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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設基金會接收王健林10億元建廟專款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8日 10: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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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第一筆將獲撥3億元

  靠近2011年最後9天的時候,王健林用於修建南京金陵大報恩寺的10億元抵達中華慈善總會。

  2011年元旦前剛剛註冊的“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將從中華慈善總會接起王健林捐出的這10億元。至於這個剛剛誕生的非公募基金會是不是會再把這筆用於修建金陵大報恩寺的“專款”倒手其他公益組織,不得而知。

  這個看上去諱莫如深的“公益行為”,使得猜測的聲音在民間發酵,表現在網絡上,流傳在公益組織之間。其中一個問題是:在“有圖有真相”的當下,最該公開的“捐贈協議”、“捐贈收據”、“大報恩寺項目規劃及捐贈款具體投向説明”在哪?

  10億元流向一個新基金會

  這是被捐贈方、接收者以及一些媒體稱為“國內迄今為止最大單筆慈善捐贈”的一筆建設款,將在南京用於重建金陵大報恩寺。因為10億元之巨,備受矚目。

  日前,中華慈善總會相關人士向《公益時報》記者透露,在2010年12月22日一次性收到此款後,將陸續將這筆捐款打入“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賬戶,用於修建金陵大報恩寺。據稱,中華慈善總會與捐贈者約定,為使這筆鉅額捐款安全有效,將堅持“分期撥付、專款專用、加強監督”的原則,使用好、監管好這筆捐款。其中,第一筆轉撥的數額是3億元。

  這筆鉅款有了下家,不是負責建設寺廟的施工方,而是一個令公眾陌生的基金會——“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

  1月13日,《公益時報》記者從江蘇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獲悉,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是于2010年12月8日剛剛完成登記註冊的一家非公募基金會,業務主管部門為江蘇省文化廳,註冊金為400萬元人民幣,理事長為謝國慶。另據了解,謝國慶目前的職務還包括南京市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京文化集團”)總經理、董事等職。江蘇省社會組織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證實,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尚未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在2010年11月王健林與南京市政府簽署捐贈10億元修建大報恩寺的協議後,這個“捐贈協議”一直是公眾渴望了解的重點。因為王先是與南京市政府簽署了捐贈協議,後又將這筆款捐給了中華慈善總會。現在,中華慈善總會再將款項“撥付”給新註冊的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有網友直呼“至少3個協議,我們都應該看到”。

  《公益時報》記者注意到,南京金陵文化保護髮展基金會是一家非公募基金會,理事長為南京市文化集團總經理。而此前南京市曾為重建金陵大報恩寺籌集資金專門設立了一家公募基金會——金陵大報恩寺塔文化發展基金會,這家公募基金會的理事長為南京國資集團的黨委書記。

  現在,兩位國有企業高管身兼兩個基金會的理事長,兩個基金會都沒有獲得免稅資格,卻都在為重建同一座寺廟籌款,而10億元捐贈都沒有直接捐給他們。此前,江蘇省民政部門相關人士曾披露金陵大報恩寺塔文化發展基金會2009年年審不合格,亦不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當時即有社會人士猜測此為10億元捐贈繞道其他慈善組織的原因。

  今年1月初,中華慈善總會人士告訴《公益時報》記者:“12月22日,王健林先生的十億元捐款全部到達中華慈善總會賬戶,捐贈承諾如期兌現。中華慈善總會向捐贈人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收據。”

  現在,人們還未看到這張捐贈收據填開的內容,也不清楚“劃撥捐款”後,中華慈善總會是不是也會收到南京那家新註冊的非公募基金會開出的“捐贈收據”,更無法得知這筆鉅款一路行走所涉及的多個捐贈協議上,都做出了怎樣的約定。

  慈善組織只説公益不提“慈善”

  “捐款是大好事,但是不是慈善捐款是大問題。”在王健林與南京市高調簽署10億元捐贈協議並稱“最大慈善捐贈”後,“是否慈善”的質疑充斥網絡。

  隨後,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等高校多位學者指這一捐贈行為與接收捐贈的慈善組織宗旨不符,不應算作“慈善捐贈”;國內第一部地方性慈善法規《江蘇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所界定的慈善活動,也未將修廟建寺等“文化建設”列入其中。

  “拋開大報恩寺的商業成分,不管10億元繞路捐贈背後有何原因,僅就捐贈而言,還是有公益意義的,但千萬不要再説它是慈善捐款了,這樣説,會讓我們迷惘。”網友“一滴水”的這個微博,一度引來眾多網友圍觀轉發。據《公益時報》記者了解,國內多位慈善家,都曾有過捐鉅款修建“媽祖廟”等寺廟的經歷,各地捐錢出力修建寺廟者多到包括企業界知名人士甚至公務員在內,但其捐款,均與慈善無關,更未列為“慈善捐款”。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錦萍曾就此事評論:“宗教文化和傳統文化的保護對於中華文明意義深遠,都應該屬於公益的範疇。但是公益慈善事業應該在遵循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儘管會有些束縛,但是規範的目的在於讓公益慈善更加有公信力和持久性。”

  在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中,日前,中華慈善總會通過《公益時報》就接收王健林10億元修廟捐贈給出了説明:“王健林先生個人捐資資助重建大報恩寺,有利於接續中華傳統文化血脈、光大中華傳統文化精神、豐富中華歷史文化內涵,是促進和諧、助力復興的善舉,屬於法律規定的公益事業。”

  中華慈善總會同時表示:“中華慈善總會是全國性非營利公益社會團體,其章程中規定了主要業務範圍包括‘參加和推動文化、教育、衛生等其他社會慈善公益援助事業’,理所當然地具有接收捐贈的資質。”

  在這些説明中,中華慈善總會沒有明確提出10億元是否屬於“慈善捐贈”。此前,就中華慈善總會“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工作”的宗旨,金錦萍等學者曾發聲:“有關慈善組織能否接受這筆捐款值得商榷。10億元捐款要結合該慈善組織宗旨來理解,屬於救助範圍的才可以。”

  “捐款”願接受社會監督但渠道未明

  在10億元全部如約到賬後,資金運作與監管是否公開透明成了另一個焦點。事實上,從王健林與南京市一同簽署捐贈協議開始,輿論的相關追問就沒有停歇。

  中華慈善總會日前公開表示,為支持王健林先生的善舉,對於此筆10億元重建大報恩寺的捐贈“不收取管理費用”。

  對一個沒有收取任何管理費用的捐贈項目,中華慈善總會表示,“將嚴格遵照協議規定,協同捐款人對捐款的專項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在這次重建大報恩寺的捐贈活動中,中華慈善總會將一如既往地做好監管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和機構做好對項目的跟蹤監督和審查,也誠摯地歡迎媒體和公眾對項目進行社會監督。”

  上述表態並未對媒體提出的“監管産生的費用在何處列支”等問題做出回應,未向公眾展示捐贈相關協議與收據,亦未説明“社會監督”的渠道。

  兩個月前,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新聞發言人曾就媒體要求了解捐贈協議全部內容等事表態“將在未來的發佈會上披露”,但至今疑問依舊。不久前,針對媒體“透明運作、公開捐贈協議全部內容”的採訪要求,中華慈善總會人士表示:“已在之前的媒體發佈內容中回復。”《公益時報》記者遍查所有與之相關的發佈內容,未能找到。

  中華慈善總會對媒體稱:“鋻於此筆捐款數額特別巨大,己建議重建工程的項目執行單位及南京市政府,在大報恩寺的重建及後期管理事宜上,加強與社會的互動,察納雅言,兼容並蓄,使該項目的文化功能尤其是勸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建議中沒有載明相關方面與社會互動的方式與渠道,而重建項目新聞發言人表態依舊:涉及捐贈的相關事宜,請與接收捐贈的公益組織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