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退房的原購買人竟為樓盤投資方
■業內分析:可能當初開發商為獲銀行貸款而左手倒右手
5月樓市成交火爆,很多人驚呼搶房現象又重演。伴隨著火爆而來的是退房“大單”頻現。記者發現,杭州透明售房網上最近突然接連出現6筆“大單”,只是“大單”出現的地方不是成交記錄,而是解除合同記錄。
6筆退房大單涉及金額1.17億元
最早兩筆出現在5月5日和5月8日,涉及城西同一個樓盤。5月5日,原購買人王某退房4套,涉及面積1153.05平方米,金額約3300多萬元。5月8日,原購買人徐某退房4套,涉及面積1273.52平方米,金額約3700多萬元。這兩筆大單,總共涉及金額在7000萬元左右。
第三筆大單也出現在5月5日。杭州瑞豐格林苑5號樓同一天出現退房14套,涉及面積1126.53平方米,金額約1900多萬元,原購買人為杭州瑞豐格林酒店有限公司。
第四筆大單出現在5月7日和5月15日,杭州錢江商務中心退房11套,涉及面積768.98平方米,金額約870多萬元。所退11套房均位於同一層,原購買人均為孫某。
第五筆大單出現在5月20日。城西樓盤香墅同一天退房5套,涉及面積327.31平方米,金額約1000萬元,原購買人為杭州潤安投資有限公司。
第六筆大單出現在5月26日。城北一樓盤退房6套(商鋪),涉及面積543.82平方米,金額約900多萬元,原購買人為浙江廣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截止到5月27日,杭州透明售房網上顯示,5月份已有113套解除合同記錄,是今年以來最多的一個月,而這六筆大單在其中尤為顯眼。
原購房人竟為投資方
這些“大單”引人注意不單是因為退房數量多、涉及金額高,而且有的樓盤,其原購買人和樓盤開發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先説香墅,其開發商為杭州富越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香墅的樓盤介紹中有這麼一段話:“杭州富越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7月,註冊資金5000萬元,由浙江富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瑞立房地産集團和杭州潤安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很明顯,杭州潤安投資有限公司是該樓盤的投資方之一,而香墅5月20日的5套退房原購買人均為杭州潤安投資有限公司。
從杭州透明售房網上看,同一天解除合同的這5套住宅均位於6號樓,其中4套上下左右相鄰,單套建築面積從30~90平方米不等。記者隨即致電香墅銷售部。“一期沒有房子了,一套都沒有了。”售樓小姐表示一期房源早已售罄,要買得等二期開盤。“透明售房網上看到你們一期有好幾套小戶型退房了,這麼快已經賣掉了?”“我們是幾套小戶型拼成一套大戶型賣的,那套房子已經有客戶看好了,今天就要來簽約了。”“確定是6號樓嗎?”“是的。”售樓小姐挂斷了電話。
杭州透明售房網上看,香墅一期的銷售率高達90%,而在5月20日這5套退房産生之前,它的銷售率是100%。
2008年年底該樓盤一開盤,起價760萬元/套,均價約1200萬元/套,如此高價卻在當時非常低迷的樓市裏賣了個開門紅,成為今年1月成交量排名前十樓盤之一。當時市場將它的熱銷歸結于挖掘了數量眾多的外地客戶。
瑞豐格林苑5號樓所退房屋的原購買人為杭州瑞豐格林酒店有限公司,而瑞豐格林苑5號樓實際上2006年10月已經作為“最佳西方精品杭州瑞豐格琳酒店”開門營業,杭州瑞豐格林酒店有限公司是酒店的經營方。
至於城北樓盤,在廣源建設集團的2008年企業內刊上分明寫著“ 項目是我司與 集團合作開發的第一個項目……”看來,這又是一起開發建設方“自産自銷”的案例。據該開發商解釋,這6套商鋪當時是作為分紅賣給廣源建設的。
杭州錢江商務中心在透明售房網上的已售才134套,退房11套,已佔了8%,而這整個樓盤開盤一年的銷售率也才30%左右。5月26日,透明售房網上顯示,11套退房中有3套已成交。
要防資金緊張催生虛假交易
現在想來,香墅當時的熱銷似乎並不那麼簡單。投資方成為購買人之一,雖然不違法,但背後原因令人猜疑。
記者聯絡了香墅開發商,相關人士解釋説,原購買人是今年1月簽的合同,因打算購買二期而退掉一期的房子。
但業內並不這麼看。“這可能是開發商左手倒右手。”採訪中,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該樓盤當時實際銷售情況並沒有那麼火爆,這麼做有可能是迫於資金壓力,“再怎麼樣,拿房子去做抵押總比通過其他途徑貸到款要方便。”
這些退掉的房源現在剛剛過了三天公示期,馬上就有購房者接手。“這段時間市場好了,如果有購房者看中開發商手裏的這批‘自産自銷’的房子,他們就會解除合同再銷售,近期同個樓盤出現多套退房幾乎都是這種情況。”這位知情人説。
“最近退房量確實在增加,而且不乏同一個樓盤集中退房的情況。”採訪中,一位業內人士直言,這波小陽春裏涌現出來的“退房潮”應該引起有關管理部門的重視。“特別是同一人買、退多套房屋的情況,這類交易很多時候是開發商在資金緊張的時候以房屋為抵押品向個人融資的一種方式,只是虛假繁榮,會造成更大的樓市泡沫。”
相關房産管理部門表示,他們已注意到這一現象,但從交易手續看,卻沒有明顯的違規。如何監管這一行為成為樓市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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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