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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腦癱患兒事件調查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29日 15:01


  13名腦癱患兒在同一家醫院接受治療後病情惡化

  被稱為先進技術的手術令他們的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淵

  為討説法,家長們把醫院告上法庭

  三年艱苦漫長的訴訟案件仍無定論

  醫院在整個事件中究竟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法律的背後又究竟是什麼力量在影響著審判進程

  歡迎收看本期節目:湖南腦癱患兒事件調查

  解 説:照片上的這個男孩叫歐柏君,由於患有腦癱,左側肢體不太靈活,右側肢體完全正常, 但是在湖南省腦科醫院進行的一次手術卻讓他變成了植物人。家長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這次令他們充滿希望的求醫過程原來是一場噩夢。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這個手放在這兒,它就掉下去,我説拿上來啊,拿上來啊,希望他能動一下,哪怕動一下也好,也不行。

  解 説:不僅僅是歐柏君,另外十多名腦癱患兒在這家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後病情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惡化。

  葉俊,7歲。 張忠洋,8歲。 賴夢琴,5歲。談志冶,7歲。

  解 説:那麼醫院對這些腦癱患兒進行的究竟是什麼手術,這些悲劇究竟是怎樣造成的,誰又該對他們負責呢,帶著種種疑問我們的記者開始了調查。

  解 説:2001年11月,歐柏君的家長通過廣告得知,湖南省腦科醫院引進國際先進技術,高薪聘請著名腦癱外科專家,手術治療腦癱效果顯著,抱著巨大的希望,他們找到了這家醫院。

  毆天福:(腦癱患兒歐柏君的父親)他(醫生)説所有小孩就是這三刀,脖子上一刀,背上一刀,還有這上面還要,他(醫生)説如果是腳內側不平衡,後面這裡又一大刀。

  解 説:歐天福通過諮詢了解到,醫院治療腦癱主要通過兩個手術,一個是“雙頸總動脈交感神經網部分剝離術”,另一個是“選擇性脊神經後根切斷術”,又稱SPR技術,這兩個手術分別在脖子和背部進行,手術的費用總共是一萬五千元。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他説(醫生)這個手術很簡單,你不用擔心,這個手術很簡單的,就是刮開脖子,挑一下,把血管擴大一下,把腦部的供血量增大,就是這樣子。

  歐天福:(腦癱患兒歐柏君的父親)回到住院病房,我就在想這個問題,腦袋裏面的毛病,動這個地方能不能治好。

  解 説:對於醫院的解釋,歐天福感覺不太可靠,於是決定不做手術,就在他辦理出院手續時,腦科醫院裏一位叫張蘭亭的老教授找到了他的妻子張靜。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他説你的小孩目前的狀況,比來這裡的這些小孩都好。他説要是給他做了這個手術以後,他就會説話了。我就説是不是真的有這個效果,他説那是肯定的,我不騙你,我60幾歲的人,我怎麼會騙你呢。他説你可能還不知道,我是20萬年薪,這個醫院花20萬年薪從外面請來的專家,他説我不騙你的。

  解 説:在這位老專家的勸説和鄭重保證下,歐柏君的父母又動了心。2001年11月14日,湖南省腦科醫院為歐柏君做了“雙頸總動脈交感神經網部分剝離術”,手術的主刀醫生就是醫院花了20萬年薪聘請的張蘭亭教授,手術結束時他告知歐柏君的父母手術非常順利。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連腦部的CT也沒有照,腦電圖也沒照,這些都沒有。他也不知道小孩到底腦袋裏面是什麼樣子,他也不知道,反正他什麼都不做。

  解 説:手術果真像張蘭亭説的那樣順利嗎。就在手術後的第二天,歐柏君開始出現煩躁不安,隨後護士給他注射了一針非那根和一針安定,但是情況並沒有好轉。晚上10點左右,歐柏君進入昏迷狀態,歐天福找到主管醫生詢問原因,得到的回答是24小時後孩子就會醒。

  毆天福:(腦癱患兒歐柏君的父親)但是24小時之後(孩子)還是沒醒。就就一天一夜了,24小時還是沒醒,我們又去問他(醫生),他就給我們解釋了,你的小孩是半個腦袋,吸收藥物就慢一些,就需要加一倍的時間,要48個小時才醒,我們就這樣苦苦等著,到了48小時還沒有醒,我們又去問他,他就説要72小時醒,到了72個小時的時候,我們去問孟國成醫生,我們説你不是説72個小時要醒的,他怎麼到72小時還不醒呢,他説如果是72個小時沒醒呢,就是手術問題了。

  解 説:在歐柏君昏迷不醒的第五天,湖南省腦科醫院從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請來一位教授對他的病情進行會診,這位教授查看了歐柏君四年前的腦部CT片。

  張燦泉:(腦癱患兒歐柏君的姥爺)他把CT一看,還能説話,能走路,見鬼去吧。他説語言神經都壞死了,怎麼還能説話呢,那不是騙鬼啊。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我説那不做手術呢,他説不做手術,他(孩子)就還會慢慢的康復,他就這樣跟我講,他説如果在他們湘雅醫院就不會做。

  解 説:由於這位教授講出了實情,這次會診不歡而散。對於手術究竟為什麼會造成患者昏迷不醒,院方最終的解釋是由於歐柏君的特異體質造成的。

  腦癱患兒在父母面前“神秘失蹤”

  什麼才是醫院強迫患者出院的真正原因。

  一次被醫生稱為“成功”的手術卻讓病人昏迷五個多月

  面對事實院方又將做何回應

  請繼續收看本期節目:湖南腦癱患兒事件調查

  解 説:在這之後的五個月,歐柏君一直處於昏迷狀態,醫院對他的治療也是時斷時續。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這個小孩還沒醒的時候,他們就不上氧了,也不治療,這個小孩已經瘦得腿都幹了,手全部都幹了,他們也不治療。在這個醫院就求他們啊,求一天就打一天針,還要跪下來求他們。

  解 説:由於院方沒有給出合理的説法,2002年2月,歐柏君一家申請對這一事件進行醫療事故鑒定,3月28日,長沙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做出鑒定結論:認為歐柏君醫療事件屬於二級甲等技術性醫療事故。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因為是醫療事故了,那它們(醫院)就要負責了,就開始(給孩子)打針了,打消炎針了,灌牛奶,他們(醫生)又弄了一個月,弄了一個月以後呢,它(醫院)説這個鑒定還不算數,我們已經向省衛生廳提出要求重新鑒定了,這個時候小孩他們又不管了,又停藥了。

  解 説:由於湖南省腦科醫院對市級鑒定不服,湖南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對此又做了重新鑒定,最終認定不屬於醫療事故。在拿到了這個鑒定結論後,湖南省腦科醫院的法律顧問孫志敏帶領保衛科的工作人員多次來到歐柏君的病房,以拖欠醫療費用為由要求他們立即出院。患者家屬表示,只要醫院出具一份真實的病例他們就可以出院,但這一要求遭到了院方的拒絕。在雙方爭執的過程中,醫院多次採用了極端的手段。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幾個大漢,就進來了,就把我妹妹關進廁所,我要照顧小孩,就拉住(床),他(孫志敏)又把我拖出去,當時也沒人管,我就想拿手機打電話給我媽媽他們,叫他們快點來,手機也給搶掉。

  盛建雲:(腦癱患兒歐柏君的親屬)把我們一頓打,一頓轟,我當時(被)打在胸部,這裡都打青了,打得我坐在地上起不來 。

  張燦泉:(腦癱患兒歐柏君的姥爺)孫律師説,還有保衛科姓龍的説,他説你這個老傢伙,你再敢來我們醫院,我就打死你。

  解 説:由於歐柏君的家長一直拒絕出院,2002年9月12日下午,在法律顧問孫志敏的&&下,醫院一夥人再次來到病房,將歐柏君強行帶走。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醫院的醫生,還有它們醫務科的,還有律師、保安一起,把小孩放在擔架上,拉起就跑。

  解 説:那麼歐柏君究竟被帶到哪去了呢。就在歐柏君從湖南省腦科醫院失蹤三個小時後,中南大學湘雅二院的急診室接收了一名由120急救車送來的病人,這個孩子正是歐柏君,直到晚上九點多,歐柏君一家才通過多方打聽找到孩子的下落。

  張燦泉:(腦癱患兒歐柏君的姥爺)我們一找到小孩,他説你們這時候才來啊,他説120急救車(的醫生)説小孩是在路上撿的,是人家遺棄的小孩。

  記 者:這是誰説的?

  張燦泉:(腦癱患兒歐柏君的姥爺)這個醫院(湘雅二院)的醫生説的。

  解 説:我們無法調查到這一事件中間過程的內幕,但可以肯定的是,通過這次事件,湖南省腦科醫院要歐柏君出院的目的達到了,那麼他們為什麼千方百計地要把歐柏君弄出醫院呢。

  盛建雲:(腦癱患兒歐柏君的親屬)我們住在進門口那個病室,別(的病)人到病房來看看,你們(醫院)治好得不,我們病人明明被他們治得幾十天不醒,幾個月都不醒了,瘦得皮包骨了,這是事實,別(的病)人一看到就要走,它(醫院)就想把我們這個眼中釘拔掉。

  解 説:對於整個事件,醫院究竟是什麼態度呢,我們的記者找到了這家腦科醫院,但採訪的請求被院方拒絕。

  醫 院:採訪也是雙方自願,你有採訪的權利,我們也有不接受採訪的權利。

  記 者:為什麼不接受採訪。

  醫 院:就是現在很忙,沒時間來接待。

  記 者:這個事情院長不管。

  醫 院:什麼不管,院長有院長的事,他不可能一天到晚弄這個事情,你們領導什麼事情都是他親自處理嗎。這個事找我們律師。

  記 者:但是我想跟您院長聯絡一下。

  醫 院:我説了院長開會去了。

  記 者:你能把他的電話給我嗎。

  醫 院:我不能把他的電話給你,因為他現在很忙,(打)電話會干擾他,這沒有違法吧,這也沒違規吧,這也是一種我們的權利吧。

  記 者:您的醫院就一個院長嗎,其他院長也都開會去了。

  醫 院:其他院長有其他院長的事。

  一個著名的腦癱專家

  兩項先進的手術

  這究竟是患者的福音還是醫院的謊言

  兩百多腦癱患兒同一個治療方案

  治療效果為何不看病情只問身份

  請繼續收看本期節目:湖南腦癱患兒事件調查

  解 説:事實上腦癱一直是醫學界的一個難題,長期以來沒有什麼突破性的治療手段,目前基本上以康復治療為主,腦癱有很多種類型,不同類型的腦癱患者要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和手段,但是在湖南省腦科醫院接受過治療的患者,他們的治療方案卻基本相同。

  楊美蓮:(本案代理律師)來每一個孩子,都要做手術,而且大部分都決定要做玻璃術和SPR手術,從我了解,醫療上沒有這種機械規定和這種統一的標準。

  解 説:那麼被湖南省腦科醫院稱為國際先進技術的SPR手術對治療腦癱究竟能起到什麼作用呢,我們的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北京天壇醫院的專家。

  高寶勤:(北京天壇醫院兒科主任)脊神經後根選擇切除,把神經的反射弧給它切斷以後來減低肌張力,它適應證選擇比較嚴格,有的可以有一些後遺症,切斷以後會造成一些癱瘓,甚至個別的也有大小便失禁的。

  解 説:脊神經後根選擇性切斷術又稱SPR手術,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國外就已經開始應用這一技術,90年代後被引入我國,對這一療法的應用,國內外醫學界一直存在爭議,因為它的長期療效仍有待證實,並且這一手術有著嚴格的適應證,並不是所有腦癱患者都適用。

  高寶勤:(北京天壇醫院兒科主任)做手術只是把這個反射神經的一個感覺神經給它破壞了,破壞以後沒有這個反射弧了,它的目的也是讓肌張力下降,並不是我做完手術就可以跑了。

  解 説:在湖南省腦科醫院接受過治療的200多名腦癱患兒中,他們幾乎都接受了“雙頸總動脈交感神經網部分剝離術”,那麼這又是一個什麼手術呢,專家給出的答案令我們很吃驚。

  高寶勤:(北京天壇醫院兒科主任)這與腦癱沒關係的,反正是另一種病的手術。

  張德華:(腦癱患兒家長)我就跟張蘭亭張教授講,脖子這個手術不動好不好,我暫時不動,看情況再説,他説那不行,你的小孩出問題了,我們哪能負責得起,先動這個手術,再動後背的手術,他就跟我這麼講,我當時就和他吵起來了,他説你不聽我醫生的話,搞出毛病來了我不能負責。

  解 説:那麼對於這些醫療知識以及這兩個手術的治療效果,湖南省腦科醫院的醫生們難道不知道嗎。

  葉政權:(腦癱患兒家長)你進院首先就問你是幹什麼的,如果你是地地道道打工的,你是下層關係,就説你的病一定能夠治好,但是有四川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個法官,因為他看到電視,就帶著小孩到腦科醫院來醫治,他(醫生)就問他是什麼身份,因為他每個人都問,問了之後,他説他是中級人民法院的,他(醫生)就不給他治。

  張燦泉:(腦癱患兒歐柏君的姥爺)他説你這個小孩不能醫,目前還沒有技術水平。凡是公安局和法院、檢察院,你這不能醫,現在科學沒有達到這個程度。

  解 説:在這樣的情況下,湖南省腦科醫院卻在報紙、電視上了進行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稱他們在多年研究腦癱治療的基礎上,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治療腦癱療效顯著。

  楊美蓮:(本案代理律師)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對於這种醫學治療(效果)的宣傳,不應該去過多地評價它的效果,而且非常肯定它的效果,這是不符合廣告法關於醫療廣告的這種要求的。

  解 説:這家醫院還在廣告上稱他們聘請了一位叫張蘭亭的腦癱外科專家,在許多腦癱患兒的家長到醫院諮詢時,這位專家更是對家長做出了令他們意想不到的保證。

  葉政權:(腦癱患兒家長)我説像我這個小孩治了以後大概有什麼效果。就是那個張蘭亭講了,你的小孩不出院就可以走路。

  張德華:(腦癱患兒家長)醫生問我,你的孩子要達到什麼要求,我説我的小孩能走路,生活能自理我就滿足了,他説你要求太低了,我保證你(孩子)六個月以後可以踢足球。

  楊傑華:(本案代理律師)我認為他不切實際明顯的誇大了手術的效果和作用,那麼的話,使得這些腦癱的殘疾兒童家長産生一種重大的誤解。

  解 説:那麼這個張蘭亭又究竟是什麼人呢,根據我們的調查,他原本是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的一位骨科教授,退休後才被湖南省腦科醫院聘用。

  張 靜:(腦癱患兒歐柏君的母親)完全是欺騙人的,把人的生命不當一回事,這些醫生披著白衣,欺騙我們這些老百姓。

  解 説:這些誇大了療效的廣告和承諾無形中加大了家長們的期望值,使得他們沒能清楚地意識到治療後的效果,貿然做了本不應該做的手術。

  鄭仁霞:(腦癱患兒家長)我説我們被他們騙得太慘了,我們有一點知識的話,都不會騙成這樣子。

  解 説:在這起事情發生後,張蘭亭就離開了這家醫院,對於張蘭亭離開醫院的原因,院方做出的解釋是他的聘用合同已經到期。

  楊傑華:(本案代理律師)那麼這個案件的話,我認為性質惡劣在於什麼呢,在於竟然有人把他們獲取經濟效益,獲得高額利潤的眼光和手伸向了本身處境就非常非常艱難的殘疾人及其他們的家庭。

  解 説:2002年6月,長沙電視臺新聞頻道曾以《彌天大謊治腦癱》為題對此事進行過報道,在節目播出的第二天,湖南省腦科醫院幾十名醫生在院長的帶領下找到電視臺,原本是六集的連續報道第二天被迫停播,報道這一事件的記者也被停職調查。

  兩次鑒定卻出現兩本病例

  這究竟是筆誤還是令有原因

  13家患者訴訟過程艱難曲折

  事情的背後究竟是什麼力量在影響法律的公證

  請繼續收看本期節目:湖南腦癱患兒事件調查

  解 説:2002年5月,歐柏君一家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湖南省腦科醫院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年9月,依據湖南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做出的鑒定,法院判定歐柏君一家敗訴,同時應付清拖欠腦科醫院的4萬多元醫療費。

  楊美蓮:(本案代理律師)這個鑒定吧,從證據學上來説,它僅僅是一個證據,作為法官,他要充分地去審查它,去考證它,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它的科學性,我認為一審法院沒有做到這些。

  解 説:那麼省市兩級鑒定機構對這一事件做出的兩個鑒定結論,究竟哪個更科學呢。歐柏君的家長認為,湖南省腦科醫院對第二次鑒定提交的是一本改動後的病歷,由此導致湖南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做出了錯誤的鑒定。

  楊美蓮:(本案代理律師)這個案件,市鑒定是醫療事故,省鑒定不是醫療事故。那麼他就理解成省鑒定的級別高於市鑒定,所以他當然採納了省鑒定。

  解 説:那麼湖南省腦科醫院又究竟有沒有改動過病歷呢,調查中我們發現,在對歐柏君醫療事件的兩次鑒定中出現了兩本不同的病歷。市級鑒定機構記載的病歷號是43849,省級鑒定機構記載的病歷號卻是43859,對這個問題,院方不願正面接受我們的採訪,提出了只錄聲音的要求。

  醫 院:這兩個號子的誤差,我估計肯定是他這兩份中有一份是寫錯了。

  解 説:腦科醫院認定這一情況是由於市鑒定機構的筆誤造成的,歐柏君的真實病歷應該是他們向湖南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提交的住院號為43859的病歷,於是我們的記者提出要求,希望查看另一份住院號為43849的病歷。

  醫 院:那個號子的病歷我們現在沒辦法給你查,但是我要説明一下是怎麼回事,因為我們病案室統計病歷是按出院號,不是按住院號統計,所以你現在告訴我住院號,我沒法去調查這個病歷。

  記 者:那您看湖南省人民醫院,它也是住院號。

  醫 院:這個每個醫院不同,我們醫院的病案管理系統是按出院號管理的。

  解 説:隨後,醫院拿出一份病歷來證實他們的説法,為了保護病人的隱私,我們遮蓋了病歷的下半部分。醫院指出這份病歷的住院號是65695,病案號則是54428。但是我們可以明顯看出54428是手寫的,事實上病案號最初的打印號碼和住院號完全相同,都是65695。

  高寶勤:(北京天壇醫院兒科主任)入院和出院是一個號,全國都應該是統一的。

  解 説:2002年7月,另外12名腦癱患兒的家長把湖南省腦科醫院告上法庭,但是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卻以案件太複雜為由沒有立案。

  楊傑華:(本案代理律師)在我看來,它並不是一個很複雜很疑難的官司,案件的關鍵在於,對這個醫療行為造成的後果做出一個醫學上的鑒定,我們依據這個醫學上的鑒定,我們就可以分析是非,就可以依法裁判。

  解 説:2002年9月,湖南省法院系統先進表彰大會在雨花區法院進行,部分腦癱患兒家長利用這個機會再次來到法院,希望向有關領導反映情況。

  葉政權:(腦癱患兒家長)當時法院很不高興,他説你們幹什麼的,鬧事的,鬧事把他抓起來,我説你們抓什麼,我説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們是來伸冤的,我這樣一講,那個高個子姓吳的,吳院長説,你來來來,他就派了大概五六個法官和法警,帶那個強制性的形式,就把我們叫到一個房裏,並且外面至少有五六個人把守,他説你們就在這裡,要立案可以,我們今天答應你,可以立案,但是你們不能出門。

  解 説:通過這次事件,法院答應患者家屬可以立案,在這之後,這些腦癱患兒的家長及其代理律師多次去湖南省腦科醫院,要求複印病歷,但遭了院方的拒絕。直到現在,整個案件的審判過程仍然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

  楊傑華:(本案代理律師)這些腦癱患者他們目前的狀況和腦癱的手術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有多大的因果關係,我認為這個問題還是比較關鍵,這些問題涉及到一些醫學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我不能做定論,法官也不能做定論,應當有一個公正的,權威的對這個問題做出一些鑒定。

  解 説:目前,歐柏君一家已經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申請中華醫學會進行重新鑒定,另外12名腦癱患兒的家屬也在向法院申請法醫鑒定,我們期望他們最終能得到一個公證的鑒定和判決。

(編輯:回春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