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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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決定自2009年起將每年的2月20日設為“世界社會公正日”。聯合國呼籲世界各國根據1995年召開的聯合國社會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和聯大相關會議所設立的目標,在國家層面開展促進社會公正的活動。
社會發展有三個核心領域——消除貧困、全面就業和社會融合,發展的主要目的是實現社會公正、穩定、和諧以及平等。近年來,各國政府為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正不斷履行承諾,並取得了積極的成果。然而,由於世界主要社會體系及主導經濟體系幾十年來偏向富有階層,導致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大,弱勢群體無法全面參與社會和經濟生活,從而嚴重威脅到社會的進一步發展。
2009年2月20日是第一個“世界社會公正日”。聯合國設立它的目的是進一步推動國際社會在消除貧困、實現男女平等和促進社會公正等方面所進行的努力。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2009年“世界社會公正日”的致辭中表示,貧困、饑餓、歧視和剝奪人權在人類的道德層面留下了傷疤,全球金融危機則使這些問題進一步惡化。他認為,確保人們享有一定水平的福祉和機會平等是實現全球穩定繁榮的基礎。他呼籲各國政府應對社會公正原則作出承諾,大力推進實現這一目標的各項戰略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