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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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6日 1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公益時報
10億元慈善捐款,寺廟重建、商業目的、富豪的動機……一系列關鍵詞被佈局在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的左右,一個困擾南京市近10年的開發項目被迅速推紅,一連串關於“這是不是慈善”的爭論也發酵成輿論焦點。人們關心的,是南京市政府主導建設的“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接受豪捐的背後,以及慈善的定義。
國內最大單筆慈善捐款
毫無疑問,江蘇省南京市文化建設的發展軌跡正在出現“拐點”。11月上旬,一筆10億元的鉅額慈善捐贈讓南京市一個醞釀多年的開發項目陡然升溫。之前的6月,南京舉行的佛祖釋迦牟尼頭骨舍利的開光大典正成為金陵大報恩寺重建的重要鋪墊。
11月8日,中國地産首富王健林以個人的名義捐贈10億元,用於重建南京金陵大報恩寺。這10億元的捐款被稱為“新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一筆個人捐贈”。年底前,10億元將一次性匯入中華慈善總會,再以三次撥付的形式交給南京市政府。此事一齣,王健林該筆鉅額捐贈的動機立即引起強烈關注,隨後引發“是否慈善”的爭論大潮。
11月12日,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新聞發言人告訴《公益時報》記者,該項目“目前正在進行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新華網評論稱,10億元重建大報恩寺是在幫政府的忙,這筆捐款肯定與慈善無關。與之呼應的是大批網絡聲音,認為慈善是向貧弱者的捐贈,而非建寺修廟。
萬達集團隨即通過媒體作出回應:“如果把大報恩寺簡簡單單理解為一個寺廟,就太狹隘了,它不只是一座寺廟,更是國之瑰寶,中華傳統文化的象徵。”
大報恩寺:9年重建夢難圓
“重建南京金陵大報恩寺,是南京市政府多年以來的一個夢想。”11月14日,南京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向《公益時報》記者表示。
2010年,在南京舉辦的世界華商大會上,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首次亮相,之後成為南京市重點招商項目,在最近歷年的《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中,這一項目多次被提及“推進”、“加快建設”,但由於建設資金難到位,項目進展緩慢。
將要重建的金陵大報恩寺位於南京市中華門外、秦淮河畔,歷史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那時候,吳王孫權在南京長干里一帶修建初寺和阿育王塔,後歷經戰火損毀,明初在歷代毀損的寺塔舊址上,新建大報恩寺、琉璃塔,這些建築也毀於太平天國戰火。
事實上,金陵大報恩寺更像是一個傳説,在南京人的生活中,它的遺址被一大片生活區覆蓋。
南京市政府公開的資料顯示,為了重建大報恩寺,2007年,南京市發起成立了“南京大明文化實業有限公司”,由南京市國資集團、秦淮區政府、紅花—機場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和晨光集團共同出資設立,不久,晨光集團在股東名單中消失,南京市國資集團出資6000萬元,秦淮區政府、紅花—機場指揮部各出資2000萬元,合計1億元人民幣共同承擔金陵大報恩寺項目的建設、運作。南京市希望按照“政府主導、社會捐贈、信眾參與”的原則,多方籌集資金,希望“融文化、歷史、宗教、旅遊、商業等諸多因素于一身的大報恩寺重建項目成為南京人文綠都建設的新地標”。
從成立開始,“南京大明文化實業有限公司”的股東即在悄悄變化,股東名單中,除了晨光集團消失,紅花—機場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亦併入南京市南部新城指揮部,此外增加了南京市文化集團、中冶集團等單位。南京市文化集團相關人士稱:“股東結構根據項目需要不斷在進行優化。”
顯而易見的是,股東雖在調整,財政資金和國企投資相融合進行重建、開發的性質沒有變化,有媒體稱,“政府出大頭”一直是重建工作留給外界的直接印象。隨後,招商、引資一度是4年來重建金陵大報恩寺的關鍵詞,使得這個項目瀰漫著商業的味道。
重建項目:是公益,還是商業?
在2008年南京市政府發佈的《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招商書》中,詳細介紹了招商的投入與回報:“一期項目在商鋪自營的條件下總投資8.7億元;在商鋪用地轉讓的條件下總投資7.7億元。二期項目及配套用地工程建設成本約2.5億元,拆遷費用合計7.5億元。擬建建築物面積合計6.5萬平方米,銷售收入約14億元,毛利潤約4億元。”
這份招商文件介紹,重建的金陵大報恩寺園區由四部分組成:皇家寺廟、琉璃寶塔、遺址奇觀、廟市繁華。項目佔地115畝,一期項目用地75畝(其中廟市商業佔地約24畝),年平均凈利潤過億元。
除了包含地上、地下商業的3.2萬平方米廟市,招商項目還包括佔地超過4萬平方米的“配套地塊”,預計規劃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綜合性商業為主。
與商業開發呼應,2007年,南京市國資集團出資400萬元發起成立“金陵大報恩寺塔文化發展基金會”,籌集項目建設資金。這家公募基金會的主管單位為江蘇省旅遊局,當年即經核準並正式登記備案。
經記者多方查證和問詢,公開渠道沒有發現金陵大報恩寺塔文化發展基金會募款和年審的任何細節。基金會的募款電話設在大明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所有信息均由南京市文化集團新聞發言人對外公佈。該發言人向《公益時報》記者表示:“金陵大報恩寺塔文化發展基金會每年正常通過年審。關於重建工程接受社會捐贈的其他情況,我們會選擇適當時機向各界公佈。”
此外,有關重建招商的進展與成效也鮮有公開消息,重建建設資金南京官方一度表示“需10億元”。11月8日,王健林在捐資的同時透露,之前規劃中重建後的大報恩寺規模有點小,現在要擴展到2平方公里。
“我可以準確地告訴你,金陵大報恩寺項目目前還在進行考古挖掘和完善規劃。”11月11日,南京文化集團辦公室負責人顧萍告訴《公益時報》記者。
文化集團新聞發言人同時表示:“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項目2007年正式立項,環評手續齊全,目前正在進行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公益時報》記者了解到,重建項目因為涉及秦淮河風景名勝區,環評報告應報國家環保部核準,但據環保部環評司相關工作人員透露,目前尚未看到有關金陵大報恩寺項目的環評報告。有關人士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如果環評尚未核準,立項批復時間還應推後。
慈善背面的商業佈局
11月2日,《慈善藍皮書》的發佈會上,當時徐永光在演講中指出了一些地産商的捐贈涉及權錢交易,但他未舉實例證實。
11月12日,徐永光對10億元捐贈事件表示:“因為不了解情況,不便發表意見。如果是慈善總會接受捐款,慈善總會肯定需要接受公眾和媒體的質詢,説明這筆捐款是否屬於沒有商業背景的公共項目(宗教)捐款。鋻於我國並不把宗教事業列為公益慈善範疇,因此對宗教的捐款不屬於慈善捐款。”
由於重建項目的寺廟名稱、重建招商文件中多次提及的“信眾”、“風水”等字眼,很多人對這10億元捐贈的印像是“宗教項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雖將其統計為慈善捐款,但將其定義為“捐贈宗教事業”,這與南京市政府及大連萬達集團的説法大相徑庭。南京市文化集團新聞發言人稱:“金陵大報恩寺重建工程強調文化傳承,強調對明文化、佛教文化遺址保護及長干里歷史文化街區修繕保護等,王健林先生的捐贈主要用於大報恩寺、琉璃新塔、佛教博物館、遺跡保護等建設。”萬達集團發言人也表示:“如果把大報恩寺簡簡單單理解為一個寺廟,就太狹隘了,它不只是一座寺廟,更是國之瑰寶,中華傳統文化的象徵。”
“其實,這個項目原本是一個具有商業屬性的城市建設項目,現在,由於10億元捐款進入,性質發生了變化,保護文化、恢復古跡成了重建的主要訴求。”11月14日,一位公益關注人士這樣分析。
雖然南京市有關方面著力強調重建項目的“文化”及“公益性”,但質疑仍然不斷。
11月11日,人民網載文評論稱:“以捐贈資金重建的大報恩寺還算不算‘文化産業’?將來遊客來此參觀遊覽,有關部門是否售票收錢?”有網友稱:“聯想太多啦,靠善款新建的這麼一大片地方,商家林立,恐怕還是會商業化運營的吧?大明公司是南京市政府設立的一個國有商業公司,收益算什麼呢?”
南京市有關部門沒有對上述質詢發表看法,更未説明商業項目變為文化慈善項目後,利益分配的原則和細節。
除了對捐贈收益的關注與質詢,有媒體也公佈了大連萬達集團在南京的大力佈局,引發公眾不斷猜測。
以建設“萬達廣場”聞名全國的大連萬達集團在全國各地有上百個大型商業項目,其中,在南京已有兩個項目,分別位於南京市中心新街口和2000年以來重點開發的河西地區。王健林亦在11月8日透露,除目前南京新街口萬達廣場、河西萬達廣場外,萬達還將在江寧和六合各建一個萬達城市綜合體,將在3-4年內全部完成。王健林豪捐的背後是否含有商業目的,因此而遭受網友的質疑。不久前,有消息稱南京市在江北浦口區老山風景區周邊,配套給了王健林大片土地,隨即,此“傳聞”遭南京市委有關人士堅決否定。
11月11日,北京大學社會責任研究所所長崔志如對《公益時報》記者發表分析認為,如果重建捐贈協議裏沒有附加條件説:這個傳統文化公益項目的周邊商業性開發權必須授予萬達集團或其指定的企業承接的話,那麼就不存在變性的問題,目前是按照公益項目運作的;如果情況相反,那就是一個商業技巧,為了爭奪極具商業潛力的開發權而拋出的優惠讓利條件,難免羊毛出在羊身上,或者就是捐贈者看中了不被其他人(包括政府)發現的其他重大商業機會,或者根本就是只有萬達才有眼光和財力運作的商機,所以捐出10億來,既嚇退了競爭者,又能夠在未來的商業開發中大大賺回。
如此捐款是否慈善?
在眾多聚焦的目光中,“政府受捐”和“是否慈善”最為引人關注。
《公益時報》與搜狐網展開的“益調查”顯示,截止11月15日,2393名網友中,58.62%的網友認為:“捐建寺廟不算做慈善,肯定另有目的”,60.92%的網友表示“為啥捐建寺廟呢?有啥內幕?”,38.88%的網友表示:“捐款本身是件好事,如果能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就更好了”,幾乎同樣數量的網友稱:“這種捐款讓人聯想到‘拍馬屁’和‘公關’”。投票網友中,有22.25%的網友表示:“是真做慈善,不管怎樣他都是做了件好事。”
10億元捐款投向寺廟,在公益專業領域也引發了軒然大波。11月12日,有公益關注者撰文評論稱,在沒有發生災難的時候,政府無權接受民間捐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捐贈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作為受贈人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可以接受捐贈。
“現在,太平盛世,就是為了重建開發一處寺廟古跡,南京市就可以接受大額捐贈,于法無據。”類似的媒體評論與網友留言比比皆是。不過,目前捐贈相關各方還無人對“政府非災受捐”有所解讀或回應。
此外,北京大學社會責任研究所所長崔志如對中華慈善總會接收捐款也表示擔心:“理論上慈善總會有權接受這筆捐款,這屬於定向捐贈,除非慈善總會的宗旨和公益範圍不包含宗教文化復建廟宇、恢復中華傳統文化。”
查閱中華慈善總會網站可見:“中華慈善總會以‘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工作’為宗旨”。
崔志如認為,這樣的豪捐對中國公益界肯定會帶來更多的思考。慈善成為公眾話題不斷被大眾關注和討論是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豪捐引起媒體關注,這是最大的一個積極意義。另外的一個積極意義是引起了公益領域不只局限在環保、弱勢群體救助上,還有文化多樣性、交響樂、圖書館等領域。
崔志如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從這次豪捐本身來看,表現出來的還是中國企業家做慈善的非專業化和慈善倫理價值支撐不夠,對於中國公益界來説我們還任重而道遠,對於企業的公益培訓和企業家慈善精神啟迪等工作都沒有有效開展起來。
常年從事公益領域研究的崔志如認為,不專業的豪捐會傷到公益,如果簡單地把它列為中國公益單筆最大捐贈來宣傳,那麼就會影響到其他針對腦癱兒童救助、臨終關懷、艾滋孤兒等等慈善項目的捐款額,“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專業度,所以此次豪捐對於公益界帶來的深度思考是最具有挑戰的,也是最深遠的意義之所在。”(本報記者 陳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