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百姓的手——關於電視節目的對話
央視國際 (2003年02月14日 16:20)
問:我對很多人都想問這個問題一一從小時到現在,從什麼時候,從一個什麼樣的事情開始,“法律”這個概念在你生活中、在你的意識中出現了?是街頭的一場爭吵、是民警的一次走訪、是遭遇了官司、還是別的什麼形式?
高峰:你説的這種能讓人打上法律烙印的事件,找好像沒有經歷過。我的成長趕上了一個非常時代,沒有法制教育,也不知道要法制。我的家庭命運其實就是一個非法制時代的悲劇。我的父親當年是《北京日報》的總編,解放前就是地下黨員,1958以後人就沒有了。他長什麼樣兒我都沒見過。到1978年才知道消息,檔案都沒有了,只有這麼一個小條,寫著“高某同志於1965年12月30日因肺炎死於某監獄”,別的什麼也沒有,最後也不知道從哪兒找到一個20世紀50年代的大學聽課證,上面有一張照片,這是我父親惟一的照片了。這一家子被弄到這份兒上,事後想起來都是因為沒有法。
問:那麼,法律意識的萌發是在什麼時候?
高峰:還是通過傳媒吧。原先,包括後來上大學,畢業後工作,也沒有想到法制,沒有用法律維護自身利益的觀念,真的沒有。包括對自己的身世、家庭遭遇,也沒有從法制的角度去反思過。我們這一代人,就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制教育,在學校,一堂法律課都沒有過!有多少法盲啊!應該説,這些年的法制宣傳是相當成功的,傳媒對法制宣傳的貢獻很大。
問:每次我們辦活動感觸很深,很多外地人衣著不整、拿著狀紙不停地流淚,一到主持人跟前就下跪,律師諮詢臺前擁擠不堪。不少人確有冤屈,有些人的案子也不複雜,但他不懂法律程序,不知道要找法院、找律師。也有的根本不相信法院,不相信律師,只相信告狀,所以跑北京來了。破衣爛衫的,卻花很多路費。看到這些,心清很複雜。法制節目到底能夠做什麼?怎麼做有效?説到底,傳媒代替不了法律。
高峰:當然,不同層次的法制節目,有不同層面的任務和功能。法律最普及的節目,是直接解答問題;説法是中級課程,你不能讓它層次太高,那樣就太不大眾化了;《社會經緯》一週一次,一次就得過癮,《社會經緯》經緯就是縱橫,橫豎你得弄明白,只是説點法律,沒有懂法不行。其實,電視節目與觀眾之間經常存在兩種狀態:一種是節目教育觀眾,電視節目和觀眾之間是另附仰視、俯視型的關係;另一種就是準觀眾論,所謂的“觀眾就是上帝”,觀眾愛看什麼就給什麼,我不贊成。觀眾肯定不是上帝,我們製作者也不是上帝。製作者和觀眾的關係,可以説既是對手,也是朋友。只有平視的視角,才能是朋友,才能對話,才能産生相互交流。那麼,什麼是上帝?在法制節目中,“法”是上帝,節目是上帝。這樣,我們相對於觀眾的視角就轉換成一種平等的視角了。
問:法律無情,法律有情。法律規範人與人的關係,確實不能不牽扯到人的感情。法制節目煽情固然不好,但是如果讓人無動於衷,記不住,就是失敗。
高峰:實際上,我覺得電視應該是一個天平,天平的兩頭能夠平衡。一個好的電視節目,如果能夠使心理不平衡的人達到平衡,這算是一個好節目。如果還能夠使。心理平衡的人看完這個節目變得不平衡了,這是更好的節目。前者只是簡單的成功,後者是更大的成功。
問:是否可以理解為,好的節目可以打破人們既有的認知平衡,在一種認知和情緒的雙重波動中進行更加深層的判斷。
高峰:當然,也許你自己沒有刻意這樣做,但是你的節目讓人感覺到一種發自心底的對國家對人民的憂患意識和責任,這個節目就做至家了。怎麼把節目做得好看一些,幫助更多的人、感染更多的人,這是需要琢磨的。第一個層次是斷案,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節目到這個層次只可看;第二個層次就是不僅要結果,也要把矛盾展現出來,這算比較好的節目;最高層次的節目還要有一種清感的反復,就如“包公鍘美案”展現的那樣------面對秦香蓮,最後沒轍了,“這是文銀三百兩,帶回家去度饑寒,教你獨生子把書念,一生不要去做官”。法律節目最高境界就是到這種程度。就製作節目而言,第二種層次是一種境界,一種難得的藝術追求。製作電視節目就應該有這種追求。
問:不僅讓人知道“是什麼”,還要讓人知道“為什麼”和怎麼樣。您在中央電視臺工作快20年了,做過各種類型的電視節目,親歷十幾個欄目。作為社教中心主任,又領導這麼多欄目和頻道的工作,在您心目中,目前《社會經緯》節目處在什麼位置上?
高峰:在社教中心,法制節目是最重要的。法制節目重視時效性,它從法律角度關注最新發生的事件,新聞因素與法律因素兩相結合,使法制節目擁有巨大的衝擊力、社會互動力,幾乎沒有別的節目可以比擬。所以説,它應該是我們的王牌了。從興趣來看,我喜歡做紀錄片,祖國風光啊,名山大川的,幾個月都見不到人,比較超脫,比較清高。但是法制節目正好相反,它根本離不開人的主題,需要一種強烈的人文關懷的意識。中國老百姓需要實實在在的幫助。應該説電視節目都是在為百姓服務,但法制節目是最直接的、最實際的,因此是最重要的。科教節目、文化藝術類節目、生活節目教人炒菜、給人點歌,當然也是一種幫助,但它是有距離的,審美的,是錦上添花的那種。法制節目沒有距離,你的一隻手就應該握住老百姓的手,那才是真正的法制節目。
責編:郭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