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來如果出現的醫療事故,在接受治療時應做注意什麼?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05日 12:56
特邀衛生法學專家卓小勤:首先要到正規的醫療機構就醫,其次要了解該醫療機構的診療科目範圍,再就是在診療過程中主要保留相關的證據,如:醫療費收據、收費清單、門診病歷等。對住院病人來講,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或懷疑診療上有問題,應當及時複印、封存病歷,如果涉及到藥物過敏、輸液反應或者醫用産品的質量責任,要及時實物進行封存,對於有爭議的事實如:夜間病人突發病重,醫生護士未及時趕到,應當及時將證據固定下來,比如讓同病房的病友寫證明材料。對於病人死亡的家屬如果對死亡診斷有疑義,應當在48小時以內及時提出屍檢的要求,必要時候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