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怎樣正確對待《就業協議》的補充條款或協議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10日 11:14
前不久,我們的節目仲介紹了有關“高校畢業生如何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相關問題,有不少畢業生來信説,有的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除了與自己簽訂《就業協議書》外,還常常會附加補充協議或增加某些條款。那麼對於這些補充條款或協議,畢業生應該如何對待呢?
一般來講,這些補充條款或協議主要是用來進一步明確用人單位與畢業生之間的有關權利和義務等具體問題的。對於畢業生來説,較為常見的問題主要有:
1.畢業生進入單位前的有關問題,如畢業生離校前不得有違紀違法行為,畢業生必須獲得畢業文憑或學位證書,畢業生自薦材料中所反映的學習成績和其他情況必須與檔案中的記載相符等等;
2.畢業生進入單位後的有關問題,如到單位報到的時間以及所需材料,畢業生必須通過單位統一組織的體檢,單位提供給畢業生的工作條件及生活待遇等等。
事實上,補充條款或協議中的有些內容,具有畢業生進入單位後需要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的性質,因而畢業生原則上應該接受並按單位的要求予以辦理。
在這裡還要提醒畢業生們,在簽訂這些補充條款或協議時,一定要對其進行仔細研究,必要時可以向老師或有關部門諮詢,以免因某些條款的不合理而損害自身利益。明天的節目中,我們將請專家講解“畢業生的戶口關係如何轉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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