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筆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19日 18:34
作者:史鐵生
我是史鐵生——很小的時候我就覺得這話有點怪,好像我除了是我還可以是別的什麼。這感覺一直不能消滅,獨處時尤為揮之不去,終於想懂:史鐵生是別人眼中的我,我並非全是史鐵生。
多數情況下,我被史鐵生減化和美化著。減化在所難免。美化或出於他人的善意,或出於我的偽裝,還可能出於某種文體的積習——中國人喜愛讚歌。因而史鐵生以外,還有著更為豐富、更為渾沌的我。這樣的我,連我也常看他是個謎團。我肯定他在,但要把他全部捉拿歸案卻非易事。總之,他遠非坐在輪椅上、邊緣清晰齊整的那一個中年男人。白晝有一種魔力,常使人為了一個姓名的牽掛而拘謹、猶豫,甚至於慌不擇路。一俟白晝的魔法遁去,夜的自由到來,姓名脫落為一張扁平的畫皮,剩下的東西才漸漸與我重合,雖似朦朧縹緲了,卻真實起來。這無論對於獨處,還是對於寫作,都是必要的心理環境。
我其實未必合適當作家,只不過命運把我弄到這一條(近似的)路上來了。左右蒼茫時,總也得有條路走,這路又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筆去找。而這樣的找,後來發現利於此一鐵生,利於世間一顆最為躁動的心走向寧靜。
我的寫作因此與文學關係疏淺,或者竟是無關也可能。我只是走得不明不白,不由得嘮叨;走得孤單寂寞,四下裏張望;走得怵目驚心,便向著不知所終的方向祈禱。我僅僅算一個寫作者吧,與任何“學”都不沾邊兒。學,是挺講究的東西,尤其需要公認。數學、哲學、美學,還有文學,都不是打打鬧鬧的事。寫作不然,沒那麼多規矩,癡人説夢也可,捕風捉影也行,滿腹狐疑終無所歸都能算數。當然,文責自負。
寫作救了史鐵生和我,要不這輩子幹什麼去呢?當然也可以幹點別的,比如畫彩蛋,我畫過,實在是不喜歡。我喜歡體育,喜歡足球、籃球、田徑、爬山,喜歡到荒野裏去看看野獸,但這對於史鐵生都已不可能。寫作為生是一件被逼無奈的事。開始時我這樣勸他:你死也就死了,你寫也就寫了,你就走一步説一步吧。這樣,居然掙到了一些錢,還有了一點名聲。這個愚頑的鐵生,從未純潔到不喜歡這兩樣東西,況且錢可以供養“沉重的肉身”,名則用以支持住孱弱的虛榮。待他孱弱的心漸漸強壯了些的時候,我確實看見了名的荒唐一面,不過也別過河拆橋,我記得在我們最絕望的時候它伸出過善良的手。
我的寫作説到底是為謀生。但分出幾個層面,先為衣食住行,然後不夠了,看見價值和虛榮,然後又不夠了,卻看見荒唐。荒唐就夠了麼?所以被送上這不見終點的路。
殘疾與愛情,這兩種消息,在史鐵生的命運裏特別地得到強調。對於此一生性愚頑的人,我説過,這樣強調是恰當的。我只是沒想到,史鐵生在四十歲以後也慢慢看懂了這件事。
這兩種消息幾乎同時到來,都在他二十一歲那年。
一個滿心準備迎接愛情的人,好沒影兒的先迎來了殘疾——無論怎麼説,這一招是夠損的。我不信有誰能不驚慌,不哭泣。況且那並不是一次光榮行為的後果,那是一個極為普通的事件,普通得就好像一覺醒來,看看天,天還是藍的,看看地,地也並未塌陷,可是一舉步,形勢不大對頭——您與地球的關係發生了一點兒變化。是的,您不能有以腳掌而是要以屁股,要不就以全身,與它磨擦。不錯,第一是坐著,第二是躺著,第三是死。好了,就這麼定了,不再需要什麼理由。我慶倖他很快就發現了問題的要點:沒有理由!你沒犯什麼錯誤,誰也沒犯什麼錯誤,你用不著悔改,也用不上怨恨。讓風給你説一聲“對不起”嗎?而且將來你還會知道:上帝也沒有錯誤,從來沒有。
我記得,當愛情到來之時,此一鐵生雙腿已殘,他是多麼地渴望愛情呵,可我卻親手把“不能進入”寫進了他心裏。事實上史鐵生和我又開始了互相埋怨,睡不安寢食不甘味,他説能,我説不能,我説能,他又説不能。糟心的是,説不能的一方常似凜然大義,説能的一對難兄難弟卻像心懷鬼胎。不過,大凡這樣的爭執,終歸是鬼胎戰勝大義,稍以時日,結果應該是很明白的。風能不戰勝雲嗎?山能堵死河嗎?現在結果不是出來了?——史鐵生娶妻無子活得也算愜意。但那時候不行,那時候真他娘見鬼了,總覺著自己的一片真情是對他人的坑害,坑害一個倒也罷了,但那光景就像女士們的長襪跳絲,經經緯緯互相牽連,一坑就是一大片,這是關鍵:“不能”寫滿了四週!這便是殘疾最根本的困苦。
這不見得是應該忍耐的、狹隘又渺小的困苦。失去愛情權利的人,其他的權利難免遭受全面的損害,正如愛情被貶抑的年代,人的權利普遍受到了威脅。
説殘疾人首要的問題是就業,這話大可推敲。就業,若僅僅是為活命,就看不出為什麼一定比救濟好;所以比救濟好,在於它表明著殘疾人一樣有工作的權利。既是權利,就沒有哪樣是次要的。一種權利若被忽視,其它權利為什麼肯定有保障?倘其權利止于工作,那又未必是人的特徵,牛和馬呢?設若認為殘疾人可以(或應該,或不得不)在愛情之外活著,為什麼不可能退一步再退一步認為他們也可以在教室之外、體育場之外、電影院之外、各種公共領域之外……而終於在全面的人的權利和尊嚴之外活著呢?
是的是的,有時候是不得不這樣,身體健全者有時候也一樣是不得不呀,一生未得美滿愛情者並不只是殘疾人呵!好了,這是又一個關鍵:一個未得獎牌的人,和一個無權參賽的人,有什麼不一樣嗎?
可是且慢。説了半天,到底誰説了殘疾人沒有愛情的權利呢?無論哪個鐵生,也不能用一個虛假的前提支持他的論點吧!當然。不過,歧視,肯定公開地宣佈嗎?在公開宣佈不容歧視的領域,肯定已經沒有歧視了嗎?還是相反,不容歧視的聲音正是由於歧視的確在?
好吧,就算這樣,可愛情的權利真值得這樣突出地強調嗎?
是的。那是因為,同樣,這人間,也突出地強調著殘疾。
殘疾,並非殘疾人所獨有。殘疾即殘缺、限制、阻障。名為人者,已經是一種限制。肉身生來就是心靈的阻障,否則理想何由産生?殘疾,並不僅僅限于肢體或器官,更由於心靈的壓迫和損傷,譬如歧視。歧視也並不限于對殘疾人,歧視到處都有。歧視的原因,在於人偏離了上帝之愛的價值,而一味地以人的社會功能去衡量,於是善惡樹上的果實使人與人的差別醒目起來。榮耀與羞辱之下,心靈始而防範,繼而疏離,終至孤單。心靈於是呻吟,同時也在呼喚。呼喚什麼?比如,殘疾人奧運會在呼喚什麼?馬丁 路得 金的夢想在呼喚什麼?都是要為殘疾的肉身續上一個健全的心途,為隔離的靈魂開放一條愛的通路。殘疾與愛情的消息總就是這樣縈縈繞繞,不離不棄,無處不在。真正的進步,終歸難以用生産率衡量,而非要以愛對殘疾的救贖來評價不可。
但對殘疾人愛情權利的歧視,卻常常被默認,甚至被視為正當。這一心靈壓迫的極例,或許是一種象徵,一種警告,以被排除在愛情之外的苦痛和投奔愛情的不熄夢想,時時處處解釋著上帝的寓言。也許,上帝正是要以殘疾的人來強調人的殘疾,強調人的迷途和危境,強調愛的必須與神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