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公墓管理法規需要更細緻(資料片)記者 劉暢 攝
《山東商報》近幾天連續刊登有關公墓收取管理費、購買“活人墓”以及非法出售和轉讓墓地的報道,針對這些“墓地亂象”,記者昨天採訪了多位專家,他們就墓地的管理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商報濟南消息山東省社會學學會副秘書長閆錫廣曾多次受邀參與民政部門清理非法墓地的行動,對於本報報道的“墓地亂象”,閆錫廣有著自己的想法。
就一些墓地徵收管理費的問題,閆錫廣表示,現在很多公墓面臨20年使用權到期的問題,於是,徵收管理費的出現十分正常。“大家之所以認為管理費不該交,主要是對墓地價格構成不清晰。”閆錫廣介紹,當初購買者一次性繳的費用主要包括墓地費、墓穴費、墓碑費、護墓費、設施費、綠化費和工本費。使用期限到期了,如果不續費,沒有財力保障,墓地管理部門很難進行維護。但現在各墓地徵收標準不一樣,還跟墓地性質有關係。公益性墓地徵收標準必須經過物價部門核定批復,但一些經營性墓地,則是自己定價,最終造成了現在的收費亂象。”
除了這個問題,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發展,很多人又開始追求一些傳統的殯葬習俗,買天價墓,奢侈祭奠,造成了墓地市場混亂。更有很多人看準了人們需要購買墓地的這一慾望,違法銷售墓地,使得價格泡沫越來越大。
為此,閆錫廣建議,國家要想抑制打擊違法銷售墓地,預防炒墓現象的産生,就應該像抑制炒房一樣,出臺限購政策,給墓地管理也出個“國八條”。凡購買墓地者,必須出具相應的證明,如果需要購買“活人墓”,必須簽訂協議,不能進行二次出售或轉讓。
記者 張雯雯 曹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