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條例》在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確立的住房公積金相關制度基礎上,創設了住房公積金監委會,這在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地方立法中屬首創。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余合泉介紹,創設監委會完善了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監委會與管委會、管理中心都對市政府和繳存人負責,沒有從屬關係。而且,管委會和監委會成員不得相互兼任。監委會對住房公積金的決策和運作能夠有效地實施監管。
據介紹,本條例分為7章共55條。《條例》確立多項便民、利民的制度和措施。一是擴大了繳存範圍。規定外地企業和其他組織常駐本市的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可繳存住房公積金。二是明確了單位確有困難需要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三種情形。三是規範、細化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情形。四是根據實際需要,依法規定了新的貸款政策。五是明確規定企業在預售或者銷售商品房時,不得阻撓、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
《條例》還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訂了較為嚴格的處罰措施。如對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負責人以及管理中心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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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