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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華:稱呼小傳

央視國際 (2003年01月15日 13:20)


  陳新華者,村長仔也,幼時山村無老虎,猴子我稱大王。下塘抓螞蝗,嚇女孩;號令大哥哥們,爬瓜棚偷瓜吃。虧仙姐教導有方,我一個孤男成了女歌舞隊的領頭,每晚放學回到家,又成了已讀小學的大姐姐們的歌舞老師。

  讀書可謂一波三折,讀小一時,兩村學生常打架;小二我鬧逃學,成逃學生;高小轉到農場華僑小學,開學第一天去報名註冊,校長無理取鬧,硬説我們曾放牛到他們的菠蘿地去,不讓繳費讀書。雖然父親已經幫我繳費註冊,但是11歲的我為了朋友,仍單槍匹馬與之針鋒相對、據理力爭,贏得大膽小子美名。

  讀中學後,我的官運青雲直上,體育委員,學習委員,班長,班團支書,校團委組織部部長。高中三年,學校規定:誰做好事最多,誰當升旗手。這造就了升旗手的我,獨孤求敗都不行,從而超生出一大串譽名:好人、活雷鋒、永不生銹的螺絲釘、勞動模範……處女詩《如果,我選擇》(“我絕不像雷/閃電走在它前面便大喊大叫/……”)發表後,“詩人”之緊箍咒便戴上了頭。而另一頂高帽“費翔歌星”都是《冬天裏的一把火》惹的禍。讀高二時,為學校無理多收我們一元錢報名註冊費,又隻身獨闖教師辦公室,當着全體教師的面,與班主任對薄公堂一上午,結果連現在村裏的小孩都叫我為“公豆子”——關漢卿式的銅豌豆。

  自動放棄全體教師一致推薦保送上大學的名額後,受聘當了一名山村代課教師。“孩子王”是被家長笑罵出來的,原因是我擲石頭時不幸濺飛擦破了一女生的頭皮。隨着我的教學質量獎金的提高,我的稱呼也提高了,從校點負責人,到村民代表、鄉團代表、黨代表。

  辭去教師之職,來到南寧鳳凰綠都職業培訓學校後,新同事們又是一番稱呼:老大、老師、班長、隊長、三八(我劃漿用的漿號是38號)……

  然而,喜獲這麼多稱呼的我,最喜歡的還是我妻子滿懷深情的呼叫:“新陳代謝!”

  “哎——!”

  嘿嘿,這個稱呼挺富有新意的吧?

責編: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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