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怠慢
《今日説法》欄目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一紙箱申訴材料,欄目的公開電話一天中也難得有幾分鐘空閒。而在所有的來信和電話中,有70%以上的當事人是在訴説權力部門的某些人對自己的不公和侵犯。即使無法準確有效地核實每一起申訴的真實性,我們仍然不敢忽視和怠慢這些呼聲。道理其實很簡單:在執法部門的強勢面前,如果一個人在執法部門再也看不到希望和出路時,他就會渴盼一個更有權威、更加高明的“高青天”來主持公道——他把希望寄託在了輿論監督,也就是我們身上。
作為記者,我們理應竭盡心力去行使輿論監督的權力,盡到職責。但是,我們的力量有多大?一方面,在我國目前社會,這種輿論監督還遠不夠成熟和有效;另一方面,在任何國家任何社會,輿論監督都不會有至高的權力和無限的自由。在一個走向成熟的法制社會中,需要有一種制度,去制約強勢,規範行使權力的人。
記得兩年前,我在美國學習期間,朋友向我説到這樣一件事;克林頓總統在剛剛就職時,雄心勃勃地為自己搭班子。他精心選擇了一位強幹的女士作為他的司法部長提名人,卻不料國會對這位女士作資格審查時,她被查出“雙重違法”行為,頓時輿論譁然。這位被許多美國人認為“歷來潔身自好”的女士究竟做了什麼?她只是曾經雇了一個沒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並且在雇用期間,沒有替那位小保姆納稅。
有人説這位女士是“小河溝裏翻了船”。她只不過是做了一件美國主婦都做了的事情。但這對於一名司法部門的候選人,就絕對是一樁原則性的大事了。此事之大,後來又使克林頓總統推出的第二個司法部門提名人自己舉手投降了。原來。她家也有過一個墨西哥小保姆。
我曾問過《今日説法》的記者們,在一個逐漸成熟起來的法制社會裏,記者還會是“無冕之王”嗎?觀眾還會像今天這樣,滿心指望著以新聞報道的“殺傷力”去對付司法腐敗嗎?或許更多的是依賴於一種制度吧。這種制度使執法者們時時處於多監督之中,使他們檢點自己的行為,小心翼翼地依法執法。在這種制度下,一個本該懂法的執法者如果違法越權,那麼他所惹上的麻煩,一定會比普通公民大得多。他們會因為自己哪怕是在細小處的違法而觸雷,去付出成倍的代價。
回首往年,張金柱不是被處決了嗎?姚曉紅不是被推上被告席了嗎?真真切切,我們聽到和看到了越來越多的“審務公開”、“警務公開”、“檢務公開”的實例。回首共和國的法制歷程,我們沒有理由不對一個新世紀充滿希望!
CCTV《今日説法》
製片人、主持人 肖曉琳
《今日説法》圓我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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