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自我認知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5日 14:38
正確認識自我,對孩子的行為有著很重要的調節作用。兒童最初是通過別人,特別是他心目中的權威人物對自己的評價而認識自己的。這時,別人的評價具有很強烈的暗示作用。父母的言行在孩子人生道路上的起點上起著至關重要的啟蒙作用。
一、學會欣賞自己
自我欣賞是一種充滿自信的行為表現。2000年出版的國內第一本少年兒童藍皮書指出:調查表明,當今的少年兒童對自我的發展和自我的力量有較充分的估計,對自我發展充滿信信心。如對自己的長相表示滿意的佔76.8%;對自己的健康狀況表示滿意的佔80.5%;對自己的性格表示滿意的佔71.3%;對自己的學習狀況表示滿意的佔70.O%;認為“自己在各處都能起作用”的佔66.0%。顯然,他們對自身存在的價值給予了肯定。這項調查還表明,當今少年兒童有76.2%表示對未來充滿了希望,尤其對學歷的期望水平較高,希望接受碩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分別佔到10.2%和40.9%。
讓孩子自我欣賞的關鍵是父母首先要欣賞自己的孩子。如何欣賞自己的孩子,具體建議如下:
(一)讓孩子感覺到“我重要”。這種感覺也是他們今後確立自尊心的先決條件之一。如2歲多的孩子已很願意表現自己,當孩子幫你拿一張報紙,扔一張廢紙時,父母滿意的微笑和一聲“謝謝”,會讓孩子感覺到自己的作用。隨著年齡的增長,要求孩子有意識地幫助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洗洗手帕,擦擦桌子,並形成習慣,一方面可以讓孩子感覺到他是家庭的一員。他在家中也應盡一點義務,另一方面,讓他感覺到自己在家中的位置和作用。
一般來説,幼兒的自我觀念只含有自我需求的成分,不包括自我評價的成分。所以讓孩子感覺到自己的重要性,也僅僅是在具體活動中讓孩子最初有點良好的感覺而已,但這種感覺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是很有益的。
(二)讓孩子感覺到“我能幹”。在生活中,簡單的命令式“這不能動”、“那個你不行”之類的話,會讓孩子感到自己無能。即使有些物品孩子不能隨便動,父母也得很耐心地告訴他:“現在你年齡小,還不懂如何開關(如煤氣灶等),而又有危險,等你長大後就會了。”應該創造一些能讓孩子做的事,當他通過努力完成了,父母就誇誇他“真能幹”。如他能設法搬一個小凳子。然後自己站在小凳子上去取原來拿不到的東西時,一句“寶寶真會動腦筋”,就有助於孩子今後自信心的確立。
(三)讓孩子知道“我也俏”。每個孩子在父母的心目中都是美的。如有的女孩皮膚比較黑,父母會説:“這是黑裏俏。”孩子沒有一雙亮晶晶的大眼睛,父母會説:“我的孩子有一種文靜的美。”父母的這種心態很好,最好要溢於言表。對所謂不足之處也要善於用轉化的語言讓孩子感受到積極的一面。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孩子也不例外。2歲多的佳佳穿了一件新衣服,總愛對著鏡子左看右看,還得問:“外婆,你説好看嗎?”讓孩子産生這種美滋滋的感覺,很有必要。讓孩子自小感覺到父母對他們的接納,有利於孩子産生自己接納自己、自己欣賞自己、自己喜歡自己的感覺,這是人生最初的一種自愛情感和行為。
父母對孩子行為的積極評價,會使他感覺到自已是有力量的。如已學會走路的孩子是很喜歡自己走路的。孩子走了一段路後,父母可以説:“寶寶長大了,真不簡單,自己能走到商店去了。”孩子到公園自己爬山,自己滑滑梯時,父母也應適當地鼓勵,讓孩子自小感覺到自己有力量。
孩子在生活中經常從大人的眼神、微笑及口頭評價中得到一種肯定,就會産生一種重要感、成功感及有力感。這三種感覺是孩子産生自尊心理的先決條件。日本兒童教育學家的一項研究表明,經常受到家長誇獎的孩子和很少受到家長誇獎的孩子,其成才率前者比後者高5倍。
二、學會認識自己
認識自己當然包括認識自己的身體發育情況,如知道自己現在有多高、多重,認識自己的心理狀態,認識自己的長處和短處,認識自己的特點等等。一個人只有能正確地認識自我,才能更好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
對兒童來説,認識自己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初生的嬰兒,對自己與別人、自己與事物都是混為一體不能區分的。1歲半左右開始學説話的孩子會用“我”字來表達他的意思。可以説是最初區分“我”與“我以外的事物”。但兒童的最初世界基本上是以他自己的身體和動作為中心的,這是幼兒的“自我中心主義”。因此,對幼兒來説,要讓他們認識自己,首先要以講故事的形式讓他們感覺到認識自己的重要性。如龜兔賽跑是孩子很熟悉的故事,父母就要給孩子講為什麼烏龜在和兔子比賽時,能如此認真,不敢鬆懈,堅持到底呢?在比賽過程中,當兔子睡覺時,烏龜難道不想休息一下嗎?但是,烏龜不敢休息。因為它知道自己本來就比兔子跑得慢,如果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堅持不懈,是不可能贏的。從這故事中讓孩子感覺到,要做好一件事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弱點,才能確定目標和行為方式。其次,父母和孩子應經常以平等的朋友身分説説自己,説説別人。這種交流對孩子更好地認識自己感覺中的我和別人眼光中的我,從而更完整地認識自我。當然,與孩子的這種交流不能在理論和概念水平上進行,而應以具體的、形象的實例來説明,否則雙方的交往會無效。最後,當孩子在生活中犯了一些“小錯誤”時,如把紙任意丟在地面上、玩了玩具後自己不收拾、硬搶別的孩子的玩具等等,父母不能心太軟,不分是非地護著孩子。父母應指出其行為的不對之處,同時要有針對性地給以懲罰。懲罰,在某種意義上講是一種更深刻的愛。懲罰不等於體罰,可以是停止他最嚮往的活動,給他一個思考的時間。
三、學會跳出一個“我”字
孩子從“我”到“我們”、從“自我”到“他我”、從“個人”到“集體”的這個適應過程,也是孩子的發展過程,即孩子的社會化過程。父母既要讓孩子認識自我,更應讓孩子認識別人,學會在群體中活動。要自小培養孩子有合群的願望和行為,通過具體實例讓他感覺到小夥伴身上的優點,讓孩子善於向別人學習。樹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概念,對孩子今後的人際交往能力、合作意識和行為的發展均是一個良好的啟蒙。給孩子講“拔蘿蔔”的故事,可以讓孩子知道一個人的力量有限,齊心協力力量大。
總之,要讓孩子從“我”中跳出來,初步認識到“我們”,認識到別人,認識到“我”的局限性,將有助於孩子以恰當的姿態走入社會。
建議:父母和你的孩子做一次説説自己、誇誇別人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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