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佣金實行浮動制——開金融價格自由化風氣之先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12日 17:23
2002年4月4日,中國證監會、國家計委和國稅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出《關於調整證券交易佣金收取標準的通知》,其中規定,從5月1日起,A股、B股、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佣金實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動制度,最高上限為不高於交易金額3‰。證券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行體系將會在競爭中逐漸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