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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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0日 09: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江蘇省日前出臺《江蘇省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實施意見》,今年起將實行“政府支持、社會參與、慈善組織運作”的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
《實施意見》明確,江蘇省級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由財政預算、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5:3:2的比例投入,在省慈善總會設立專門賬戶。據悉,今年先行安排2000萬元資金,其中省財政安排1000萬元,其餘由慈善募集款、福利彩票公益金充實。根據救助實際需求,以後將逐年增加資金。
根據《實施意見》,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的救助對象為江蘇戶籍、18周歲以下、患重大疾病的孤兒(含棄嬰、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和納入醫保統籌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兒童。
對上述對象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症、惡性腫瘤4類重大疾病患兒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和門診治療費用自付部分,按以下標準給予資助:對於孤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全額承擔;對於低保家庭患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承擔80%;對於低保邊緣家庭患兒,由省市縣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承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