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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大陸學者指陳光標散錢是暴力慈善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5日 09: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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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杜志瑩

  江蘇省黃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光標一直慣用的“高調現金式”慈善,在1月26日至2月1日到台灣行善期間,受到當地人民抵制。儘管如此,台灣民調機構顯示,絕大多數台灣民眾對於陳的行善方式,仍然予以認可。但在大陸方面,幾乎所有學者都對陳進行了口誅筆伐,稱這種方式是慈善的一種倒退。

  正如陳每次高調行善之後總會留下爭議無數,這次也不例外。希望在諸多爭議中,公眾至少可以進一步厘清公益慈善的概念和邊界。

  1月26日至2月1日,陳光標率領50余位大陸企業家赴臺,捐出新台幣近5億元(人民幣1.12億元),在春節前為台灣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寒冬送暖,每戶原則1萬元,給貧困者最多5萬元慰問金,至少上萬人受惠。

  原本,這些慰問金包裝成紅包,由貧困戶排隊上臺領取,並鞠躬感謝,這種在大陸暢行無阻的“陳光標式慈善”遭到一些台灣人民的反對,稱這樣做是對受贈人的不尊重,希望善款由台灣的民間組織代為發放,保護受贈人的尊嚴。

  陳光標顯然對其善款由民間組織轉發不樂意,稱“啞巴吃黃連”,對於連捐一分錢都要高調的陳光標來説,還真是“有苦吐不出”。

  台灣的慈善環境與大陸的慈善環境顯然不同,在慈善的過程中,更多的是將受贈人的尊嚴和感受放在第一位,捐贈人反而是要對受贈人進行感恩,而不是反過來。

  “如果以喪失受贈人的尊嚴來獲得自己的某種滿足,這是一種慈善的暴力行為。”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採訪時直言不諱,他明確指出,“陳光標式慈善”是一種慈善的倒退。

  慈善的倒退

  中國裸捐第一人,也是以捐款救難聞名的陳光標,揣了大筆的現金到台灣要給貧困戶發紅包。沒想到卻遭到不少質疑。最初幾日,可以説是罵聲不斷,有人甚至要陳滾回去。

  但是罵聲並沒有阻止陳光標一行的腳步,陳光標依然高調地行善,甚至比原來還高調了,所到之處,各路媒體圍追截堵,眾星捧月。2月1日,陳光標在離臺之前表示,自己已兌現承諾,捐款超過5億多元(新台幣,下同),並還會組織愛心企業家感恩團赴臺,屆時會真正的“低調、再低調”。

  原本以為這次可以像在大陸一樣高調行善的陳光標,在徵求了台灣民眾意見後入境隨俗,將大部分善款捐贈給台灣民間組織代為發放,只有少部分公開以紅包形式捐贈。陳光標強調,下次再到台灣時,會真正的“低調、再低調,符合更多台灣民眾的口味”。

  陳光標表示,這次公開發放的善款有8300萬元,同時也低調處理了一部分,其中包括台灣一些基金會要求不要曝光的捐款。全部捐款已超過他預計的5億元。他一定會把台灣之行的歡樂和快樂帶回大陸。

  “光標愛心團”過去在大陸行善捐款時,為求過程公開透明,一向不通過其他單位轉介,而是一對一親自交善款給貧困戶,直接派發紅包。“在大陸的時候,陳光標就已經樹立了壞榜樣”。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經濟所博士後研究員郭宇寬説。

  “陳光標的做法是對於現代慈善的否定,他的這種慈善方式之所以在大陸還有市場,因為我們現在的慈善總體比較落後。”徐永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陳光標把慈善倒退到了一種傳統的做法,這種做法在世界慈善史上是早已受到批判的。120年前,卡耐基就在《財富的福音》裏説,富人的佈施式的慈善與其説是偽善,不如説是作惡。

  “實際上,陳光標式的慈善是在養懶,慈善的錢應該用在幫助提高受贈者的能力,讓受贈者有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命運,一百多年以來,陳光標式的慈善模式在世界上早已被拋棄,在中國之所以還存在,是因為我們的慈善還比較落後,而台灣是現代慈善比較發達的地方。”徐永光表示。

  實際上,很多人對陳光標的做法很不屑,但陳光標畢竟用的是真金白銀,他是個好人,但是慈善的方式很有問題。“真金白銀不一定這麼花,難道用了真金白銀就對嗎?真金白銀難道不應該花的更好一些嗎?所以我不贊成陳的做法。”徐永光説。

  這樣的散財式的慈善並不始於陳光標,這樣的散財,跟隨便抓一把錢在大街亂撒一樣,除了滿足撒錢者的某種心理需要之外,對於窮人沒有多少益處。而且,給窮人直接發紅包,這樣會讓窮人養成依賴,對他們以後的生計反而是毒藥。

  徐永光認為,在台灣等慈善事業相對發達的地方,陳光標的做法受到抵制一點也不奇怪,“僅僅從慈善的進步和後退的角度説,陳的做法是現代慈善的倒退,我當然是鮮明的不贊成。”

  對受贈人帶來傷害

  台灣的慈善環境顯然更成熟,陳光標讓受贈人排隊、上臺領紅包、鞠躬感謝等方式遭到了部分縣市的抵制,有些縣市明確拒絕了陳光標的捐贈。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發表聲明,她強調慈善是件好情,臺當局不會阻擋,但“對於給的方式要照顧到民眾的尊嚴,”希望能以更妥善的方式來處理捐款一事。

  台灣友人建議下,“大陸首善”陳光標台灣行善感恩之旅的捐款方式,在部分縣市調整。除了1月29日大陸愛心企業家在台北圓山飯店請貧困戶吃年夜飯,並逐桌一一鞠躬發放紅包不變。

  陳光標一再強調,大陸愛心企業家在台灣發放紅包給貧困戶時,一定會考慮貧困戶的感受,不會讓貧困戶排隊上臺領紅包。

  陳光標説,他是抱著感恩的心來臺。他就是希望高調,希望有更多人響應回饋社會,讓大家做好人、做好事。不過,台灣的民風未必喜歡高調行善,他也決定從善如流,配合台灣方面的政策和做法,發給低收入戶紅包時,會很低調。

  “我歷來是很反感這種讓受贈人感恩的慈善方式,你如果以別人尊嚴的喪失獲得自我心理的滿足,實現自我的某種優越感,這樣的慈善其實是一種暴力。”徐永光説。

  香港中文大學教授朱建剛撰寫文章指出,一些基金會和慈善家認為,根本不需要專業的公益組織,直接是拿著現金放到受助人手上,對他們來説,這就是他們最直接的愛心表達。但是,稍微有點公益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對弱勢者的慈善,不但很難改變他們的命運,反而會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平等,這樣的不平等將不僅僅是物質上,而且還是心理上的。嚴重一點説,這樣的慈善是一種更難以抗拒的暴力。

  每多一位這樣的慈善家,弱勢者其實更多得到的是一種長遠的傷害。

  “我覺得這種慈善方式,我們的傳媒界、公眾要有一種清醒的意識,這是一種慈善的倒退,還給他讚美,我們慈善難道沒有好的嗎?在國外,這種慈善方式早已被否定。”徐永光感嘆,對於這種歷史的倒退行為,他都不願意再做過多的評論。

  而據一些媒體報道,湖北一些受助的貧困大學生不對富人的資助表達感恩,引發富人不滿。業內專家指出,富人慈善需要意識到這一點,他們的捐助不是單純的奉獻,他們其實從中也獲得很多:良心的實現、聲望以及感動。因此他們也應該有一份感恩的心情。

  朱建剛認為,如果單純只是強調富人慈善,那麼社會的貧富對立並不見得會弱化,因為慈善將會被看作只是富人參與的事,而廣大的平民則會被排斥在外,他們和社會的脫離會進一步加劇。如果慈善方式處理不當,體現不到對受助者的尊重,那麼這種慈善行為或許會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滿和仇恨。

  慈善界應該反思

  此次去台灣做慈善,陳光標説他有三個目的,首先,表達對台灣同胞的問候;其次,想做一些慈善活動,長期以來,無論是大陸發生水災,還是汶川等大地震,我們都收到了來自台灣同胞無私的援助。所以,我們這次也是感恩之旅,感謝台灣同胞對我們一向的支持和幫助。第三,我們想去台灣交流一下做慈善事業的心得體會,交流下各自的經驗,把兩岸的慈善事業做好。

  雖然陳光標將他的台灣慈善之行包裝的很“偉大”,但還是暴露出了種種問題:除了發紅包,陳光標到底為公益事業做了什麼?有沒有可持續性地幫助困難群體?這些似乎都還沒有看到,唯一看到的,是陳光標在發錢,吸引了眾人的眼球,“這種慈善方式把公益領域競爭的標準給扭曲了。”郭宇寬説。

  陳光標的台灣慈善行也凸顯出了大陸慈善環境的弱點和不足。

  在各種公益慈善的場合,常常會看到捐贈人高高在上,在聚光燈下將捐贈人的善行發揚光大,而受贈人呢,被當成道具,一遍又一遍的向捐贈人感恩,歌曲《感恩的心》常常能在慈善的現場聽到。

  在這種“感恩”的慈善文化熏陶下,要受贈人謝恩的傳統被發揚光大了,而陳光標們接受的就是這種教育,就是要人謝恩。如今在一些電視臺,慈善機構“送溫暖”,“群眾”感恩戴德的鏡頭仍常有。在這種社會文化環境中,陳光標當然不會覺得受捐助者上臺領錢有什麼不妥之處,而要他們鞠躬感恩很正常。

  在平常的慈善活動中,“我們凸顯了捐贈者的位置,那種居高臨下的優勢,不管從經濟上還是道德上,所以我不太喜歡全民公益的説法,慈善應該是潤物細無聲的。”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韓俊魁説。

  韓俊魁指出,在一般的慈善過程中,受贈人的表達和聲音是被忽略掉了,這是做慈善的人應該值得反省的地方。從公民性的角度來説,這條路徑值得去反思,每個公民的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從個體的角度和制度的角度都應該去反思。

  “這是一種慈善家的暴力,是對弱勢群體的一種長久的傷害,不能這麼做。我們確實要反思,陳光標式的慈善在中國能大行其道,不管是管理層面還是執行層面,公益慈善界都要反思。”徐永光説。

  尊重受贈人的感受,尊重受贈人的尊嚴,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觀念,而需要過程和時間,以及社會整體文明程度的提高。雖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物質水平上去了,可能會想到捐贈,但是怎麼捐?怎樣才能不傷害受贈人的自尊心?這些細緻的問題捐贈人不一定能想到。

  成熟的慈善事業需要制度的保障,“制度一定會影響文化。”徐永光説。當前,我國的體制還是很強勢,這種強勢造成慈善現狀的不令人樂觀,甚至令人失望。“有些慈善機構的背景很強硬,運作不透明,也不公開,而負責任的慈善家應該想辦法改變這種現狀,用積極的一種態度、用專業化的操作改變這種現狀,而不是去做倒退的事情。”徐永光説。

  四個需思考的公益邊界:

  1、陳光標式的高調慈善是現代行善方式?

  “陳光標式慈善”是捐款者與受贈者“面對面”,隱含的是對當前政府主導下的慈善機制的不信任,但是民間慈善團體的成熟可以更大程度上保證“善款”得到“善用”,陳光標的台灣慈善行最終也入鄉隨俗,善款最終也還是由慈善團體代為發放。

  陳光標做的儘管是慈善,但是卻離現代公益十萬八千里,留給公眾的印象不過是陳光標在眾人圍捧中發紅包,除此之外,陳光標式的慈善並沒有可持續性,錢發完就完了,對於提升受贈者的能力毫無幫助,甚至,還有可能對受贈者帶來負面影響,即依賴性。

  2.王健林捐贈10億修建寺廟屬於慈善捐贈?

  2010年11月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在南京舉行重建大報恩寺捐贈善款簽約儀式,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10億元人民幣,用於南京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這是迄今為止中華慈善史上最大數額的單筆個人捐款。

  王健林當時説,捐給大報恩寺重建項目的10億元款項將於2010年12月份一次性捐給中華慈善總會,再由中華慈善總會分3次撥付給南京市政府。

  從概念上來講,“慈善”是指私人或社會團體向困難群體進行的捐助,“慈善”在本質上是民間行為。而“南京重建大報恩寺”項目中,“大報恩寺”顯然不屬於“困難群體”,因此談不上是慈善事業,且負責重建的單位是南京市政府,因此,有觀點認為,王健林的10億元捐款,是在幫政府的忙,與慈善無關。

  3.曹德旺賠本才能做好慈善?

  2010年,曹德旺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捐贈2億元,按照曹德旺與中國扶貧基金會協議,中國扶貧基金會在2億元善款中有3%作為管理費,即600萬元作為項目的執行費用,在實際操作過中,該項目的操作費用超出了600萬,中國扶貧基金會實際對這個項目貼錢了。

  實際上,在曹德旺規定600萬元的項目執行費用之初,曹德旺考慮的該成本僅僅是項目的直接費用,並沒有考慮到間接費用。

  儘管項目執行費用超標,但是中國扶貧基金會認為,由中國扶貧基金會實施該項目仍具有很大的意義。這個2億元捐贈執行合同是中國迄今為止問責公益最大的一個對賭協議,曹德旺主動舉起問責大旗,這就是該項目最大的意義。

  4.只有成立公募基金會才能做慈善?

  2010年12月3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正式註冊成立,這意味著壹基金終於從一個二級基金成功轉為公募基金會。

  壹基金一直想要成為獨立的公募基金會,並且一直在為之努力。但是只有成立公募基金會才能做好慈善嗎?

  在特定時空中,慈善資源是有限的,公募組織的增多勢必會導致更為激烈的競爭。當然,良性競爭有助於慈善資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募基金會並非慈善的主要途徑。

  在我國,提供給社會公眾的慈善途徑也有多種選擇:直接捐贈、間接捐贈、設立公益專項基金、成立企業社會責任部門、擔任志願者或者公眾人物成為慈善組織的形象大使、設立基金會(公募或者非公募)、設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法人……各種途徑都存在優缺點。從事慈善的人得根據自己的慈善理念、能力、特點和現實可能性主要考量稅收政策、行政成本、自身投入等因素理性選擇適合自身的慈善途徑。

  壹基金“一個人一個月一塊錢”的慈善理念的確非採取公募方式不可,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非公募基金會都要走公募之路,也並非公益專項基金都將轉型為公募基金會。因為非公募基金會也具有公募基金會所不具備的優勢,諸如在理事會構成的自由度上、慈善公益目標確定上更能符合創辦者意願等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