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如意的不如意》(2002年3月20日)
謀發展安排下崗工,事業正輝煌
兩廠長先後被罷免,生産陷危機
杜如意沒有想到,自己安置下崗工人的舉措會引起租賃給他設備的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極大的不滿。1998年4月24日,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王瑞,突然來到豆製品廠,宣佈自己全權負責,免去杜如意廠長,只負責生産技術,同時高建平、王曉良等人也被免職。而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承租經營人是企業租賃期間的法定代表人,享受國家規定的廠長權利,杜如意作為承租人,應該享有法定權利,自己和其他人的遭遇其實是不合法的。
在杜如意找到聶佳秋講理時,聶的一番話使他豁然醒悟,原來自己安置下崗工人,沒有請示“上級”,是目無王法,不懂規矩,超越了廠長的職權,為了收回權利,公司才免掉自己的廠長職務。聶佳秋還講,豆製品廠只是其下屬分廠,公司租賃給杜如意經營,杜沒有權利私自決定重大事情,尤其是人事方面。對此,杜如意據理力爭,自己與公司有協議在先,明明白白確立了雙方平等的租賃關係,機器設備是公司的,豆製品廠是合理註冊,自己作為廠長,有權負責經營事務,因此,根本不存在越權。雙方對此發生矛盾,最後陷入僵持階段,杜如意堅決不執行公司的決定,公司表示要進一步接管。
5月5日,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的新派廠長王瑞來到廠裏,停掉全部機器,把所有的職工開除,封掉辦公室,甚至廠長辦公室的門鎖也被換掉,全廠的情形一片慘澹,令人寒心和氣憤。第二天,王瑞又帶著保衛科的人來到包頭市的一家汽車修理廠,強行開走杜如意的兩輛漢江牌小貨車。然而,麻煩並沒有結束。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兩天后,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保衛科長帶著公安局的人來到廠裏,要求杜如意必須交出全部營業手續,否則,就要被逮捕。恰好杜如意的律師進來,拿出營業執照,説明豆製品廠是受法律保護的才得以解圍。公安局的人見無禮不成,只好作罷。實際上,一場大禍馬上要降臨。
幾天后,公司發出解約通知,指責杜如意沒有按期支付有關費用,違約在先,租賃合同已經終止。這使得杜如意十分意外。因為他始終認為他與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的租金問題已經通過1998年雙方簽定的一份國有資産劃撥協議書妥善解決。事情到底如何?
原來早在1998年2月28日,杜如意的豆製品廠與呱呱叫食業有限公司協商達成合作意向,雙方約定,公司在新公司中出資55.22萬元,佔一半股份,豆製品廠出資20萬元,佔18%。同時,另行簽定《國有資産劃撥協議書》明確了公司的凈資産交給杜如意的豆製品廠經營,即杜如意租賃的資産包括所欠租金,全部作為股權投入新公司。後來,儘管雙方合作未成,但債權轉股權的協議,都是雙方自願的。所以,杜如意認為,解約之事,公司還有合理期限通知之責。同時,自己是工商局合法註冊的私營企業,公司單方終止合同,貼封辦公室,公然搶車,解聘人員等暴力行為,不僅非法,已經侵犯了自己和豆製品廠的合法權益。
儘管杜如意多次拒理力爭,最終自己辛苦操勞的企業沒了,甚至自己開發研製的20多個種類的産品也被別人無償使用,眼看自己的全部的希望都將要化為泡影,杜如意是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