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交易避稅為何屢禁不止?做低合同價頑疾如何根治?
據《北京晨報》報道國稅總局日前發文,要求嚴查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稅行為。“做低合同價”這一交易暗角因此又被推到風口浪尖。記者發現,儘管有關部門多次明令禁止,但簽訂“黑白合同”做低合同價的做法仍為仲介和買賣雙方所青睞。二手交易避稅為何屢禁不止?做低合同價頑疾如何根治?記者就此展開調查採訪。
業內爆料
多數交易採用“黑白合同”
“儘管國家明令禁止,但目前大多數二手商品房買賣仍然通過做低合同價的方法避稅。”一位房産經紀從業人士告訴記者。
做低合同價,是二手房交易雙方簽訂“黑白合同”,以低於實際成交價的房款總額報稅,達到避稅目的。其中“白合同”是正式的買賣合同,但是雙方簽訂的房款總額低於實際成交價。“黑合同”則是私下協議,目的是補上差價。根據現行規定,二手房交易價格設有“最低計稅價”,而“白合同”上顯示的房款總價一般也都按此操作。
例如,一套單價11000元/平方米、面積100平方米、總售價為110萬元的五年齡商品房,在進行房屋交易時需要交納15000元的契稅。假設按其所在區域和房源情況,其二手交易最低計稅價為6000元/平方米,據此計算納稅合同中總售價只有60萬元,所交的契稅也僅有9000元。通過做低合同價,就可以“省”下6000元的契稅。如果是不滿兩年的次新房或是非普通住宅,“省”下的稅款則更可觀。
“做低合同價已經不是什麼秘密,為了留住客戶促進成交,幾乎所有的仲介公司都會主動向客戶提供這項‘服務’。”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儘管採用“黑白合同”避稅對於交易雙方乃至仲介都有暗藏的風險,但可觀的避稅空間還是令他們對做低合同價樂此不疲。
專家支招
三大環節設障方能堵漏
事實上,早在此次國稅總局發文要嚴查做低合同價之前,稅務部門已多次明令禁止這種行為,但沒能收到理想的效果。2006年,我市地方稅務局發佈了《關於調整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通知》,要求對於成交價格低於二手房交易最低指導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須按最低計稅價格徵收稅款。
“設置最低計稅價,可以説是堵漏的第一道關口。”中原地産三級市場部分析人士認為,最低計稅指導價格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對避稅行為有遏製作用。但是,目前的指導價格偏低,且調整的週期太長。在區別普宅與非普宅、商品房與非商品房以及覆蓋郊區市場方面也亟待細化。
另外,亞豪機構市場總監郭毅説,“在監察方面,除非是成交價與最低計稅價持平的合同涉及‘黑白合同’的嫌疑大,容易被查,其他的只要雙方統一口徑,很難被發現。而且每年十萬套的成交量查起來也很難。因此,僅通過最低計稅價來約束尚顯不足。”
業界律師認為,相比最低計稅價,更有效的辦法是加大對銀行放貸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二手房貸的放貸成數。如此,做低合同價便無法獲得足夠的貸款,以此制約消費者。“當然,更重要的一點,不能通過自我約束代替嚴格週密的法規監管。只有逐步建立完善的個人資産信用體系,讓涉及稅收的個人交易行為處於執法部門的監控之下,才能真正堵漏二手交易避稅。” (楊舒萌)
■他山之石
國外二手房交易的稅收監管
美國二手房交易需繳納的稅種主要有交易稅、遺産贈與稅和所得稅。交易稅稅率約為2%。遺産贈與稅只對價值超過60萬美元的遺産或在每次贈與價值超過100萬美元時徵收。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在15%到39.9%之間。對於短期炒作,即擁有産權未滿一年就買賣的房屋,賣房收入列入個人本年度的總收入,稅收比例可高至33%。擁有産權超過一年的房屋即長期投資,賣房時須繳付20%左右的稅。為防止賣家偷稅漏稅,政府有相應的監管法規,要求房地産代理過戶公司必須在過戶時強制扣繳,否則會受到嚴懲。同時,因為大筆支出要求必須通過銀行轉賬,買方賣方的真實交易情況易於監控,漏稅的可能性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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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