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敘述話語視覺化——評新聞頻道《法治在線》的“第一現場”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2日 14:43)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 陳力丹
作為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的一欄節目,《法治在線》與其他臺的同類節目相比,給人一種相當充實的感覺。這種感覺來自節目三個部分的有機結合,第一部分“第一現場”,以新聞紀實的手法講述一個法治戰線新近發生的故事,給人以生動的感性接觸;第二部分“法治聚焦”,聚焦上一個版塊中的法治事件,通過主持人與法律專家、當事人對話的方式,闡釋其中的法律問題或法律認識,給人以理性的啟發;第三部分“互動地帶”,圍繞剛剛闡釋的法律或理性認識,有意識的就前面版快的主題選取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事進行互動,解決各種操作層面的現實問題,層層遞進,傳播效果要比單純地通過片斷的案例講道理要好。
先聲奪人,引人入勝的第一圖像當然更能奪人。《法治在線》的“第一現場”,能夠首先抓住觀眾的目光和心理,是這檔節目能夠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以往的法治節目,也許“教化”的意識太強烈了,總是迫不及待的要説出宣傳的具體目的,於是,案例便成為説明大道理的工具,處於附屬地位。《法治在線》改變了這種制做法治節目的居高臨下的指導思想,將節目的娛樂與教化功能並重,以報告事實的方式講述新近發生的法治戰線的新聞故事,讓具體的案例唱主角。這種講述就是客觀地報告基本事實,越生動、越曲折越好,不以教化作為目的。在這個階段,如果能夠牢牢地抓住觀眾的心理,第二部分“法治聚焦”就有可能把剛才抓住的人心繼續留住。
觀看文學性質的電影故事片或電視劇時,即使故事非常曲折,獨立意識較強的觀眾常常有一種揮之不去的信念在提醒自己:“這是假的”。“第一現場”敘述的故事,觀眾觀看它時的信念發生了變化,“這是真的”意識産生的傳播效果魅力無窮。文藝理論家高小康上個世紀末寫道:“‘真實性’在本世紀發展過程中的一個躍變就是視覺化:電影、電視對故事話語的最重要影響就是使敘述話語視覺化了。視覺形象與動作使故事內容的顯現方式由意象變成了直觀,從而被常識理解為更嚴格意義的真實。”他談的是影視,現在的“第一現場”則全部是新近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故事,這才是真正“更嚴格意義的真實”。
“第一現場”報道的法治案例通常具有相當大的衝突性和懸念,這種天生的資質是最好的編制新聞故事的條件,可以産生現實的而非虛構的更大的心理刺激。“第一現場”的采編者充分利用了這個條件,悉心採訪各種材料,精心編排,使得每個新聞故事相對完整,一波三折,相當曲折、驚險和撲朔迷離,最後則是真相大白。因而,“第一現場”這個節目帶有很強的娛樂性。
那麼,是哪些敘述“母題”使得“第一現場”具有了如此的魅力呢?法治報道的內容當然多數與犯罪有關。瑞士心理學家榮格談到過,人在社會生活中為自己塑造起一個合乎社會需要的“人格面具”,社會所禁止的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被壓抑在人格背後的潛意識中。當人的這種潛意識投射到外部對象上,就可以使心理壓力得到轉移和平衡。“第一現場”的一個重要母題便是“撒旦母題”,講述這樣的真實故事,將激起人們對邪惡的義憤,這並不是因為許多人的心靈中都存在此類邪惡,而是人們下意識地會覺得自己會比那些壞人好得多(道德優越感),回避了邏輯推演到自己頭上,而樂於充當道德法官的角色,人們自然與故事中邪惡疏離。於是,這類母題無形中生産一種凈化的作用。例如關於反盜獵的“第一現場”故事《天際追蹤》、《五月殺戮》,分別以三集、五集的時間集中報道成群的高原珍貴動物被殺害的場面,足以激起人們對盜獵撒旦的憤怒。
“撒旦母題”常常與另一個母題是相聯絡的,即“英雄母題”。“第一現場”的報道中,同時展現了公安幹警的機智、勇敢和艱苦卓絕的精神。影視文學中的英雄往往“高大全”,超越了人的可能性,觀看的結果只是使人暫時擺脫恐懼而得到一種快感。而現實中的正面人物(或群體),是一類被社會認可的“正義”代表,他們能夠真實地滿足觀眾個人的倫理需要,制裁邪惡。電影故事中的007是人們十分喜愛的電影形象,但那畢竟是虛幻的,相形之下,真實的“智慧+勇敢”型的公安幹警的形象,就帶來了實在的生活安全感。其中,“智慧”在現實社會愈加被看重,於是,正面人物或群體對邪惡的不懈追蹤、睿智的分析和判斷便帶有了當代英雄的特徵,人們由於智者的庇護而産生安全感。凸現故事中這方面的分量,無疑具有更大的吸引力。“第一現場”的故事《五月殺戮》中追蹤盜獵者的青海公安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設計抓捕方案、《圍捕飛車賊》中廣州公安完善的全殲計劃與實施、《不可撤消》中四川公安解救人質的計劃與實施,都會産生這種傳播效果。
“死亡母題”既是普通文學作品的母題,更是法治報道的母題,因為犯罪新聞不可避免的要與死亡打交道。各種刑事案件中,普通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猝然死亡,常常成為敘述事件的基本線索。這種死亡打破了生活的常規延續,産生恐懼、懸念、官能刺激等等,因而具有不同尋常的新鮮感與探聽的價值。而“第一現場”大多表現了罪犯的無法逃遁,因而通過對死亡的探究,最終無形中表現出“惡有惡報”,以及與此對應的“善有善報”。與民間的道德意識一致,很容易贏得觀眾的心理。“第一現場”的故事《潛江大劫案》,通過銀行劫匪最終被擊斃在漢江中、《高原大追捕》展現犯罪嫌疑人被自己手中的炸藥炸死,都在無形中敘説著一個古老的民間罪責意識。
與法治報道相聯絡的還有“災變母題”。不少案例中,由於當事人行為的過失引起災變,他們的不幸有幾分咎由自取,這樣的故事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産生警覺。與文學災變母題處理方式(由此産生悲劇類型)不同點在於,法治報道是真實的故事,解決災變常常以理性行為與思考終結故事。因而,這類災變母題的報道帶有強烈的警世作用。例如“第一現場”的故事《致命邂逅》,就以一個被騙姑娘的故事作為線索,講述了由於生活無聊和盲目輕信而帶來的致命結果。當犯罪團夥被全部抓獲,受害人得到解救的時候,我們能不思考點什麼嗎?
文學中的“尋寶母題”,在法治報道中是以一種“另類”的方式顯現的。許多犯罪故事其實就是從非法的“尋寶”動機開始的,人人都在追尋財富、名譽,行為與觀念帶有濃重的“尋寶”色彩。在市場這個利益與慾望得以釋放的社會背景下,法治報道告訴人們如何以正當的方式追尋自己的目標,不斷上演著新時代真實的《罪與罰》。這種故事,由於與所有觀眾的實際生活相聯絡,當然會引發人們的深刻反省。“第一現場”的故事《不可撤消》,講述一個擺攤小販如何為了一夜發財而走上了劫持人質、搶劫銀行的不歸路。他給妻子留下的遺書成為這個故事的基本線索,迫不及待地“尋寶”尋到這個份兒上,給人們的警世是深刻的。
法治報道與文學故事一個不同點,在於它們會有結局,而且通常是完滿的結局,而文學作品的結局就顯得多樣化了。然而,恰恰這種完滿的結局,可能會擁有更多的中國大眾化的觀眾,因為中國大眾的傳統閱讀希冀的,本來就是“大團圓”,以致“大團圓母題”成為中國式大眾文化的通常母題。能夠作為故事講述的法治案例,壞人一定要受到應有的懲罰。雖然從創作理論上看,這樣太俗套了,但是講述這類真實的法治故事,大多必須要有完滿的結局。犯罪故事本來就打破了生活的平衡狀態,也將觀眾拋出了習慣化的生活狀態,為他們提供了體驗社會人生的機會,講述這類真實的故事若沒有壞人受到懲罰的結局,就會使觀眾難以在節目之後得到心理的平衡。於是,在這個意義上,法治故事可能比虛構的文學故事所起的自然的教化作用要大些。
“第一現場”好看,從技術上講,在於能夠按照通常文學故事的結構來編排真實故事,但這需要組織者的精心策劃,需要記者們千方百計地蒐集更多的素材。“第一現場”好看,還在於編制者的文學素養,將文藝理論中的母題理論運用得較為嫻熟,能夠綜合多種報道母題,使得“第一現場”的新聞故事引人入勝,為節目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做好充分的鋪墊。
責編:郭翠瀟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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