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權力與權利的天平
??《法律講堂》春節特別節目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01日 16:36)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憲法在中國的誕生始於清末。晚清王朝的預備立憲,名為革新,實為保皇。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先後有四部憲法出臺。2004年又通過了新的憲法修正案。時代的車輪帶動著憲法的發展,民主與法制同行,權力與權利相伴,面對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憲法該怎樣平衡?
主講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磊
探源中國憲法: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憲法在中國的誕生始於清末。晚清王朝的預備立憲,名為革新,實為保皇。《欽定憲法大綱》成為鬧劇。而辛亥革命後,社會矛盾不斷加劇,三種不同性質的憲法先後誕生。時代的車輪帶動著憲法的發展,民主與法制同行,權力與權利相伴,面對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憲法該怎樣平衡?
播出時間:2月8日 CCTV-12 18:55
新中國憲政之路: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先後有三部憲法出臺。其中,1954年憲法被賦予很高的評價。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從二十世紀後期開始,1954年憲法便被束之高閣,在實際中並未得到很好地實施。此後的1975年憲法誕生於特定的歷史時期,粉碎“四人幫”後,就短暫結束,1978年憲法取而代之。雖然78年憲法取得了一定進步,但是並未完全擺脫1975年憲法的影響。憲法並不代表憲政。儘管中國的憲政道路崎嶇不平,但是依法治國的步伐正在前行。
播出時間:2月9日 CCTV-12 18:55
誰是至上權威: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的時代背景,1982年12月4日,經全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新的憲法,即1982年憲法。該憲法經過1988年、1993年以及1999年三次修改,無論在體例上,還是在具體的實施上,1982年憲法都是最成功的一部憲法。它繼承和發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經驗,並吸收了國際經驗,是一部有中國特色、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根本大法。1982年憲法對我國的政治制度有哪些規定?國家機構的設置和職責範圍都包括哪些內容?
播出時間:2月10日 CCTV-12 18:55
公民的權利:由於對公民權利重要性産生了新的認識,1982年憲法在結構上做出了重大調整。“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章節被置於“國家機構”之前,地位僅次於“序言”和“總綱”,條款則增加到二十四條。這表明憲法不但要起到重建法治的作用,同時也要起到維護個人尊嚴的作用。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究竟有何變化?百姓如何行使自己的權利,又應該履行怎樣的義務?
播出時間:2月11日 CCTV-12 18:55
修憲2004: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對原憲法作了修改。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進一步明確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完善對私有制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作出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規定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等。這一些新的內容和變化,充分顯示了國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
播出時間:2月12日 CCTV-12 18:55
中國憲法中的人權:2004年憲法修正案在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上通過。“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條款,被莊嚴地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至此,“人權”一詞寫入憲法,已經歷百年滄桑。“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九個字,初步理順了國家與個人之間的關係:國家的基本職能,就是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而執政黨提出的“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方針,正在將人權的憲法原則落到實處。
播出時間:2月13日 CCTV-12 18:55
責編:李雪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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