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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制節目?(之五)
作者:《電視批判》欄目專稿 發佈時間: 2004-12-9 20:46:42



理性看待“媒體審判”現象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媒體監督是一面雙刃劍,缺乏制約或運用不當便可能對司法公正造成負面的影響,從另一側面妨礙或破壞司法公正。大量的新聞報道、偏頗的公眾輿論,可能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産生負面的不良影響,從而形成“媒體審判”,請問嘉賓,電視媒體如何既報道司法活動又避免形成“媒體審判”?
  【特邀嘉賓:劉俊海】首先電視媒體應當尊重法院獨立審判的國家權力,而不應當將自己凌駕於審判機關之上。一定要強調媒體的監督,既要有為,又不能越位;既要謹慎,又不能畏縮不前。我個人覺得,在法院開庭審理活動,尤其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結束之前,電視媒體不宜單方推定某一看法和某一證據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更不宜在未經認真研究的基礎上發表媒體自己的“新聞判決”。但是,如果電視媒體對於法院的判決有批評意見,可以把判決的內容客觀地報道出來,並把判決在實行法律和認定證據方面存在的錯誤或者瑕疵一一地披露出來。一定要避免偏聽偏信,或者導致不必要的新聞侵權。
  【特邀嘉賓:王 軍】媒體對司法的報道確實像一把雙刃劍,一定要把握好一定的度,否則會干擾司法公正,甚至會出現“媒體審判”。我自己是學法律的,我深知維護司法尊嚴的重要性,因為司法是社會公平的最後一道屏障,它應該與輿論和公眾保持距離、保持司法獨立,才能夠做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冒氣泡兒】自中央電視臺現場直播對十大電影廠提起的電影版權侵權損害賠償案和重慶暨江虹橋垮塌案的開庭審理後,一時之間電視轉播法庭審理成為時尚,同時也引發了法學界對電視轉播庭審利弊的討論。 兩位老師,你們對電視轉播法庭審判是怎麼看的?
  【特邀嘉賓:王 軍】電視轉播法庭審判曾經一度十分火爆,但是成本很高,因為有一些案件的審理過程十分冗長,情節也不像想象的那麼跌蕩起伏,很容易使觀眾産生疲勞感,收視效果並不好,而且還會干擾司法審判,影響法庭的肅靜和莊嚴。因此,直播與轉播結合,轉播有效信息,使節目富有節奏,才會抓住受眾的注意力。現在各臺的電視轉播法庭審判節目都在不同程度的朝着這個方向改革。
  【網友嘉賓:黃 振】我記得好象不公開審判的只有三類:涉及國家機密,涉及未成年人以及涉及被原告雙方隱私的案件可以不公開審判。但是從最近的電視轉播來看,好象除了權益被損害的原告,好象審判機關都不太願意媒體的關注,在這方面,我們是否也需要一些有效的溝通和強制性措施來保障媒體行使正當監督權利呢?
  【特邀嘉賓:王 軍】審判機關對輿論和媒體保持距離是有必要的,我們的記者如果想順利的完成採訪任務,一是要建立自己的資源,二是要有採訪技巧,三是要注意維護審判機關的權威,四是要注意平衡報道。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有的網友提出了:當前有的電視臺把“真人秀”這種形式放到了法制節目裏,法制節目本身是紀實片的一種,它最基本的就是“真實”。“真人秀”這種節目的特點是“不了解設計內容的真人+預先設計好的步驟”,相當於給出一道“命題作文”。它是否符合法制節目的宗旨呢?
  【特邀嘉賓:王 軍】真人秀節目又叫真實電視,是讓普通的老百姓成為電視明星,這是很符合目前受眾心理的,也是電視節目形態的一種創新,比如中央電視臺的《非常6+1》就是一個真人秀節目。我想你對真人秀節目的理解可能有差異。
  【網友嘉賓:黃 振】 其實真人秀這種節目形式首先是由國外的娛樂節目發軔的,然後經由港臺等地的進一步演進而成。本身是娛樂節目很好的形式,但我原則上不贊同這種方式,因為法制節目本身是關乎受眾利益的,而真人秀節目表現的是人在遇到事件時的第一反應,缺乏理性思考後的適當抉擇。我不是很喜歡。

  【ohmy1000】法制節目如何保護犯罪者的權利不因公眾傳媒的介入受到侵害?包括隱私、肖像、媒體審判等種種問題,請專家解答!
  【特邀嘉賓:王 軍】電視法制節目要特別注意保護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權利,我國現在給犯罪嫌疑人戴頭套就是對其合法權益的一種保護,尤其是要保護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在審判前後都不得披露其姓名、肖像、家庭住址等能辨認其真實身份的背景資料,更不能進行媒體審判。對受害人的合法權利應該格外的加以保護,因為他們已經受到了侵害,我們的媒體不應該對他們進行“二次傷害”,在新聞報道中對受害人的隱私、肖像、名譽都應該加以保護。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央視社教中心主任袁正明説:這個頻道是大眾化頻道,針對公民意識、公民權利、公民責任,滿足人們對法律、道德的普遍需求。頻道通過反映法制、道德、社會的新聞、專題、訪談、電視劇等節目,強化人們的公平、正義觀念,提升人們的公民素質,共同構建一個和諧社會。請問兩位老師,你們認為,電視媒體應該如何通過專業頻道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
  【特邀嘉賓:王 軍】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的工程,我們的電視法制節目可以從基本的問題入手。首先,介紹我國黨和國家機構體系的職能分工;第二,介紹我國的法律體系;第三,介紹我國的法律程序和公檢法三機關的具體分工;第四,介紹我國的有關法律術語的含義,介紹公民、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義務。


責編:羅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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