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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諾萬金》──後續報道

CCTV.com  2007年10月08日 15:27  來源:CCTV.com  

  

  據河南商報報道:9月5日,邢良坤表示,社會輿論的壓力太大,他已另請代理律師付諸行動。9月6日,他已委託律師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訴狀。

  在談及上訴理由時,邢良坤説:“陶藝研究所的大樓是我租賃的國家財産,説將其懸賞是為了增加節目趣味性的玩笑話。即便該大樓是私人財産,也屬於我和妻子的共同財産,要送出去還得徵得妻子的同意。所以在電視上説的那番話,只是句玩笑話。”

  他説,他的五層吊球製作方法是獲得國家專利的,孫震的作品是否符合他的要求,他説了不算,孫震説了也不算,需要國家相關部門鑒定,法院不具備鑒定能力。

  “上訴時我不會到庭,大師就是大師,大師的作品別人倣得再像,也是贗品!”邢良坤強調,他很重視這次上訴,不僅更換了代理律師,而且還請法學專家為其助威。邢良坤的新代理律師介紹,9月2日,他們邀請了由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著名民商法學家江平教授,民商法專家、現任北京工商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徐學鹿教授,中國比較法研究會會長、德國與歐共體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兆興研究員等5人,對澗西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進行評議,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法律專家在意見書中認為,邢良坤參加節目接受訪談的行為並不是廣告行為,也不是廣告活動。他誇下海口表述意思不真實,只是想證明一個問題──那就是他是天下第一!

  意見書還認為,一審法院沒有全面了解案情,對邢良坤所説送人樓房的産權沒有界定,認定事實不清;另外,一審法院認定原告所完成的作品是對邢良坤的要約承諾的結果,不僅違反藝術規律,也無法律依據。

  針對邢良坤另請高明一事,孫震的代理律師説:“法律學術權威的意見書,僅僅是學術層面的探討,不是具體案情的分析,而且它僅僅是邢良坤的一方主張,不是法律規定的證據類別,更不會對法院的公正審判有太大的影響。”

  得知邢良坤上訴,孫震説,他還沒接到法院轉來的邢良坤的上訴狀,更不了解上訴的具體內容。“我歡迎邢良坤尊重法律的上訴行為,也非常期待他在二審時能拿出五層吊球進行比較,揭開謎底”。

  據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員介紹:目前邢良坤的上訴費還沒有交,立案庭就該案還沒有立案。


  

責編: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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