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達姆被綁架? 阿拉伯律師要求給其戰俘待遇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9日 11:43)
中新網1月9日電 據阿拉伯半島電視臺報道,一個阿拉伯律師組織正計劃為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因其在位時所犯罪行而出庭受審時提供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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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律師聯合會1月4日已邀請了來自埃及、黎巴嫩、約旦的法律專家到開羅來就組成辯護委員會一事進行討論。在會議結束時,他們得出的結論認為,薩達姆應得到戰俘待遇,聯軍必須公佈他的關押地點。他們還要求國際紅十字會應被允許探視薩達姆,以便確保關押條件符合標準。他們還認為薩達姆仍是伊拉克憲法意義上的總統,美國不能合法地關押他。
律師們還指控美國佔領伊拉克、並在沒有獲得國際機構的許可的情況下逮捕伊拉克公民違反了國際法。埃及國際法專家烏馬爾告訴半島電視臺,根據國際法,美軍綁架了伊拉克總統。他説:“1960年,聯合國宣佈軍事佔領為犯罪行為,並認為佔領是一項反人權行為。聯合國大會第3013號決議案認為在他國領土上的任何外國軍隊都是雇傭兵。因此,這樣的部隊是不允許抓獲戰俘的,所以他們現在所作的事情是在綁架伊拉克人。”
英國沃爾威克大學的國際法專家戴尼爾告訴半島電視臺,他同意伊拉克戰爭是非法的觀點,但阿拉伯律師們可能無法找到可供上訴的機構。他説:“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但是他們將向誰申訴?國際法庭?首先,這得由伊拉克政府提出上訴。如果薩達姆在獄中寫信向國際法庭投訴,那麼你將看到非常有趣的司法鬥爭。國際法庭首先得決定他是否是合法的領導人,然後他們才能研究這一官司的合理性。”但是,他否認了薩達姆被綁架的説法,因為聯合國大會並不能制訂國際法。
戴尼爾認為,薩達姆應當獲得戰俘待遇。他説:“美國至今一直拒絕給薩達姆戰俘身份,原因是很明顯的,這樣的話,他們就能對他進行更長時間的審訊,但我認為他應當受到1949年日內瓦公約的保護。”(固山)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