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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六十年代搖滾樂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05日 16:18

  對搖滾樂而言,六十年代是一段古怪的歲月,充滿了變動與革新。以貓王為代表的五十年代搖滾形式因普萊斯利的死而逐漸告一段落,整個音樂世界正期待著一種新的聲音,能讓人們恢復對搖滾樂的信心和重燃生機的渴望。

  這樣的一支樂隊首先出現在英格蘭。他們叫做“披頭士”(The Beatles),一個搖滾史上最令人難忘的奇跡。

  他們留著長頭髮,他們穿著無領且只有四顆紐扣的上衣,煙囪一般的長褲和矮皮靴。他們並不在乎自己是否遵循了“正確”的路線,故意將英文單詞“Beetles”拼作“Beatles”並用它來為樂隊命名,取其“beat music”(節拍音樂)的含義。並且,他們在一起,有著一種孩子般的活力,一種青春的激動,一種極富生命力的快樂,一種對特權階級不懷惡意的蔑視,一種令人興奮的幽默感以及對虛偽和矯揉造作的回避。披頭士恢復了早期搖滾樂的自然新鮮感和興奮精神,並賦予了搖滾樂一種新的創作方式。

  “披頭士”是由約翰列儂 (John Lennon) 1958年在英國利物浦組建的,當時參加的成員包括同樣來自利物浦的保羅麥卡特尼 (Paul McCartney),喬治哈裏森 (George Harrison),斯圖爾特蘇特克裏弗 (Stuart Sutcliffe) 和皮特貝斯特 (Pete Best)。不久,由於蘇特克裏弗的不幸去世以及貝斯特的離隊,利物浦的倫斯塔爾 (Ringo Star) 在1962年成了他們的新團員,從此,樂隊的四名成員固定了下來。

  作為創作主力的列儂和麥卡特尼擁有不同的創作風格,列儂是反叛的,具有進攻性,並且酷愛譏諷,擅長語言;而麥卡特尼則相當保守,易動感情,渴望給人快樂,願意順從習慣,很擅長用傳統方法處理音樂。兩人音樂風格的反差給‘披頭士’的創作帶來了無限發揮的空間,讓樂隊在歐洲、美洲和亞洲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披頭士熱”(Beatle-meniac)已經成為了因他們而産生的專有名詞。到1965年止,在美國百首最佳流行歌曲中,‘披頭士’已經佔了23首。

  “披頭士”最令人難忘的特點是他們的創造與革新精神。在樂隊發展的後期,也就是1965年以後,他們開始利用自己在歌迷心目中至高無上的地位來擺脫桎梏,創作一些與自己早期截然不同的、反傳統搖滾的並且具有實驗性的新音樂。之後推出的幾張專輯《橡膠靈魂》(Rubber Soul),《昨天和今天》(Yesterday and Today),《左輪槍》(Revolver),《佩芭軍士的孤獨之心俱樂部樂隊》(Sergea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和《披頭士—白色專輯》(The White Album),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實驗與先鋒的精神。尤其是《佩芭軍士的孤獨之心俱樂部樂隊》這張概念專輯,不僅是“披頭士”長時間藝術探索的鼎盛之作,更在搖滾樂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搖滾音樂50年》的作者帕雷裏説,《佩芭軍士》“把早期搖滾樂,各種創新元素,來自東方的影響,致幻因素和具體音樂結合起來,看似一種不可能的挑戰,但挑戰的結果卻是使這種結合的企圖變成了一個成功的音樂樣品”。

  但此時的‘披頭士’已經沒有以前穩定了。經紀人愛普斯坦 (Brian Epstein) 的去世,演出不順,樂隊內部不合以及列儂與日本先鋒派藝術家大野洋子 (Yoko Ono) 的戀情,都多多少少直接間接地影響了樂隊的創作。最後一張全員齊聚錄製的專輯是1969年的《修道院路》(Abbey Road)之後,他們沒有再一起創作音樂。列儂與大野洋子一起生活和工作,麥卡特尼和哈裏森也都忙著準備各自的專輯。顯然,披頭士們已經分道揚鑣,各奔東西了。

  作為迄今為止世上最成功的搖滾樂隊,“披頭士”擁有一項至今無人能打破的紀錄:排行榜上輝煌的27首冠軍歌曲。樂隊從成立到1970年解散,共創作歌曲約200首,其中有強硬的主流搖滾、先鋒派搖滾、迷幻搖滾、交響搖滾以及輕鬆愉快的搖滾小曲等各種風格。主要題材涉及愛情、社會、人際關係、懷舊情結、和平、幻覺、超現實主義以及意識流等等。他們繼承了搖滾樂頭十年的成果,以自己的創造和革新豐富和發展了搖滾樂,把搖滾樂帶到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從此,搖滾樂不再只是一種單純的娛樂音樂,它有了更多讓人思考的東西,更多的隱藏在音樂背後的意義。而作為六十年代文化的代言人,他們的歌聲影響了一代人的藝術品味,服裝髮型,生活方式和人生態度。六十年代成長起來的英美各國年青人,很少能不受他們音樂的影響。毫不誇張地説,“披頭士”是現代搖滾的開拓者和奠基人。

  如果説“披頭士”是溫和,精美和可愛的,那麼另一支來自英國的搖滾樂隊“滾石”(The Rolling Stones)則粗獷、猛烈而暴躁。兩支樂隊的風格差異之大,以至於當時的人們可以用一個基本的問題“你是披頭還是滾石?”( Are you a Beatle or a Stone?) 從而確定站在自己對面的人是朋友還是反對者。這種區別既是音樂上的,也意味著對不同形象、個性和生活方式的喜好。

  “滾石”成立於1961年,核心人物是主唱米克賈格爾(Mick Jagger) 和吉他手兼作曲者基斯理查得 (Keith Richard),樂隊之名則來自布魯斯歌手馬迪沃特斯 (Muddy Waters)的同名歌曲。後來樂隊又吸收了布萊恩瓊斯 (Brian Jones),比爾懷曼 (Bill Wyman) 和查理瓦茨 (Charlie Watts),並擁有了自己的經紀人安德魯歐德漢姆(Andrew Oldham)。

  “滾石”並不擁有像列儂和麥卡特尼那樣反差極大的創作者,在音樂上,他們與“披頭士”反其道而行之,主要是在黑人傳統音樂的基礎上,強化布魯斯音樂的濃烈風格,突出搖滾樂的厚重節拍。而他們更是將頭髮留得比“披頭士”還長,並且亂蓬蓬的。他們穿著隨便,有著粗魯,邋遢,叛逆而具有威脅性的形象,就好像“剛從陰溝裏直接跑到舞臺上來一樣”,“他們代表了反叛的一代,感到自由遭到傳統和習俗的禁止和束縛。”1964年,樂隊發行第一張專輯《滾石》,表明強勁節奏布魯斯音樂在英國的真正出現。

  “滾石”的音樂並不如“披頭士”多變,也沒有什麼實驗精神,但他們卻在歌詞創作上具有讓人過耳難忘的能力。1965年他們創作的單曲《我無法得到滿足》(I Can’t Get No Satisfaction)在英美兩國都引起轟動,成為樂隊的代表作。但時常一語雙關的歌詞,則引起極大的討論。他們還寫過一些更具爭議性的作品,如《讓我們一起渡過今夜》(Let’s Spend the Night Together),《街頭鬥士》(Street Fighting Man),《同情魔鬼》(Sympathy for the Devil) 以及《明星,明星》(Star,Star)。不僅如此,“滾石”在現場演出風格上更是有著驚人之舉:完全不顧一切的表現,瘋狂的颱風以及與警察頻繁的衝突都讓樂隊聲名大振,並以極度反叛的形象成為了渴望自由的年青人的偶像。

  “滾石”的音樂會上,有人被逮捕,有人受傷,更有人因此喪命。可是這些完全沒有影響樂隊作為僅次於“披頭士”的英國第二個超級搖滾樂隊的地位,‘滾石’樂隊仍然是搖滾樂壇強勁風格的代表,是“最叛逆,最反社會,最享樂主義的那一方面的典型”。

  不可否認的是,“滾石”是世界上最持久的一支搖滾樂隊,他們的歌曲影響了六十、七十以及八十年代成長起來的人們。他們代表了與“披頭士”相反的音樂風格,他們突出和強化了搖滾最原始,最基礎的節奏與旋律。“滾石”為七十年代的硬搖滾,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的朋克搖滾以及八十年代的重金屬搖滾開闢了道路,在這方面,他們的影響,比其它任何樂隊都要大得多。

  同時期受“滾石”影響的另一支英國樂隊是成立於1963年的“誰人”(The Who),核心成員是彼得湯申德(Peter Townshend),他作詞作曲,兼彈吉他。1966年樂隊因創作《我的這一代》(My Generation)而聞名。其中的歌詞“希望我在變老之前死去”(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經常被人引用。“誰人”是以反叛的形象和硬搖滾的演奏贏得聽眾的。他們甚至比“滾石”還要強勁,極端和反對一切。他們酗酒,吸毒,説髒話,表演作風無法無天,並且在演出時總喜歡把音量調高到震耳欲聾的地步。1965年,在一次演唱會的高潮中,湯申德搗毀了他的吉他,響應他的鼓手基斯穆恩(Keith Moon)也接著敲碎了自己的架子鼓。看到這一切的觀眾變得更加狂熱。自此之後,他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演出風格,直到1978年穆恩因吸毒過量去世為止。

  真正將“誰人”的音樂推上了一個層次的是他們于1969年推出的一部90分鐘長的搖滾歌劇《湯米》(Tommy)。故事講的是一個失明的聾啞男孩,依靠自己的力量成為彈球遊戲的奇才,並最後取得成功的故事。從音樂上來看,這部搖滾歌劇比樂隊以前的作品複雜許多,並且結合了戲劇的表現形式。《湯米》在倫敦和紐約演出,並被改編成管弦樂,芭蕾舞和電影。

  由英國開始的搖滾樂革命,無可爭辯地影響了美國這塊最初孕育了搖滾樂的土地。六十年代的美國不是平靜的,它滿是革命,動亂與麻煩。六十年代是一段激動人心,也極具悲劇色彩的時期。反抗種族歧視的民權運動,越南戰爭的爆發,環境污染,嬉皮士運動以及性解放的交錯發生,讓人們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作為整個時期不可或缺的見證人,六十年代美國搖滾樂的思想性和深度都比五十年代有了極大的超越。許多音樂人試圖避開商業性的搖滾樂,演唱一些比較嚴肅的社會性題材。更有人將民謠與搖滾結合起來,並且對之後整個搖滾樂的發展産生了重大影響,他就是鮑勃迪倫(Bob Dylan)。

  早期的迪倫以敏感的社會問題為題材,激進而爭議。他的歌曲反對一切不平等的現象,雖然是純粹使用民謠的表現方式來演唱,但摒棄了民謠原有的懷舊情懷,“以廣闊的想象力來對付現實問題,因而超越了民間風格”1963年夏天,他參加了新港民間音樂節,。與其他民間歌手同臺演唱了民權運動歌曲《我們必將克服困難》(We Shall Overcome),迎來了雷鳴般的掌聲。

  之後的迪倫以驚人的速度廣泛地吸收各種影響,與“披頭士”,“滾石”等其他英國樂隊接觸,繼續拓展著民謠的界限。1964年他發表專輯《鮑勃迪倫的另一面》(Another Side of Bob Dylan),在民間風格中引入了搖滾和流行樂的成分。1965年的《把它都帶回家》(Bring It All Back Home)中,有一半歌曲使用了電聲樂器,比如《地下思鄉布魯斯》(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用了架子鼓和電吉他,聽起來很像一首搖滾歌曲。迪倫接著推出的專輯《重遊61號公路》(Higway 61 Revisited)中,一首《像一塊滾石》(Like a Rolling Stone)為他贏得了他在排行榜上的最好成績——第二名。專輯繼續發揚了民謠搖滾的風格,給迪倫帶來了更多的聽眾。1966年夏天,正當迪倫處於自己藝術生涯頂峰的時候,不幸因摩托車禍幾乎喪命。兩年之後他重返歌壇,以專輯《約翰韋利斯哈丁》(John Wesley Harding)獲得巨大成功。1970年,普林斯頓大學授予他榮譽博士學位,使他成為當時搖滾樂人中學歷最高的一位。

  鮑勃迪倫的影響不僅僅在於他被牢固地樹立為美國六十年代青年運動的領袖人物形象,更在於他對搖滾樂發展所做出的貢獻。他的歌詞創作深刻而富有文學性和哲理性,經常使用隱喻和象徵的手法。由於他的出現,六十年代的美國民謠搖滾蓬勃發展了起來。

  六十年代受時局影響而出現的搖滾樂流派,除去以鮑勃.迪倫為代表的具有激進和抗議色彩的民謠搖滾之外,還有來自舊金山的聲音(San Francisco Sound),也就是通常所説的迷幻搖滾。以“傑斐遜飛機”(The Jefferson Airplane),“愉悅死者”(The Grateful Dead)和傑尼斯喬普林(Janis Joplin)為代表,迷幻搖滾表達的是一種亦真亦幻的情境,一種對時間的漠視,一種超現實主義的體驗。迷幻搖滾受到了反文化和逃避主義哲學的歡迎,但它卻通常被指責為吸毒之後的致幻而扭曲的聽覺刺激。舊金山聲音影響到了美國本土的其它地區,塑造了“門”樂隊(The Doors)和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

  “門”來自洛杉磯,他們的風格大多數繼承了以布魯斯為基礎的主流搖滾,主唱吉姆.莫裏森 (Jim Morrison) 的演唱夾著尖叫和哭喊,表達自己劇烈的感情。但1969年的《平靜的遊行》(The Soft Parade)專輯卻轉向了溫和的風格。‘門’的歌詞時常圍繞著暴力與死亡,幾乎沒有什麼樂觀的內容,他們應當是迷幻搖滾中比較黑暗的一面。莫裏森的現場演出風格也十分狂放,但他使用節儉的音樂語言,絕望的歌詞和挑戰性的姿態,對七十年代的朋克搖滾有著深刻的影響

  吉米亨德里克斯則幾乎被譽為搖滾樂産生以來最偉大的吉他手。他習慣左手撥弦,還曾用牙齒演奏,在背後演奏,在兩腿之間演奏,把吉他顛倒過來演奏等等。亨德里克斯的第一張專輯《你體驗過嗎?》(Are You Experienced?)中,有著如嬰兒啼哭、震動的和撥動彈簧開關的特殊效果。其中的歌曲《紫色的霧》(Purple Haze)和《我不活在今天》(I Don’t Live Today)都帶有這種風格。亨德里克斯對吉他演奏風格有很多的創新紀錄,他在28年的短暫生命中,一直在持續著這種電聲革命。在伍德斯托克(Woodstock)音樂節上,為抗議越戰,他在演奏美國國歌的中間,只用吉他,就重現創造出了美國飛機空襲越南村莊的聲音。可惜的是,這位天才的吉他手卻在1970年9月因服用過量安眠藥死於倫敦。次年7月“門”的主唱吉姆莫裏森被人發現因死於住所的浴盆裏,時年27歲,死因是吸毒造成的心臟麻痹。

  令搖滾樂輝煌的六十年代就此告一段落,但是隨之而來的七十年代會更加激動人心。

(編輯:小文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