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經濟頻道 > 財經評論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莫用“新土改”套“土地流轉”

 

CCTV.com  2008年10月09日 14: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網  

  十七屆三中全會召開在即,媒體及專家都熱鬧起來了,在一系列解讀、預測的高論中,有一個詞很引人注目,這就是“新土改”。把十七屆三中全會研究推動農村改革發展議程一事稱之為“新土改”。美國、香港諸多媒體更直言不諱,“新土改”啟動改革攻堅戰(見中新網2008年10月6日)。

  土改是什麼?上了年紀的國人都會不言而明,那是在中共領導下向貧苦農民分田分地運動的概括。那麼,十七屆三中全會研究什麼問題?筆者翻閱國慶前夕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報道稱,十七屆三中全會將審議《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而在國慶前夕,胡總書記先後兩度考察河南和安徽的講話中,也沒有“新土改”這個詞兒。在小崗村與鄉親們見面座談時,胡總書記説,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不僅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還要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要根據農民的意願,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見新華社2008年9月30日電)。在這裡,總書記清清楚楚表達是“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不是叫“新土改”。

  “土地流轉”與“新土改”不但歷史意義不同,背景不同,含義也不同。“土地流轉”所要流轉的主體是農民改革開放以來已取得的土地承包權;而上世紀50年代初進行的土改則是運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從地主手中奪回土地分給農民,使耕者有其田。

  為何要允許“土地流轉”?個中原因,許多經濟學家尤其是許多農村問題專家早有專論。比如有説,現有制度固然確保土地公有制,一定程度上調動農民積極性,卻未能使農民與土地建立穩定的利益關係,便為一些不法官商勾結利用建設徵地牟取暴利提供了可乘之機;也有説,現在的城鄉二元壁壘,使大量民工進城,致使農村成“空心村”,城市擴張耕地減少,甚至危及糧食安全等等,都是有見地的分析。

  事實上,包括小崗村在內,近年來在中央和各地黨政指導下,都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比如,山東寧陽縣建立“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轉路子和“底金+分紅+勞務收入”的“土地流轉”分配方式,就受到農民的歡迎。農民稱,土地流轉後收入多了,自己自由支配的時間多了,日子過得更加充實(見《經濟參考報》2008年10月7日)。可見,“土地流轉”既是一個重大政策、重要模式,更是一個重要概念,不能用“新土改”而代之。

  筆者之所以提出要分清“新土改”與“土地流轉”兩個概念界限,乃基於一個現實。時下某些地方基層,由於宣傳工作不很到度,使一些承包耕地農民産生這樣或那樣的疑慮。為著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也為著正確理解貫徹中央精神,需要對這兩個概念“正視聽”,使大家真心做到心明眼亮路子明。

搶 眼 新 聞

公安部特批 川FA8512重新上路

雷曼與美國國會互"罵"

地産"猛人"如今財富紛紛縮水

半年賺3.5億 姚明終於進了榜

破産後終露面 雷曼老總過堂

巴菲特的下一個獵物

勾踐劍亮相 千年後削發如泥

買房10天貶值15萬

降價有利? 萬科銷售額漲了

責編:金文建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