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國保安打人---打死打傷案(二)
超市保安春節送"大禮"如虎毒打母子致殘疾
株洲天元超市的保安在這個春節給黃歧母子"送"來了一頓拳腳。至 2003-2-20,黃歧母子已在株洲市傷科醫院病床上躺了4天。目前,黃歧母子後腦勺淤血未散,渾身腫痛,據醫院初步診斷為顱內損傷等。
多名保安大打出手
黃歧説,因姨媽要過生日,2月6日中午12時許,他與女友和母親到株洲天元超市買生日蛋糕。可超市的蛋糕機出現故障,他們沒有買到蛋糕,於是,他和女友往超市外走去。當他倆走到超市一齣入口處時,保安人員攔住了他們,告之這裡不能出去,女友停下了,可他卻還向外走。一名保安追了過去,將他強行拉住,兩人因此發生口角,並扭在一起。黃歧的母親連忙趕來將兩人扯開,不料,幾名保安圍了過來大打出手,將黃歧母子打倒在地。
當記者採訪完時,黃歧執意要起床送記者出門,記者發現他走起來一瘸一拐的。黃歧説,小時候因摔傷他落下了終生殘疾。目睹此情此景,記者不解株洲天元超市保安為何要對這樣一名殘疾人出老拳?
現場錄像裏拳腳畢現
8日下午,記者來到該超市主管部門株洲百貨股份公司。該公司保衛科負責人説,超市保安沒有打人,黃歧母子倆倒地是黃歧母親勸架時互相拉扯倒地的,黃歧的傷也是他以前摔倒而留下的後遺症,並稱他們有當時的錄像為證。然而,就在保衛科播放當時的錄像時,保安揮拳、踢腿、推人的鏡頭一一進入記者眼中。
這名保衛科負責人表示,打人是不對的,但又以店內商品丟失現象非常嚴重説打人屬事出有因。該負責人説,他們已給黃歧母子賠償了醫療費用和3000元錢。至於對打人保安該如何處理?株洲百貨股份公司卻沒給任何説法。
律師指出保安不可打人
株洲蘆淞法律事務所副主任李衛兵認為,保安的職責是保護商場的貨物安全和環境安全,不是執法機構,不能採取任何強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