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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地退地都不應兒戲

 

CCTV.com  2009年12月05日 08: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南方日報  

  地王“曬太陽”、開發商囤地,似乎已成為樓市一種見怪不怪的現象。毫無疑問,地王托高房價,開發商通過囤地享受地價的增值並藉以控制市場供應量,讓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卻讓高房價成為多數買房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有業內人士坦言,地王頻現、土地閒置是當前影響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一顆“惡性腫瘤”。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閒置滿兩年的,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如何界定閒置土地,當前的相關規定也有不盡完善之處。而在相關規定中,也有“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其部門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的表述,這在無形中給了開發商空子可鑽。通過反復變更規劃、分批部分開發等辦法規避,成了行業內部人盡皆知的秘密。

  在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中,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就坦言,根據目前各地上報的數據來看,土地批而未用情況相當突出,總量也非常之大。

  而以廣州為例,來自中原地産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市仍有建築面積約為2000萬平方米的土地在開發商手中卻沒有開發。儘管今年以來廣州市房管局三令五申,並收回了多塊地王。但有業內人士直指,這些努力充其量只是“化療”,而真正要動手術切除“腫瘤”,恐怕還得下一番決心。

  近日,金地集團在網上公告,曾經創下番禺最高地價紀錄的住宅用地———廣州番禺區中心城區南區4-2地塊已經被解除土地出讓合同。這塊2007年9月11日就已拍出的番禺地王,時隔兩年多被政府收回,開發商卻未受到任何處罰,已繳納的3億元地價款也將悉數退回。消息一齣,頓時引起爭議。對此,廣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該地塊是因為徵地問題拖延了交地時間,政府延遲交地。也就是説,責任在於政府,開發商自然可以退回土地並拿回地價款。

  但不爭的事實是,由於“地王”效應,該區域房價已被推高,那這個責任又該由誰來負呢?

  有專家指出,政府部門本身有必要對自己的賣地行為進行檢討,比如將未處理好的“毛地”拿出來賣,一方面給市民留下了“圈錢”的不良印象,另一方面對推高房價也負有間接責任。更有市民憂慮,假使因為政府原因導致土地被退,而相關人士卻不需要負責,那一旦內部出現腐敗分子,不排除出現一種可能:即使是開發商的責任,掌握大量資源的他們也可能乘機公關,從而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我們當然希望這種擔憂只是我們的過慮,但拍地、收地絕不應成為兒戲。開發商囤地理應受到處罰,徵收閒置費、收回土地使用權、罰沒地價款都是可行的辦法;但若責任在政府,相關人員是否也應該被問責?如果這樣,造成土地閒置就一定會被追究責任,無論是政府部門推地還是開發商拿地,勢必都將慎之又慎起來。而這種“切除”腫瘤般的決心,既能樹立政府的形象,也能斷了開發商囤地居奇的後路。(記者盧軼)

責編:龐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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