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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主持人的人文視角與“説法”
作者: 中央電視臺  肖曉琳 發佈時間: 2002-7-22 17:02:15



    提到電視法制欄目及其主持人,人們通常的聯想是追捕罪犯的紀實報道;原告被告的激烈對辯;義正詞嚴的現場解説以及正襟危坐、大義凜然的節目主持人。事實上。在我國現有的法制欄目中,有相當數量的節目是以談話類或對話類節目形態立足於屏幕的。因此,節日主持人如何“説法”有時會成為一期節目或某個欄目質量優劣、收視率高低的制約因素。
    一般説來 談話類節目之所以吸引觀眾,主要依賴三大元素:信息、故事、觀念。此外, 節目主持人的語言風格,同樣構成對觀眾吸引力的重要因素。如目前深受觀眾好評的《對話》、《實話實説》、《藝術人生》等欄目,節目主持人風格各異,或明快犀利,或輕鬆幽默,或親近平和。而在法制類談話節目中,根據法制節目本身所提供的話題,其真實、嚴肅、犀利等語言特質往往已被內容所定,想不嚴肅、不理性都不行。如果想在法制談話類節目中輕鬆與調侃起來,那是無法想象的,因為受到法律事件與話題本身的嚴肅性與權威感制約。但凡沒有特殊的語言功力,沒有對法理本身的深邃與獨到的理解,分寸不對、火候不到。則容易變“輕鬆”為“輕浮”,大大降低節目內容的可信度。
    那麼,法制類節目主持人真的就只能正襟危坐,滿臉“官司”的去“説法”嗎?法制節日主持人怎樣才能具有自己獨特的人際親和力,在觀眾中確立一種可親、可信、可敬的“説法”形象?
   “以心取勝”是法制類欄目主持人不可或缺的魁力所在,是木秀于林的必備素質。而“以心取勝”在法律類電視節目主持人言辭中的具體表現,應該是深切的人文關懷的視角。
    法制節目中的人文關懷視角,就是立足於一切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的立場和視角,去關注事件、案情以及在你的節目中體現的對每一個主要人物的體驗和經歷的關切。人文關懷對於電視法制類節目主持人來説是極為重要的,因為在我們的節目中所反映的,往往是作為社會個體的人在處於某種歷史階段的案件中曾經怎樣、現在怎樣、將要怎樣及其人生的軌跡為什麼會是這樣展示。一期精煉而飽滿的、具有震撼力的法律節目,常常是一個人或一些人的人生命運的縮影。
    以中央電視臺《今日説法》欄目為例。《今日説法》欄目播出的內容,大多為已經審結的案件。在每期案件中,一定會有原告、被告的出場。而在非經濟類案件中,他們都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走上法庭的。縱觀該欄目幾年來的獲獎節目以及在觀眾中引起強烈反響的節目,大多以原告、被告的命運多舛和人生體驗的豐富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有些節目甚至在播出一年兩年後還有觀眾來信來電話詢問人物最後的命運結局。
    面對這樣的選題,作為法制節目主持人,是以法説法、就事論事,還是把視角由案件本身轉移到案件中的人物身上,從人文的視角去關注每一個對個體而言至關重要的人生環節,從而審視人生,審視命運?這種審視,其實包含著法治的理念、倫理的價值。人性的本源、權利的覺悟等等命題;是從人文的角度去傳遞嚴肅的法理內涵以及細緻嚴謹的法規法條。實際上,以人文視角去關注人物命運的過程,就是在對案件的成因作不斷的追問,對法律的精神本質作不斷的了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對法理精神的表達有時雖然不像審判結果那樣是非分明,但它往往更加能夠發人深思,有助於預防犯罪和減少糾紛。當然,《今日説法》作為中央電視臺的高收視率欄目,更具優勢的是每期出場的法律專家和欄目主持人之間的溝通與互補,使法理與人文精神在交叉中得詮釋。
    譬如在2001年2月25日《今日説法》欄目播出了一期節目《要健康還是要生命》。這是一起因醫患糾紛而引發的官司,講的是江蘇省祁江縣一名40歲的紡織女工錢婉玲突然脾蒂動脈破裂,被送往衛生院搶救。經醫生剖腹探查後發現,錢婉玲已經出血4000毫升以上,也就是全身的血幾乎洗完,生命危在頃刻,唯有立即輸血方能延續。此時,衛生院沒有備用血漿,甚至沒有生理鹽水;而離這家衛生院最近的揚州市中心血站卻在幾十公里之外,天色已晚,送血用的摩托無法在數十分鐘內趕到。眼看錢婉玲即將嚴重失血而導致死亡,她的親人們紛紛要求將自己的O型血抽出用於急救。然而衛生院的主治大夫堅持按照《獻血法》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的要求辦事,只能用血站的血,不能非法抽取親屬的血用於挽救錢婉玲。一個小時後,錢婉玲因嚴重失血性休克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時,血站的血還在送往衛生院的途中。40歲的錢婉玲,生命的路被“法律”堵死了。
此案從法理上來“説法”,醫生毫無法律過失,法院也無法追究他的法律責任。然而在節目主持人與法律專家的談話中,主持人卻從“作為白衣天使,他是否應該對每一個生命以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去採取最積極的救治措施?”——這個強調對個體生命關愛的人文視角,質疑醫生的行為。節目主持人的視角依據,是人命關天。像《獻血法》等成文法,難以用文字在一部法內,窮盡對社會生活中極特殊的情況下該如何依法行事的種種條文。在“人命關天”這一自然法則之下,人們應該清楚自己該怎樣做出正確的選擇。
    在本期節目中,法律專家的法理解釋與節目主持人與人文視角的提問與探討環環相扣,層層遞進,最後上升到如何從法律本質上理解法理的對話。節目播出後,引起觀眾強烈反響,該節目也數次在不同層面獲獎。
    在電視法制節目中,節目主持人的人文視角,其實就是人文關懷。它是人道主義、人本主義、良心、愛心、責任心的體現,它實際上追求的是法律的終極目的。“以新取勝”決定了能否使節目與節目主持人同時給觀眾留下深刻記憶,留下知識道理的雙贏局勢。


(來源:《中國廣播電視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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