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堅決制止以期貨交易為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通知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8日 10:3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堅決制止以期貨交易為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通知
(1997年11月12日 證監期字[1997]41號)
近來,個別省市出現了一些以從事期貨交易為名進行高息非法集資的現象,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隱患極大。這類非法活動如不及時制止,勢必造成嚴重後果,危害社會穩定大局。為嚴厲打擊以期貨交易為名高息非法集資的活動,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證管辦(證監會)要會同當地人民銀行對本地區以期貨交易為名從事非法集資的活動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進行上述非法集資活動的機構停止非法集資,並限期清退所有非法集資款項。各地證管辦(證監會)要切實做好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對涉及上述非法集資活動的期貨經紀機構,各地證管辦(證監會)要在授權範圍內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上報我會,由我會取消其期貨經紀業務資格,並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於嚴重擾亂金融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各地證管辦(證監會)要在年底前,將查處以期貨交易為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情況向我會作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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