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動對垃圾短信表態了:“我有責任。”
3月18日晚,中移動表示,對於在央視3 15晚會上曝光的分眾等七家公司短信業務端口予以關閉。
據了解,分眾傳媒已停止短信廣告業務。中移動市場經營部總經理徐達此前對央視表示,作為移動運營商對治理垃圾短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他並未描述“責任”具體內容。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運營商該承擔法律責任,業內則有觀點稱在商言商,運營商沒有監管職能,充其量承擔只是社會責任。
“分眾聲明”暴露垃圾短信惡狀
由於在七家被曝光企業中,分眾傳媒旗下子公司分眾無線名氣最大,自然被推上風口浪尖。
分眾集團18日晚間在對媒體的回應聲明中承認,其短信業務原本是幫助企業向其會員發送短信廣告(簡稱會員通)為主,但其個別業務部門及其收購的一些下屬公司在去年業務發展中承接大量商業廣告,投放給未經定制或許可的用戶。
“未經許可”,也就自然被定義為垃圾短信。
分眾傳媒董事局主席江南春透過聲明指出,分眾無線的用戶數據庫絕大部分來源是對用戶在WAP網站瀏覽行為的分析和一些日常服務中積累所得,是合法的,不涉及個人隱私。分眾無線也從未出售過這些手機號碼和相關信息。
這大致體現出目前一些垃圾短信可精準定位到消費者職業、收入水平甚至姓名等私人信息的原因。
另一則信息,對於央視曝光稱分眾無線日發數億條、佔市場上80%比例的垃圾短信,江南春則予以了否認,他表示即使極端化地將分眾無線的所有收入都歸為未經許可垃圾短信業務,以每條五分錢計算是70億條,每天約發送2000萬條,不會超過市場的2%.
他指出,據市場調研公司預測,中國每天未經許可的短信廣告為10億條左右。
運營商表態會承擔責任
有關垃圾短信的數據和産生源頭開始引起業界的重視,責任究竟歸誰?如果沒有平臺和政策漏洞,垃圾短信如何蔓延?
對此,電信基礎運營少有的表態指出自己“有責任”。
此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總經理徐達對央視表示,作為移動運營商對治理垃圾短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法律界人士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認為電信運營商仍然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個是民事侵權的連帶責任,另一個是給手機用戶提供通訊服務方面的違約責任。
他指出,運營商的法定義務是給用戶提供一個相對暢通的自由的通訊渠道,垃圾短信恰恰是對這種權利的侵犯。
萬方諮詢總監付亮則認為,運營商在垃圾短信的管理、監督可謂責無旁貸。若管理不當就是“從犯”。
“社會責任是中國移動的競爭優勢。”對於徐達口中“不可推卸的責任”,付亮認為從剛剛發佈的中國移動2007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能看出些端倪。對於業績屢創新高,客戶群又是明顯的中國移動而言,承擔社會責任在其內部已成為重中之重,其在垃圾短信問題上清晰表態便不足為奇了。
事件回顧
3月15日
在央視的3 15晚會上分眾無線等七家公司發送垃圾短信的行為被曝光,其中分眾無線日發數億條垃圾短信。隨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總經理徐達對央視表示,作為移動運營商對治理垃圾短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月18日
中國移動表示,對於在央視3 15晚會上曝光的分眾等七家公司短信業務端口予以關閉。
3月18日晚
分眾傳媒集團通過聲明回應稱,已責令分眾傳媒停止了短信廣告業務,同時指出目前國內每日垃圾短信量達10億條。 [進入維權論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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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