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實施辦法的規定,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發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徵收個人所得稅;2007年8月15日以後發生的利息所得,則按照5%的比例徵收。 如您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那麼從存款當天到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是按照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而2007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將按照5%的稅率計算。此外,如果您在2007年8月15日以後存款的話,則一律按5%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查看全文
1950年,我國頒布《利息所得稅條例》,規定對儲蓄存款徵收利息稅。 1959年,在“社會主義沒有稅”的口號指引下,停徵了利息稅。 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頒布,利息所得雖被列為徵稅項目,卻因故免徵。 1993年,個人所得稅法重新修訂,利息稅雖在徵稅範圍,卻再次免徵。 1999年國家迫於通貨緊縮的經濟形勢,為鼓勵個人消費和投資、把居民存款趕到市場上來,決定恢復徵收利息稅。 截至2006年年底,我國共徵收利息稅2146.4億元。 自2007年8月15日起,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由現行的20%調減為5%。
針對偏快增長的經濟數據,國家管理層通過加息和調減利息稅的綜合措施希望達到引導貨幣信貸和投資的合理增長,調節和穩定通脹預期以及維護物價總水平的目的。該調控措施的出臺只是為了維持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制止經濟過熱的情況發生,因此,我們認為市場可能會有短期的震蕩和波動,但宏觀經濟的長期趨勢仍然看好。保險行業將有正面表現,而對銀行業的負面影響將主要集中在心理方面。
市場人士紛紛表示,宏觀調控對股市的影響將更多地反映在心理層面。從股市本身來説,無論是基本面還是技術面,都已經具備了向上突破的條件。“在上市公司業績不斷改善、資金持續充沛的情況下,擴容、振蕩、穩步向上將成為未來滬深股市運行的主基調。”滕印説。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表示,這次央行的組合調控政策對於防止經濟過熱十分必要,物價上漲也會得到有效控制,減少利息稅是不但增加了廣大儲戶的收入,還將在不增加銀行成本的情況下起到調控作用。
8月15日實施新的利息稅後,儲戶一年期存款實際收益率將達到3.16%(3.33% 95%)。而在調整前的實際收益率約為2.45%(3.06% 80%),提高了0.71個百分點。 如您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那麼從存款當天到2007年8月14日産生的利息所得,是按照20%的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而2007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産生的利息所得,將按照5%的稅率計算。
按照實施辦法的規定,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發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徵收個人所得稅;2007年8月15日以後發生的利息所得,則按照5%的比例徵收。也就是説,利息所得是按照政策調整前後分時段計算的。
目前,我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新的變化,投資增長較快,物價指數有一定的上漲,個人儲蓄存款收益相對減少,減徵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有利於增加個人儲蓄存款收益,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