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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內面積計房價:誰動了誰的奶酪?

 

CCTV.com  2009年09月04日 14: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北京市商品房銷售將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新規經媒體報道後,由於北京作為首都在全國樓市的示範效應而引起廣泛關注,尤其是新規可能引發的變相漲價、公攤縮水等一系列問題,更是讓購房者疑慮重重。不過,開發商和一些業內專家的意見卻恰恰相反,認為“按套內面積計價”是防著開發商利用公攤面積賺取更多利潤。究竟是“買的沒有賣的精”,還是購房者實際受益?雙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

  開發商:無法利用公攤面積賺更多利潤

  據悉,按照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産轉讓管理辦法》,新建普通商品房預售或者現房銷售將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獨棟別墅、整棟樓房和車位、車庫的預售或者現房銷售可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也可按建築面積計價或者直接按套計價。新的管理辦法還明確,開發商應當在預售場所等公示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以及共用建築面積處置情況。

  通常認為,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所以建築面積會大於套內建築面積。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曾有人擔憂開發商會轉移成本,提高房屋銷售單價,以彌補兩種面積計算方法之間的落差。對此,陽光100副總經理范小衝認為,新管理辦法的出臺,不會導致開發商實質抬高房價。“按照過去的計價方法,由於公攤面積的計算相對專業,導致容易滋生一些灰色地帶。在使用率不同,總價相同的情況下,實際住房可使用的面積會有很大差別。而公攤面積怎麼分配的,又是怎麼使用的,普通消費者很難知道,也容易導致很多糾紛。如果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則這種問題會減少很多。”范小衝説。

  按套內面積計價,能避開容易發生爭議的公攤面積,防止開發商利用公攤面積賺取更多利潤,購房人可以更容易了解房屋單價和真實面積。北京萬年基業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黃璽慶認為,北京商品房將按套內面積計價會規避糾紛,這是對開發商和購房者的一種明示,可杜絕不合理現象。

  專家:新規促使開發商多為消費者考慮

  上海易居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表示,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這一計價方式的變化會造成統計意義上的房價提升。根據專家提供的公式,建築面積單價乘以建築面積,再除以套內面積即可得出套內單價。比如,一套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萬元的住宅,以得房率85%計算,套內面積每平方米約11700元,而以得房率70%計算,套內面積每平方米約14280元,也就是説,按套內面積計價將使住房價格上漲17%至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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