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影壇
高中畢業以後,吉米進入了普林斯頓大學,在那裏他也參加了相當多的演出活動。此時的史都華決心做一名舞臺明星。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期,他移居到紐約,試圖在百老匯的舞臺上一展身手。他和另一個年輕演員亨利 方達同住一個小套間。雖然歷經艱辛,但是,史都華和方達最終都得到了表演的機會。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早期,史都華在舞臺上的表現,使他獲得了一份好萊塢米高梅電影製片公司的合同。正是在米高梅電影公司的歲月裏,這位年輕演員真正在表演上有了長足的進步。
《史密斯先生去華盛頓》(1939)
“我很高興擁有這段經歷。方達也是一樣。我真的很高興能有在大公司工作的經驗,因為在那裏工作期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那會兒不像現在,你不用去找劇本,只須讓人把劇本寄過來,你讀了以後決定自己是不是接受。你待在那兒,一部電影也不拍,直到你覺得,好吧,也許這個還可以。那個時候,不管拍不拍電影,我每天早上8:30就去上班,晚上6點才下班。我要和準備參加拍攝的人以及與米高梅簽約的女孩子們一起試鏡。我還要去體育館健身,保持自己的體形。我還要出去旅行,為一部也許根本沒有我的電影做廣告宣傳。通過做廣告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我真的很慶倖當時自己能有機會去做這些事。”
在整個30年代,吉米 史都華拍了大量電影,而且一部比一部拍得好。他不是那種第一主角,但是卻很受觀眾歡迎。這個青年人身上有一種與生俱來的,令人喜愛的東西深深地吸引著觀眾。
在近8年的時間裏,他兢兢業業地為米高梅電影公司拍攝了多部電影。然而他的第一個重要角色卻是為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塑造的。當時偉大的導演弗蘭克 卡普拉讓他在經典影片《史密斯先生去華盛頓》中擔當主角。吉米 史都華在此片中的表演極為出色,並因此獲得了奧斯卡獎提名,正是這個角色令他一炮而紅。之後,他在著名浪漫喜劇《費城故事》(右圖)中飾演的記者一角為他贏得了奧斯卡金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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