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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護膚防曬霜使用六項提醒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4日 15:54

  提醒一:SPF值越高,防曬時間越長。SPF值,亦即防曬系數,是這樣計算出來的: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陽光15分鐘而不被灼傷,那麼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光用品,便有約225分鐘(15分鐘SPF15)的防曬時間。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曬用品,外出遊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曬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曬用品。

  提醒二:SPF值不能累加。涂兩層SPF10的防曬霜,都只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提醒三:不可臨出門才涂防曬霜。防曬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出門前10-20分鐘應涂防曬霜,而去海灘前30分鐘就應涂好。

  提醒四:防曬霜不能在上粧前使用。

  提醒五:涂上防曬霜並不表明萬事大吉。通常防曬霜在皮膚上塗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曬效果。

  提醒六: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潔力較強的泡沫潔面用品和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曬用品;乾性肌膚宜選擇乳性的潔面用品和霜狀的防曬用品;中性皮膚一般並無嚴格規定。

(編輯:吳曉洋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