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鐘為誰而鳴 第2集 法庭風雲](探索發現2004-148)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16日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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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做了最後一次隆重的綵排 |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的前一天,5月2日,法庭做了最後一次隆重的綵排。但就在這次綵排中,一場尖銳的衝突幾乎差點兒毀掉即將開始的東京審判。
造成這場衝突的原因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們的坐次安排。
庭長衛勃想讓兩位和他親近的英美派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中國法官梅汝璈主張按日本投降書籤字次序排列。
直到開庭前的一天,終於攤牌了。這一天,是法官席位次序之爭最尖銳的一天,用梅汝璈的話説就是:“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天。”
最後在梅汝璈的堅持下,衛勃只得同意預演就照受降簽字國次序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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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主張按日本投降書籤字次序排列法官座次 |
梅汝敖日記
5月3日,星期五 今天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開演的第一天,也就是我參加的這出歷史性戲劇的第一幕。
1946年5月3日上午8點42分,在一前一後兩輛白色威利斯美軍吉普的警戒下,押送日本戰犯的美軍道奇客車來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門口。
8點50分,從車上下來第一個踩到混凝土地面的是曾經擔任過關東軍總司令的南次郎。
緊跟在他後面的是曾經發表過“廣田三原則”並起草滅亡中國“二十一條”的日本前首相廣田弘毅。
第6個下來的是南京大屠殺製造者松井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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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勃與法官同事的合影 |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還是是身穿國民服、頭戴神官式國民帽的東條英機。
被起訴的日本戰犯共28人,但從囚車上下來的只有26人,另外兩人板垣徵四郎和木村兵太郎這天早上從泰國曼谷的美軍戰俘營起運,將被直接押送到法庭。
《朝日新聞》記者對戰犯們的出現做了這樣的描述:
“這群戰犯,就像一支匆匆送葬的隊伍。”
根據《法庭憲章》規定,審判程序是這樣安排的:
首先由代表盟國起訴方的檢察官宣讀起訴書,然後作認罪傳訊。這之後,法庭就進入正式庭審。庭審分為4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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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敖當天晚上的日記 |
一,檢察方面起訴,提出證據,對質;
二,被告辯護方面辯護,提出反證,對質;
三,檢察方和辯護方相互辯論;
四,檢察方面進行最後陳述和請求法庭量刑;
辯護方面的最後申訴結束後,法庭就進入最後階段,由法官閉庭進行內部討論,起草判決書,量刑,最後是宣判。
這是典型的英美法係審判程序,充分照顧了被告的權利。
5月3日上午11點14分,首席檢察官季南率領盟國檢察團首先進入法庭,接著,是日本戰犯被押進法庭。當法庭執行官高聲宣佈開庭的時候,法庭裏的所有人起立,迎候法官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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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
衛勃率領全體法官出現在法庭上,梅汝敖坐在衛勃的左側。這個位置很顯著,便於和庭長直接交換意見。在以後的庭審中,梅汝敖在這個位置上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庭長衛勃在一片相機快門的按動聲裏致開庭詞。他語調平穩柔和地説:在來到這裡之前,各位法官簽署了一份宣誓書,要無所畏懼地、不受外界影響地進行審判。
衛勃讀完開庭詞,首席檢察官季南向法庭介紹了各國檢察官,接著,他請求法庭允許他開始宣讀起訴書。
讓誰都沒有想到是,就在季南宣讀起訴書的時候,法庭突然出事了。坐在被告席最上面一排的大川周明突然伸手照著坐在他前面的東條英機禿頭就是一巴掌。他拍打的聲音很大,表情僵硬的東條回過頭去,咧著嘴苦笑了一下。法庭裏的人都笑了。這個戲劇性的場面來得太突然,法庭裏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被告席的上面。反應敏捷的攝影師迅速捕捉到了這個畫面。
大川周明在日本投降後,據説受了刺激,精神變得恍恍忽忽。在5月3日上午的開庭前,大川周明的辯護律師向法庭提出申請,認為他目前的精神狀況不適於接受審判,請求做精神鑒定。但這個申請被法庭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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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個下來的是製造南京大屠殺的松井石根 |
在當天上午的庭審中,大川周明舉止反常,他光著腳,不斷扭動著身子,神情怪異。下午再次開庭不久,就發生了大川打東條的事情。庭長衛勃看到這種情況,立刻宣佈休庭。
一個敏感的日本記者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第一天曾經作過這樣的比喻:“看吧,有好戲,每一幕都恰似觀看莎士比亞的名劇!”
第二天,衛勃庭長一開庭就宣佈了法官們的意見,准許被告大川周明退庭去作精神鑒定。醫學專家所做檢查認定他患有精神病。
法庭決定暫時終止對大川周明的審訊,保留在他康復後的審訊權力。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終宣判後不到兩個月,大川周明被釋放。奇怪的是,他的瘋病居然好了,從此逍遙法外。
據説,他在臨死前向記者透露:“當時我是裝的”。他説:“我怎麼能讓美國人看出破綻呢?我是以嘲弄正常人的心理,按照瘋人的邏輯偽裝自己,美國軍醫才被我騙過的。”
在梅汝敖1962年開始寫作的回憶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中,他對大川周明法庭前後的表演曾經這樣評述道:“這是對法律正義的嘲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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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廳示意圖 |
大川周明的鬧劇過去了,檢察方面繼續宣讀起訴書。起訴書很長,用了兩個庭審日才讀完。
5月6日,星期一,法庭上午9點半開庭,由日本戰犯辯護團副團長、東條英機的辯護律師清瀨一郎向法庭介紹了為被告辯護團中的日本律師和美國律師。
當法庭準備按照既定程序進行“認罪傳訊”時,穿著日本軍靴的辯護律師團副團長清瀨一郎突然站起來給了庭長衛勃當頭一棒。
他要求庭長衛勃回避。法庭氣氛一下子變得驟然緊張起來。
清瀨一郎大聲説:“我首先談對庭長衛勃閣下的回避理由。”
衛勃問:“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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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敖的日記,記下了他在法庭上的心情 |
清瀨一郎説:“我們知道,衛勃先生曾經調查過日軍在新幾內亞的戰爭行為,因此,你已經喪失了公正客觀的立場。”
衛勃馬上説:“我認為我在新幾內亞和其他地方作的調查和我作為審判長坐在這裡,沒有關係。本法庭宣佈休庭。”
話音未落,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首席檢察官季南奪過清瀨一郎的話筒説:“要是對法庭有反對意見,應該用書面形式提出。”但清瀨一郎堅持講話,要求衛勃回避。
衛勃打斷了清瀨一郎的發言,不讓他再講下去:“我不和你講條件,現在休庭,要是其他法官想聽這種議論,休息之後再來,我不來。”
説完,衛勃火冒三丈地離開法庭。
清瀨一郎説得沒錯,衛勃在來東京之前,的確曾經主持調查了新幾內亞日軍犯罪事實,而且對日本人在那個地區所犯下的暴行了解很多。
梅汝敖的日記記述了法官們在退庭之後發生的事情:
我們在緊張的空氣中討論的結果是:根據法庭憲章第二條,法官們是由盟軍最高統帥依照各國政府的推薦而任命的。既然如此,我們法官們自然沒有任何權力決定我們自己之中任何人的任免或是回避。這件事決定以後,我們請老衛來出席,把結果通知他。
法庭重新開庭,法官代表把會議的結果通知了在場的人,於是衛勃回到庭長座位,繼續主持審判。
法庭對被告作“認罪傳訊”。這是英美法中為了使審判成立的必要程序,被告必須回答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罪行是否承認有罪。要是被告承認有罪,就不需要法庭調查和辯論,直接量刑;要是被告認為自己無罪,法庭就開始審判。
按照戰犯名字的英文字母排列順序,第一個站起來回答的是荒木貞夫。荒木貞夫,曾擔任過關東軍司令官和日本陸軍大臣,1931年,他直接參與了陰謀侵略中國的“九 一八”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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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周明和坐在他前面的東條英機 |
衛勃:“被告荒木貞夫,你認為有罪還是無罪?”
荒木貞夫遲疑了片刻説:“我已經閱讀了起訴書,同時知道我是處於一個不利的位置,有關所涉及的第一個問題,對和平以及人性的犯罪,荒木我在70年的生涯中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梅汝敖看到荒木貞夫拉開架式象要進行長篇大論的演説,就立即對衛勃説,趕快制止他!衛勃當即打斷了荒木貞夫的話説,“現在不是演説的時候,你只需要回答有罪或者無罪。”
荒木貞夫:“我不承認任何指控。我是無罪的。”
東條英機是第26個被叫起來的。他説:“對全部指控,我,認為,無罪。”
在法庭上,所有戰犯都聲明自己是無罪的。一個日本記者的報道説明了當時日本人的矛盾心情:“按日本人的想法,罪行那麼明顯,還要在認罪傳訊時宣稱無罪,很容易被人看成恥辱。”
被告辯護團並沒有善罷甘休,他們在認罪傳訊結束後立刻就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發起了新一輪攻擊。
這次他們對“法庭的司法管轄權”中的“破壞和平罪”和“個人該不該承擔戰爭責任”提出了強烈質疑。辯護團認為,在1946年以前,國際法中根本沒有破壞和平罪這一説法。
首席檢察官季南對被告辯護團的發難進行了針鋒相對的反擊。他提醒人們:
“同盟國是用武力結束這場侵略戰爭的,日本是無條件投降的,而且日本也是1919年凡爾賽條約締約國,在那個國際條約中,明白無誤地規定了侵略戰爭構成對人類的國際犯罪。所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當然有資格對日本戰犯進行指控並進行審判。至於個人,在處罰所有戰爭犯罪行經中,包括審判戰爭的發動者,追究他們的個人責任是理所當然的。”
1946年5月17日,辯護方面的觀點和動議被法庭全面否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的序幕就此結束。
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以來,日本觀眾席上每天都座無虛席。
一時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旁聽券洛陽紙貴,甚至還出現了黑市倒票現象,特別是在東條英機受審的那些天,法庭旁聽券的黑市價格竟然賣到了800日元一張。在當時,一個普通日本人一個月的薪水也就是500日元的樣子。
1946年6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大戲正式登場。
人們緊張地注視著,在法庭控辯雙方激烈的對抗中,誰將佔得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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