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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6日 10: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昨天是第21次全國助殘日,深圳視力殘疾人楊仁良將一封由1084名殘疾人及家屬簽名的建議信寄往國家公務員局,建議行政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招錄不少於1.5%的殘疾人,並修改公務員招錄中對殘疾人的限制性條款等。
這封建議信由楊仁良、北京殘疾人牧歌(網名)、鄭州殘疾人王金雷、上海殘疾人永清(化名)等4人共同發起。5月12日,楊仁良剛剛向人社部遞交了同樣的一封建議信。
北京市殘聯相關負責人表示,殘疾人在報考公務員過程中,確實處於劣勢地位。下一步北京市殘聯將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探討研究殘疾人考公務員的相關優惠政策。
本版撰文京華時報記者陳蕎製圖楊佳寧
遭拒經歷
筆試成績突出面試不及格
24歲的楊仁良是一名視力殘疾人,去年畢業于貴州大學。曾一度想報考公務員的他,因為招考條件中對視力殘疾人有限制而沒能參加考試。楊仁良就此曾諮詢人社部,“他們説是衛生部規定的,他們只負責招人;衛生部又説他們是按人社部的要求定的規定。”
在考公務員被拒後,他曾轉向殘聯部門求職,“但老家的各級殘聯部門都表示不招人。”楊仁良説,數度嘗試無果後,迫於生計的他只能去深圳求職。
24歲的林麗(化名)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在讀碩士,左小臂先天性缺失的她,感覺自己“其實和正常人沒兩樣”。林麗之前參加過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排得很靠前,可面試分數不及格。他們覺得我是殘疾人,可能勝任不了工作。”
前些日子林麗又參加了延慶和天津的公務員考試,因筆試成績突出,都被通知進入了面試。目前雖還沒去面試,“但我特別擔心跟之前一樣,因為我的殘疾,面試又不及格。”
發建議信
四人聯名建議獲千人響應
一個偶然的機會,楊仁良與上海殘疾人永清等4人在網上結識,通過在網上與眾多的殘疾人交流,楊仁良發現原來許多殘疾人朋友在考公務員時都有“被拒”的經歷。
楊仁良和永清等人討論之後,今年4月份,4人決定聯合寫一封建議信給政府部門,反映殘疾人在行政部門就業公務員受限的問題。最終他們幾易其稿,完成了一份近萬字的建議信,並先後遞交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
這封建議信在網上一經公佈,就得到很多殘疾人的熱烈響應。“我真的沒想到,大家會這麼支持,不管有沒有被拒經歷的,都留言支持我們。”短短幾天時間裏,就有1084名殘疾人簽名支持這封建議信,並且留下了自己的姓名、所在地、職業、殘疾的類別和等級等信息。熱心的“殘友”們還對《建議信》提出了修改意見。
《建議信》認為,“行政機關招錄1.5%比例的殘疾人對消除殘疾就業歧視具有積極的示範效應……若政府機關能&&招錄1.5%的殘疾人為工作人員,對引導非政府部門的用人單位招用我們殘疾人將會起到很好的示範作用。”同時,招錄殘疾人公務員,也有助於殘疾人更多地參與到公共事務的管理中、獲得更多的話語權。
《建議信》建議,各地方人社廳、局應設立殘疾人公務員數量專項統計,向社會公開相關數據,並在公務員中設立殘疾人公務員專項崗位,設立時間表不斷提升公務員系統殘疾人所佔比例的法定標準。同時,有關部門還應修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刪除其中對視力殘疾人和聽力殘疾人的限制性條款。
實際情況
殘疾人就業比例低於規定
據了解,我國《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指出,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這個用人單位不僅包括企業,也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很多省市已將該比例調高,如北京就規定,該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7%。
北京市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企事業單位沒有按上述比例招納殘疾人,就需繳納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招收的殘疾人超過規定比例,還會得到一定的獎勵,“但很多企事業單位還是不願招聘殘疾人。”據了解,儘管國務院有明文規定,法定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政策在行政機關的落實狀況並不樂觀。
中國政法大學劉曉楠副教授認為,保障殘疾人的就業機會,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劉小楠建議,我國應儘快設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去監督用人單位平等對待勞動者,促進法律法規的落實,為受到歧視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