有兩千多塊。
當然,在年末時,如果部門或者個人的業績非常好,也可能會獲得一定數額的年終獎金。“也就幾千塊錢吧。”
除此之外,籌資官員的薪水與其籌款業績沒有任何關係。鐘璐璐認為,對於籌資官員而言,機構應該設置一定的激勵方式,但是否直接按籌款額的百分比進行提成值得商榷。“那樣可能過於市場化了,並且如果像張薔一樣,一下子籌到兩個億,那該按百分之多少提?即便是千分之幾的提成數額也非常龐大。”
2010年,曹德旺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捐贈2.2個億用於西南抗旱,張薔就是這筆捐贈的最直接聯絡人。彼時,張薔還只是基金會的志願者。而這筆業績帶給張薔的最直接“好處”則是提前5個月轉正和1個月的假期。
“曹德旺問過我幾次,説你拿了多少提成啊?開始我還解釋,説基金會沒有提成這個概念。後來我就開玩笑説,曹總要不你給我發點。”張薔説。
熱議:該不該拿提成?
日前,施樂會被曝出的“有償社工”模式引發各界關注和熱議。究竟何種薪酬體系最為合理?其薪酬究竟是否該與籌資數額挂鉤?
對此,北京聯益慈善基金會會長林風的態度非常明確,他認為公益機構不同於企業,不能過於企業化,“有償”的概念不應該運用到公益機構中。他告訴記者,作為剛成立不久的民間公募基金會,北京聯益慈善基金會並沒有設立專門的籌資官員,籌資和項目共同運作。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後楮鎣則持肯定態度,他表示,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慈善募捐提供了一種公共服務,與整個社會的利益直接相關。服務做不好,不僅募捐活動的成本會大大增加,實際效果也會大打折扣。要保證慈善募捐活動的高效率,就一定要有專業人士參與其中。
楮鎣説,既然專業人士提供了專業的服務,收取費用是合理的。籌資官員專業性的最直接體現就是其籌款數額的多少,其回報應該與其成績相關。“所以公眾大可不必對我國的募捐從業人員從善款中抽頭大驚小怪。”
除了對籌資官員專業性的肯定外,楮鎣的支持者王培培還強調,籌資官員的薪金與籌資業績相關,同時也是在人力資源管理範疇對於員工的一種鼓勵方式。“雖然在公益機構工作,但其工作人員也不能單用道德感來綁架和督促,物質上的激勵也是非常必要的,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競爭機制。”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的態度則比較中立,他認為國內籌資官員的薪酬體系,應該取決於組織本身的薪酬制度,不能孤立地説哪種薪酬體系是比較合理的。如果該組織實行績效工作的機制,當然籌資官員的薪水應該與籌資業績挂鉤。“從結果看,能夠最大限度調動員工積極性,為組織創造最好業績,就是合理的。”
鐘璐璐告訴記者,針對籌資官員薪酬的問題,中國扶貧基金會也正在進行探討,試圖改革。“我們都認為應該有一定的激勵機制,適當提高一些待遇。”
他山之石:有錢好辦事
而實際上,在國外許多國家,募捐活動則是一種分工鮮明的專業活動。公益機構籌資官員的薪酬與其籌資業績挂鉤是得到公眾充分理解的。
劉佑平告訴記者,在國外,籌資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組織自己籌資;二是請專門的籌資公司幫助籌資。這兩者的費用都比較高,尤其是第二種,籌資成本很大。一般都會超過籌款額度的15%,最高可達40%,這一部分的錢都歸籌資公司所有。
對此,楮鎣以美國為例進行了解釋。在美國,籌資過程非常複雜,分成了籌資策劃、活動執行、募捐管理、法律與財務審計等多個領域,每個領域都有大量專業的人士參與其中。在籌資策劃領域,有專業募捐顧問提供策劃建議,負責設計募捐方案;活動執行領域,又有專業的募捐人負責向公眾發佈信息,組織各種活動;募捐管理領域,組織則會聘請專業經理人管理慈善募捐活動的流程;法律以及財務審計領域,專業律師和會計發揮作用。
“既然專業人士提供了專業化的服務,那麼收取費用是理所應當的。他們的薪金絕不會比同等條件的市場薪酬標準低。”
“而有一些公益機構由於人力等因素,則會把籌資這部分工作交給專門的募捐公司。比較著名的有美國募捐有限公司(American Fundraising Company Inc),他們的收費是很高的。”楮鎣補充道。
(應被訪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