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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難省心的網購(20120323)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7日 13: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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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年初,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通過網絡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實施詐騙的手段,連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檢察官也是第一次遇到。

  馬璐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官:在登機的時候發現被騙的就是説,他一切的行程都安排好了,比如説國內接機的也都安排好了,結果上不了機。

  馬璐,北京市通州區檢察院檢察官,她説,從表面上看,這只是一起機票詐騙案,然而,這起案件和以往的機票詐騙不同的是,很多受害者是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的時候才發現被騙的。而另一個特別之處是,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對象都不在國內。

  馬璐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他們騙的對象都是國外的,有留學生,有在國外務工的人員,有的是放假要回家。這給他們無論是經濟上還是精神上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李某,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先後行騙十余起,騙取受害人的購票款五萬餘元。

  王某今年24歲,被逮捕前是安徽合肥一所大學的本科生。2010年5月份,他的一個在國外讀書的同學想回國,托他幫忙買張機票。

  王某:當時他在國外,他叫我幫他買一下,然後我就幫他買了。

  王某在網上給同學購買了一張機票。而這次買機票的經歷居然讓他動起了一個邪念。

  王某:買完之後,發現訂票過程中,有一些漏洞。

  王某説,這是他第一次通過網絡買機票,那他發現了什麼漏洞呢?當時他在網上找了一家代售機票的仲介機構,買完票後他發現如果仲介機構不正規,通過這種方式訂機票就會出現一個問題,讓他有機可乘。

  真正讓王某利用這個漏洞開始去騙錢是源於一次打架傷人。

  王某:在2010年暑假的時候,在外面跟別人起了一點衝突,花了一點錢,借別人的。

  王某家住安徽農村,父親是當地一所小學的老師,母親在家務農,供王某上大學已經讓家裏的生活很拮據了。打傷人之後,王某靠借錢給別人付了醫藥費。

  王某:就是在一定時間內要(還)給他,當時時間很緊。一個禮拜吧,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

  這個時候,王某想到了幫朋友訂機票的事兒,他決定鋌而走險,通過網絡銷售機票設一個騙局。他找到了北京的李某。

  王某:當時找了一個人,我自己膽子挺小的,不敢,從網上找了一個。當時他也挺缺錢的,我就把我的想法説了一下。

  兩個身處異地的陌生人,從2010年10月開始在網上發佈消息,冒充航空公司的機票代售機構以低價機票引人上鉤。王某説,在網上發佈信息沒多久,第一筆生意就主動找上門來。

  記者:國外回來的。記者:當時你知道這個機票正規應該是多少錢是嗎?王某:知道。記者:多少錢?王某:大概正規六七千塊錢吧。記者:那你給他買的話,你跟他説是多少錢?王某:三千來塊錢。

  機票的價格比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整整便宜了一半,這個價格還是讓對方有一點懷疑。

  王某:他問怎麼那麼低,我説是內部價格。記者:什麼算是內部價?王某:這個(她)問了,我就是説,內部價就是,就是特別優惠的嘛,我跟他聊的這麼長時間,看他蠻投機的,就給他便宜一點。

  王某謊稱自己是航空公司的員工,能拿到內部價,一個星期之後,對方提出讓王某幫忙買機票,並把自己的身份信息發給了王某。之後王某把這些信息轉發給李某,由李某去正規的機票代售點訂機票。

  馬璐:這時候代售點,就會給他出一個電子行程單,然後他(李某)通過QQ把這電子行程單發給王某,王某再把電子行程單發給事主。這樣對方就認為機票已經訂到了,這個時候他也可以去航空公司的網站去查到,因為電子行程單已經出了,他當然能查到他自己的信息,和一個航班的班次等等這些情況。

  由於電子行程單是真實的,受害者在這個時候就會完全相信犯罪嫌疑人,很快就會把機票款打到王某指定的銀行賬戶。

  雖然事主是把錢打到了王某指定的賬戶上,但王某和李某的確是到正規機票代售點買的票,而且代售點也出具了真實的電子行程單,這王某和李某又怎麼從中獲利呢?

  王某:中間環節上有點很大的漏洞。

  原來,航空公司乘客在購買機票後,除了特別規定外,允許在一定時間內退票,王某和李某正是利用了這個時間差。
  王某和李某在網上釣魚之後,先按照購票人的要求到正規機票代售點購買飛機票,然後把這個真實的電子行程單傳給購票人進行核實,之後購票人就會把錢打給王某。

  錢一到賬,王某立刻打電話給機票代售點,要求退票,機票代售點收取了少量的退票費後,剩餘的錢就被王某和李某據為己有。

  王某:後面我就QQ上把她拉到黑名單,沒聯絡她,就沒了。

  王某説騙來的錢他和李某各分一半。受害者都是到了機場才發現上當受騙,損失慘重。

  王某:拿到錢以後擔驚,害怕,過了一段時間心情就慢慢平復下來了,然後再過一段時間如果缺錢的話,感覺這錢來的挺容易的,就沒控制住。

  2011年5月,正暗自得意找到了一條生財之路的王某沒想到,自己的大學生涯就此結束。

  王某:當時在寫畢業論文,然後我們老師打電話讓我去到辦公室。

  被逮捕前,王某再過兩個月就要大學畢業,而且工作都已經找好了。

  王某:開始實習的時候是三千多塊錢一個月。記者:那轉成正式的之後呢?工資?王某:四千多一點,四千多。記者:這個收入的水平在合肥算是一個什麼水平?王某:中等吧,中等左右。

  馬璐 檢察官:家裏頭供養出這樣一個大學生不容易,我見過他的父親,在開庭的時候他父親來了。籌了錢要求退贓款,家裏的態度是很殷切的,但是他的這種犯罪行為還是應該是為人所不恥的,對這個人我們覺著也是很痛心的。如果不是説他因為貪念一念之差的話,他應該有一個不錯的前程,應該能通過自己的勞動,自己的努力去改善家庭的生活面貌,可是這樣一念之差,不僅使自己進入了犯罪的深淵,而且使自己連累了家庭。

  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本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騙子通過網絡購物的方式行騙,可有些正規的購物網站也是問題不斷,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發佈的2011年統計報告顯示,以網購為主的投訴共計30355起,較去年增長43.3%,增幅在各類投訴案例中排名第一。2011年號稱全球最大中文網上書店的噹噹網也面對著一連串的官司。

  2011年8月8日晚上,家住北京的徐謹,直到深夜還一直守在電腦前,緊盯電腦屏幕,心裏滿懷著期待和緊張。因為她得知當晚噹噹網有一個促銷活動,從8月9號零時開始,展開一個“噹噹親子團好書好禮72小時快樂搶購”的圖書優惠活動,優惠的圖書主要是兒童讀物。

  徐謹:它當時有一個促銷活動界面,參加活動的書的價格都已經顯示在上面了。

  平時售價一兩百一套的圖書,這個時候只賣幾十塊錢,徐謹一口氣挑了七套書,總共有將近兩百冊。

  徐謹:從我拍的這個價格來講的話,至少是五折以下的這種。

  因為怕錯過搶購時間,選好書後,徐謹一直守在電腦前。

  徐謹:為了等淩晨的那個時間,一直在等,等於是12點以後才下的這張訂單。因為在之前下單是不可以的,它的活動時間是從明天開始。

  等到時間一到,徐謹立刻下單,並通過網銀支付了三百多塊錢的購書款。很快,她就收到了噹噹網發出的確認訂單已提交成功的電子郵件。

  徐謹:他們的流程也是下單確認完了以後,會給你發郵件確認,我登錄是郵箱登錄,郵箱裏頭有郵件的確認,告訴我説訂單已經成功,比如説訂單已經發出,提醒你準備收貨。

  徐謹説,除了價格便宜,這次在網上買書的過程和以往沒有什麼分別,一想到自己只花了三百多塊錢就買到了平時要花一千多才能買到的圖書,她的心裏美滋滋的。可剛過了一天,正當徐謹滿心期盼地等著網站把書送上門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徐謹:我的訂單應該是在10號的時候顯示被取消掉的。

  錢都交了,訂單怎麼説取消就取消了呢?

  徐謹:它取消的原因就是因為配送不成功。

  徐謹:但是它的配送時間是挺可笑的,因為從開始配送到確認配送不成功,可能只有兩分鐘的時間,就是一個虛假發貨,做了一個發貨,然後又認為配送不成功,然後取消訂單。

  徐謹馬上打電話給噹噹網的客服,客服人員告訴她,導致貨物配送不成功的原因其實是由於網站工作人員輸入有誤,標錯了圖書的價格,如果按照標注的價格賣書,網站就只能賠本賺吆喝了。但這樣的解釋徐謹難以接受。多次協商不成,徐謹決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噹噹網代理人:我們書籍的批銷單可以證明,我書籍的最低進價是4.5折,就是輸入錯誤造成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出現偏差,不管是高科技的還是普通的事件。

  徐謹代理人:因為你提前已經做了公佈了,你是8月9號已經,活動開始之前已經把商品價格公開在網上,消費者對比發現了,説覺得實惠才會買的。所以你從公佈到,到活動開始還有一個過程,做一個預告到開始你也沒有去人工審核這件事情,到活動開始之後到取消還有一段時間,你也沒有人工去發現這個失誤。所以到活動開始之後,可能因為購買的時候多了,説價格標錯了,取消訂單,很難説消費者認可你這個説法。

  原告代理律師説,徐謹的遭遇並不是個案,在全國各地,還有很多消費者也遭遇了這樣的事情,他們的訂單都被噹噹網以配送不成功或者缺貨為由取消,還有不少確認發貨的訂單,中途就被噹噹網攔截了。為此,全國各地有1700多名消費者發起了實名維權,目前有包括徐謹在內的6名消費者的案件進入了訴訟程序。

  徐謹代理人:不論什麼原因造成的這個結果,你不能讓眾多消費者為你的員工的內部失誤來買單,不能讓這麼多消費者深更半夜熬夜辛辛苦苦下的訂單,你説取消就取消,把消費者的權益置於不顧。

  徐謹:我不是像貨到付款的那種,我事先已經把貨款支付了,那原則上這個,你又確認我訂單,這個事情原則上就是,這個合同就應該是成立的了。

  2011年12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徐謹訴噹噹網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噹噹網按照徐謹當時訂單的價格向其支付所訂書籍。

  王子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雖然説它低於成本,但是它是一種促銷活動,你很難,而且這種活動非常非常多,各個網上前部在使用,你很難以成本來衡量這個價格的高低,從而導致是否出現錯誤,在這塊,我們基於這兩點,我們認為它不符合重大誤解,以及即使符合重大誤解,它這個價格也不能以成本來衡量,在這一塊我們認為這個合同不存在被撤銷的情況,不符合這種情況,所以我們認定這個合同實際上是成立,並且生效的。既然認為合同成立並且生效,這個訂單,那噹噹網自然就要按照當時消費者訂單的價格,向消費者支付書籍。

  但記者注意到也有部分案件,法院並沒有支持購買人的訴訟請求。法官解釋最重要是要看訂單是否確認。

  王子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我們認為那一部分缺貨,也就是噹噹網沒有確認的訂單,實際上是沒有成立的。既然合同沒有成立,自然也就不應當支付相應的書籍。

  訂單的提交與確認是雙方買賣合同形成的一個重要條件,但網絡購物中,有些訂單網站已經確認,卻不履行合同,原因多種多樣,下面這個案件中,網站的理由讓人有些意外。

  “24券網”代理人 被告:如果像原告這樣一個人去購買這麼大的量的話,對其他用戶是不公平的,另外我們對原告的購買目的存在疑問。

  洪偉 原告:他們嚴重違約了,本來我們憑團購券兌換哈根達斯券的,他沒有給我兌換。

  這是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網購糾紛,原告名叫洪偉,那麼,他在網上買的是什麼,買了多少,為什麼會讓網站對他的購買目的提出質疑呢?

  洪偉今年34歲,家住上海,2011年8月份的一天,洪偉在一家團購網站上看到了一條信息。

  洪偉:看到24券團購網有原價50元的哈根達斯代金券,賣38元。

  洪偉從團購網上購買的是某品牌冰激淩的代金券,數量龐大。

  洪偉:一次買了2400份。

  洪偉:家裏有人,家裏朋友,幫著送禮,後面就是中秋節國慶節,平時我們買這麼多幹嗎呀。

  提交完訂單後,洪偉馬上付了款。

  洪偉:就是完全現金,支付寶付了56090,優惠券部分可能,優惠券拿現金買的話,要折算成現金也有兩三萬。

  除了現金支付,洪偉還使用了一些之前從這家網站購買過的優惠券,所以他買的代金券有的還不到38元。

  洪偉:跟他們的哈爾濱站的客服,電話溝通過之後,他們確認有貨的情況我去兌換。

  洪偉説,這次代金券的優惠活動主辦方是“24券網”哈爾濱分站,確認了能夠進行兌換後,洪偉索性決定親自去一趟哈爾濱。

  洪偉:我怕郵寄過程中,萬一快遞公司什麼時候,東西寄丟了,這個,我想哈爾濱從來沒去過,去旅遊一下,順便去旅遊一下,東西可能就是覺得貨款比較多,大概當時兩千多份,幾萬多塊錢,還是拿下吧,起碼東西不會丟。

  可洪偉沒想到,他剛到哈爾濱事情就起了變化。

  洪偉:只能兌換400多張,因為他們沒貨了。之後他們當場給我兌換了400多張,還餘下1947張沒有兌換,由他們24券哈爾濱站站長給我寫了個欠條。

  之前明明説有貨,怎麼到了兌換的時候又説沒貨了?洪偉説,當時他心裏也很納悶,經過商量哈爾濱分站的站長親筆寫了欠條,還承諾洪偉他們會馬上籌貨,一旦有貨了會立刻通知他,因為當時離中秋節和國慶節還有一段時間,洪偉覺得再等幾天也來得及,就沒往心裏去,可事情並不像他想的這麼簡單。

  回到上海等了幾天,洪偉打電話給“24券網”哈爾濱分站,想問問貨到了沒有。

  洪偉:他們那個站長跟我説,説這個事情他們現在,由於我購的優惠券太多了,他們總部不讓兌換,讓我跟總部溝通,如果總部同意兌換了,他們就再採購給我。

  當初購買時,並沒有限制購買數量,怎麼現在又説因為購買數量太多不予兌換呢?

  洪偉:因為你合同成立了嘛,你不可以這樣隨意的毀約。

  2011年12月,洪偉將“24券網”的開辦單位北京紅微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其返還貨款73986元,並且賠償經濟損失10000元。

  楊先生 北京紅微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代理人:因為我們公司推出優惠券活動目的就是為了讓廣大用戶比較低的價格享受普通價格這些服務,這些産品。如果是單獨一個用戶去購買這麼大量,因為本身服務量就是有限的,如果單獨一個用戶提供這麼大的量,對其它用戶肯定是不能提供的,就像北京限號限車一樣。
  記者:活動總量多少?代理人:現在沒有具體數字。記者:那他其實也是普通的用戶,他買這些也是給自己得到實惠對其他用戶有什麼不公平?代理人:就像您搖號一樣,您到北京,北京如果有十個號,如果您不限號一個人可能搖九個號。

  但這家公司承認,當時網站的確沒有明確限制購買數量。

  楊先生 北京紅微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代理人:當時因為之前沒有發生這樣的情況,公司之前可能太關注企業發展這塊,對風險防控這塊沒有想特別細。
  記者:公司憑什麼會覺得存在這種風險?代理人:因為社會存在這種倒手廉價購來的東西創造利潤現象比較普遍。

  經過法院調解,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網站方面承認自己違約在先,同意返還洪偉貨款六萬多元。

  今天講的這三個案例雖然具體情況各有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消費者都是通過網絡來購買自己想要的商品。在過去一年中,多少人有過網購經歷?答案是1.87億人。這些人在過去一年中,網購的交易額高達7735.6億元,比2010年增長67.8%。網絡購物這種新型的消費方式正在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著,越來越多的商家想在這個平臺上分一杯羹,但五花八門的購物網站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參差不齊,一方面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一定要仔細甄別,另一方面,在日益白熱化的市場競爭中,購物網站要想佔有一席之地,尊重消費者的權益才是根本,在保障消費者購物體驗的同時,也需要保證商品質量,提升服務品質。

熱詞:

  • 經濟與法
  • 難省心的網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