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十傑候選人節目展播——張學軍(2003.12.12)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2日 14:26
張學軍,37歲,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楓橋法庭庭長。13年來他紮根基層,工作中非常注重調解,他首創的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四環指導法”,極大地促進當地人民調解工作走向規範化和法治化。2002年張學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好法官”。
我們要尋找的法官張學軍在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工作。40年前,這裡就因為治安工作做得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楓橋經驗”而出名。到楓橋之前,我們聽説張學軍創立的“四環指導法”是“楓橋經驗”在新時期的發展和創新,它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時效果很好,大量糾紛不用上法庭,在基層就得到了解決。一路上我們都在猜測,到底什麼是“四環指導法”?
張學軍:“四環指導法”是指抓住四個環節,建立四項制度,全方位指導人民調解工作。
通俗地説,“四環指導法”就是在訴前、訴時、訴中、訴後四個環節中,適時地對人民調解工作加以指導。訴前,法官作為法律指導員,定期到人民調解委員會輔導工作;訴時,對於簡單的訴訟案件,儘量引導到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訴中,就是法院開庭時,請人民調解員來陪審或者旁聽;訴後,就是法庭判決以後,對涉及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過的,及時向調委會反饋,為他們今後處理類似的糾紛提供借鑒。
諸暨市楓橋鎮人民調解員楊茂夫:從這幾年調處成功率能夠達到70%,確實這裡面是離不開基層法庭對我們法律的輔導。
這些理論聽起來似乎沒什麼特別的,究竟它在實踐有什麼好處呢?採訪的第一天,我們就見識了一下。將近中午時,一個來自江西的名叫謝菊香的人到法庭起訴,希望法庭幫她討回一筆兩萬元的欠款。接待員覺得這個案子比較簡單,建議她不必起訴,可以到人民調解委員去解決,但是謝菊香擔心調解的效果不好,錢拿不回來。
張學軍:你如果選擇調解方式的話,我們這兒有個法律指導員,可以向你提供跟蹤指導,我們法庭還開出糾紛聯絡跟蹤單,你就拿這個跟蹤單到人民調解委員會去調解,他們都會優先受理和給你調處這個糾紛。
謝菊香是一名下崗職工,聽張學軍説人民調解委員會不收費還能討回欠款,法院也不會丟下不管,她很快選擇了放棄起訴。
糾紛勸導制度是“四環指導法”中最關鍵的也是最有創意的環節,張學軍之所以想到要這樣做,並不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是13年的工作實踐使他深刻地體會到調解在解決糾紛中的良好作用。他辦過的幾千件案子中,有75%是用調解方式處理的。
張學軍:調解應該説是解決糾紛的最好的一種方式,雙方都贏,原告也不吃虧,被告也沒受到冤枉,應該説這是訴訟方式裏面最好的一種結案方式。
五年前張學軍辦過一樁案子。當地農村一對親兄弟因為調換房屋的事大打出手,兩家人都被打傷了。這個案子如果直接判決,兄弟兩家從此不但會結下仇恨,而且其中一個剛剛考上大學的孩子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失去上大學的機會。張學軍覺得,最好用調解來處理。
張學軍:我本人也是農民出身,農民的兒子能夠考上大學,這種艱苦的歷程,我是親身感受的。
調解用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最後,孩子的嬸嬸松了口。
張學軍:他嬸嬸就説,斌斌你再叫我一聲,我就滿足了。那個斌斌他確實最後叫了一聲“嬸嬸”,馬上那個嬸嬸兩顆眼淚就掉下來,當時我也看得很感動,我也差不多要流眼淚了。最後還是雙方把這個,自訴人一方就把這個案件撤訴了。
實際上,全國各個法院都在開展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張學軍之所以想到把它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除了重視調解的作用外,他的初衷也是為了緩解工作的巨大壓力。張學軍所帶領的楓橋法庭雖然只有5名法官,卻是全院受理案件最多的,法官們每年疲於應付,很難顧得上案件的質量。這促使喜歡創新的張學軍想盡辦法要將法官從案件的海洋中解脫出來,用更多的精力辦好疑難複雜的案件。“四環指導法”在楓橋法庭試行以後,效果非常明顯,到法庭起訴的案子將近40%都被勸導到人民調解委員會。
楓橋法庭副庭長徐潮波:我們具體辦案的人更有精力把一些具體的案件能夠辦成精品。
“四環指導法”在實施過程中,法庭不只是將當事人引導到調解委員會就了事了,包括張學軍在內的法官會分別進行跟蹤指導。在謝菊香同意調解的當天下午,張學軍就來到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告訴他們調解這起糾紛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
張學軍:你們在調解的時候應該審查一下,合同有沒有效力。如果你們達不成協議,趕快要跟我們聯絡一下。
第二天,人民調解委員會對這個糾紛進行了成功的調解,雙方簽訂了分期付款的調解協議書。調解委員會很快將這個結果反饋給了楓橋法庭。
謝菊香:我最高興的是節約了我的錢,最起碼訴訟費跟律師費省掉我幾千塊錢,我不是講,這幾千塊錢對於我來説是一個大事。
現在,“四環指導法”已經在諸暨市人民法院推廣運用,並且浙江省的各個法院都將效倣。在採訪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張學軍是個非常喜歡接受挑戰的人。如今,他又開始思考如何將“四環指導法”進一步完善。
張學軍:我很喜歡法律,可以用兩個字,就是“酷愛”,酷愛法律。我喜歡將來,我還要努力下去,所以我要不斷地去創新工作。
副庭長徐潮波:張學軍同志是一個創新意識很強的人。
當事人:法律經驗比較豐富。
副院長楊明:是一個富有強烈責任心的法官。
張學軍:法官從法律上講應該是公正的,但光公正也不是合格的法官,我認為還要像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要“司法為民”,要親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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