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天山腳下的警花——女子巡警隊:講述烏魯木齊女子巡警隊和她們的家人們為了一方平安背後的故事。
本期人物:女子巡警隊的女隊員
少數民族+現代女警=出色完成任務
建於1996年10月的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巡警支隊女子大隊,是西北五省惟一的一支女子巡警隊。現有女警42人,由漢族、維吾爾族、滿足、回族、哈薩克族組成。這支平均年齡只有23歲的女子巡警隊從成立以來,一直擔負著烏市中山路一條街、光明路、北門、大小十字、人民廣場等市中心地段的巡邏保衛、接出警等工作。2002年後,女子大隊又擔負具有一定影響的大型活動安全保衛任務及暴力、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2003年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總工會評為"女職工文明示範崗",被市公安局評為優秀黨支部和創建活動先進單位,並榮立集體二等功。
女子巡警隊所管轄的地區,包括自治區黨委、市委市政府等重點部門,在1997年女警同男警們一樣晝夜24小時巡邏,由於警力不足,女警們每人每天要出勤3至4趟,平均每天只能睡4小時,大部分民警都患了不同程度的感冒,但無一人請假,整整63天民警們沒有回過家。隊長曹岩侖為了不影響工作,把兒子送到了內地父母家,甚至在丈夫出差時將八歲的女兒獨自鎖在家中,其實她的家離巡邏點只有500米的路程,可就是短短500米的,她沒有陪女兒住一晚。
在一次巡邏女警抓獲一名維吾爾族女盜竊嫌疑人,在對其搜身的過程,發現她鞋底有一枚刀片,憑著職業敏感,女警們斷定其身上必存在隱案,經突審,查到重大線索,一舉摧毀某大酒店長期從事賣淫、吸毒、違法犯罪的活動團夥。
在嚴打工作中,女警王樂化粧成貨車司機前去與"法輪功"頑固分子接頭,為成功破獲全市最大一起製造"法輪功"宣傳喇叭案件取得了關鍵性的線索。
由於都是女性,這支女子巡警隊在掃黃、打非的專項鬥爭中,也做出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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