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栽樹,讓後人乘涼”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9日 15:41
王強訴江蘇電信案餘音未絕,一群網絡作者又將中國友誼出版公司推上了法庭:18名來自新浪旅遊論壇的網友集體訴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發行的《中國自助遊》不同程度地抄襲了他們的網文。該案目前已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
日前,記者採訪了此次集體訴訟的發起人柯燕,與她就相關問題展開了如下的對話:
記者:《中國自助遊》在2000年發行第一版,為什麼在時隔3年之後,你們才決定走上訴訟道路?
柯燕:主要是考慮到維權的成本太高。這個成本當然不僅僅是指經濟上的,更重要的是為此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除非實在忍無可忍,才會選擇採取法律手段。另外,知識産權方面的法律對違法者的懲處比較溫和,我們普遍感覺法律不能給我們以足夠的鼓勵去打一場官司,訴訟更多的是靠一種精神力量、責任感和信念在支撐,是對盜用網文這種普遍現象、對社會忽視網絡著作權的抗議。
記者:有沒有想到過最終的結果可能僅僅是討了個説法,但為這個説法所付出的時間和金錢卻是得不償失的?
柯燕:打官司也有一個“投入和産出”的問題,對於一些可能出現的結果,我們在訴訟前就已經充分考慮過了。其實參加訴訟的那麼多網友,大部分人都沒對判決的經濟賠償抱太大的希望。我們是抱著就算是敗訴也在所不惜的心態做這件事的。
組織這場集體訴訟,不要説找證據、打電話等,光是通過郵件聯絡,組織訴訟的5個月裏我就一共收發了2000多封郵件。這些付出無法量化,法律也很難給予原告補償。
但法律的不完善並不能成為我們拒絕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理由。維權從某種意義上説是一個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過程。如果我們的付出哪怕讓剽竊者有損毫發,如果我們的付出能夠讓更多的人看到希望,那麼這種付出就是值得的。
記者:網絡侵權案的難點在於身份認證,根據以往判例,各地做法不一,你們是怎麼做的?
柯燕:國內網絡侵權的第一個案子採用了在法庭當場上網驗證:原告直接用密碼進入相應用戶名,自由發帖。如被告沒有反證,就可以認定原告的現實身份。
2000年,我國出臺了關於網絡著作權糾紛的若干解釋。法律專門規定,當用戶有需要,服務商必須提供用戶的註冊信息,這是義務也是責任。但是,如果服務商拒絕提供,原告也很難強制服務商提供。就如我們這次,新浪網3月底的時候以公告的形式支持網友訴訟,主動提出提供網友身份和網頁等證明。但當6月份我們真正需要新浪網提供時,他們又反悔了。
如果服務商拒絕提供身份認證,原告只有通過公證處公證。但因為公證費用比較高,超過1000元,所以這是維權的一個門檻。很多人因為不願意支出這筆費用而放棄訴訟。
關於作品載體和發表時間的證明,可以由服務商將網頁打印,蓋上有效印章作為證明,也可以由公證處打印網頁公證。但不是所有的網站都保留了用戶的發言,如果網站沒有保留,這個證明就非常困難。
因為以上兩點,所以在網絡發表作品的網友平時就要注意:用戶註冊時要填寫真實的信息,如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將來有糾紛可以作為身份證明;文章儘量首發在大型的網站上,這些網站有更多的保障,他們提供的證明也更可信。
除此之外,我覺得網絡著作權維護的認證、程序和普通的著作權糾紛是一樣的。
記者:你如何看這場訴訟可能出現的結果?
柯燕:網絡著作權訴訟過程引發的思考和爭論的意義遠遠大於判決結果。如果敗訴,希望我們的經歷能引起法律界、傳媒、社會人士對網絡著作權的重視和重新解讀;如果勝訴,希望我們能給其他被侵權者起一個示範作用,讓更多的作者站出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記者劉建平)
200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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