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國保安打人---打死打傷案(三)
超市無理強搜身迫於壓力終認錯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消費者在超市購物,卻無端遭到強行搜身,湖南湘潭市雨湖區消委會日前成功調處了這起糾紛,湘潭均滿意超市賠償消費者一次性精神補償7500元,並在媒體上公開向受辱消費者道歉。
2002年11月26日下午6時許,湘潭市衞生學校女生陳燦與另外兩位同學在湘潭均滿意超市購物,付完購物款準備離開超市時,該超市一楊姓保安攔住陳燦的去路,説:“把襪子交出來。”18歲的陳燦感到莫名其妙,繼而與這名保安爭辯起來,但最終還是被這名保安硬拖到超市內一間小屋內,並叫來另一營業員強行搜身,結果什麼也沒有搜到。同來的同學見狀,趕回去將學校領導叫來與超市交涉,當時超市一櫃長承認有搜身一事,並表態只能賠100元,雙方不歡而散。
第二天上午,陳燦所在學校領導再次去超市交涉時,超市方面竟矢口否認搜身一事。當天下午,陳燦在校領導的陪同下來到湘潭市雨湖區消委會投訴,要求超市方面賠償精神損失1.5萬元。雨湖區消委會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但超市方面拒不配合。無奈之下,雨湖區消委會依據《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披露制度》,決定將此事向新聞媒體披露,先後有9家省內外媒體就此事進行了公開曝光。在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均滿意超市最終承認了非法搜身的事實,並於近日主動接受消委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