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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猶抱琵琶半遮面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02日 15:30)

  有關起草人員預言《電信法》可能明年3月出臺,而信息産業部的官員説,指望明年3月份就能正式出臺的想法並不現實。

  中國經濟時報消息:“中國的電信管理今後將儘量減少和儘快取消由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各類方案的做法,改由申報、聽證、審批制取而代之;信息産業部已經允許電信運營商對部分電信業務自主定價,在相關部門備案後即可實施。”在2002第七屆中國國際通信市場年會上,信息産業部電信研究院交流合作部主任陳育平11月26日認為,這是政府逐步放鬆管制的一種做法和前兆。業內人士分析,從另一方面而言,這是政府在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通信業的政策法規支持。

  通信業發展呼喚法律規範

  時至今日,中國的電信業全局性戰略重組基本完成,電信運營企業一家獨大的局面不復存在,電信業務分流和替代性競爭日益加劇,業內人士呼喚一部相關法律來支持通信業的有序發展。

  有趣的是,近日信息産業部電信研究院的相關人士及有關起草人員在京預言《電信法》有可能在明年3月出臺,而信息産業部的官員卻在上海澄清説,指望明年3月份就能正式出臺該法的想法並不現實。並指出《電信法》出臺後,解決的也只是最基本的制度建設問題,而不可能包羅萬象——現在存在的諸如價格、互聯互通等一些問題,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而是執行、操作層面的問題。

  11月27日上午,信息産業部清算司副司長王佔甫在北京2002通信市場年會上再次指出,當前通信業的兩大頑疾:一是通信的互聯互通,二是價格戰仍比較明顯,部分地方低於電信資費國家標準的也大有人在。對此,信息産業部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陳育平則認為,當前通信業面臨的問題需要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一是中國各大電信公司仍是傳統運營機制,未在根本上得到改變,由此造成了缺乏市場和資本運作的經驗,缺乏內部管理和客戶服務經驗,最終導致“增量不增收”,國內通信企業向國際擴張也受到機制阻力。二是國內電信市場的競爭還不夠充分,中國在基礎電信領域遲至1994年才引入了第一家競爭企業,且實力相差懸殊;網間通信不暢問題屢有發生,極大影響了全網安全運行與市場秩序;違規價格戰更是愈演愈烈。這些都急需要相關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

   政策趨勢逐步利好

  陳育平表示,在未來通信業的政策趨向上,中國將擬定新的通信投資政策,包括修改外資投資政策;採用靈活的融資工具,在融資時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中國通信企業的上市融資,使其資本運作能力得到提高,從而加快其經營機制轉變。

  陳育平同時指出,合資電信運營商將成為未來重要的市場角色,目前受合資比例限制,外資不可能取得對電信企業的絕對控制權,但提供包括增值業務在內的各種通信服務,將刺激外資在電信産品上的投資規模。

  他説,根據中國通信業的政策趨向,政府將逐步完善中國通信運營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將使投資主體多元化,民營成分、外資成分將逐步進入到電信業。同時會引入新的進入者和制定促進競爭的市場規則。今後無論是移動業務、固定話音業務還是數據業務都將會考慮到新的競爭者。(記者 唐福勇)

責編:范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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