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薩達姆會被判死刑嗎?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3日 10:44)
新華社紐約1月2日電(記者 何光海)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被美軍逮捕後,國際社會圍繞薩達姆的命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對薩達姆的審判成了舉世矚目的焦點。人們爭論最多的,莫過於薩達姆是否會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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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週知,布什政府對伊拉克採取的軍事行動,是在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直接進行的。
因此,這場戰爭的合法性從一開始就遭到聯合國大多數會員國的質疑。伊拉克主要戰事結束已半年有餘,但美國迄今仍未找到薩達姆政權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及伊拉克與“基地”組織恐怖活動有關的確鑿證據。美國發動對伊戰爭的兩個理由至今讓人難以信服。
薩達姆的被捕為布什政府重新尋找戰爭藉口帶來了新的契機。對布什政府而言,給薩達姆扣上“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名,堂而皇之地以公審名義判處薩達姆死刑,至少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轉移國際社會對伊拉克是否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視線,最大可能地使戰爭問題合法化;二是“殺雞儆猴”,為美國對“邪惡軸心”的其他成員國採取行動做準備。這也是美國主流媒體把對薩達姆的審判視為“另一場戰爭”的主要原因。從這一角度來講,判處薩達姆死刑符合美國的利益。
由誰來主持對薩達姆的審判,也是影響審判結果的重要因素。目前國際司法界討論最多的主要有三個方案:一是把薩達姆引渡回美國,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二是直接由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組建的特別法庭審判;三是由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審判。
對布什政府來講,三種方案各有利弊。美國政府最希望把薩達姆引渡到美國審判,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把功勞攬在身上,這也是薩達姆未落網前美國政府一再揚言的方案。但是,美國若單獨審判薩達姆,可能會在美國國內和國際司法界引發薩達姆有無“豁免權”以及美國有無“管轄權”的激烈爭論,而且會給人落下“公報私仇”和“勝者司法”的口舌。美國還擔心薩達姆會在法庭上公開披露兩伊戰爭期間他與裏根政府曾達成的“見不得人的交易”。同時美國法庭的司法程序繁瑣冗長,司法成本較高,拖延時間較長。
國際輿論主張的第三種方案可能最公正、最能服眾,但可能性最小。理由有三:美國一直反對設立國際刑事法庭,迄今不承認這一法庭的存在,更不是該法庭的締約國;美國發動對伊戰爭未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所以很難想象美國會為此要求聯合國通過決議,把薩達姆交由國際刑事法庭審判;即使美國願意由這一法庭審理,最後結果可能只會判處薩達姆終身監禁而不是死刑,而且審理時間會拖得很長,這不是布什政府希望看到的結果。第二種方案可操作性較大,是目前形勢下美國最有可能接受的折衷方案。在伊拉克國內審理,可按伊斯蘭教義和法律對薩達姆進行定罪、判決和執行,既可避開無休止爭議,又可避免授人以柄,還能起到震懾薩達姆殘余勢力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美國可以利用佔領者的身份左右伊現政權和特別法庭的組建,並通過向伊派遣美國法學專家充當法律顧問,影響甚至暗中操縱審判的整個過程。當然,在伊審判薩達姆也面臨一些技術性難題,如伊拉克的局勢很不穩定,目前還不存在一個擁有全部主權的政府等。如果在伊拉克境內審理此案,薩達姆恐怕難逃死罪。伊拉克臨管會的大多數成員都是過去遭薩達姆迫害流亡國外的反對派,對薩達姆恨之入骨,一直試圖從肉體上消滅薩達姆。因此,薩達姆落網的消息傳出後,伊臨管會的一些成員就迫不及待地表態,希望儘快公審薩達姆,將他繩之以法。
但公正審判薩達姆談何容易。正如幫助起草伊拉克新憲法的卡南 馬基亞所言,“我們都知道薩達姆的所作所為,但要在法庭上證實它絕非易事”,因為“我們沒有一支‘還在冒煙的槍(鮮活的證據)’來起訴薩達姆,我們需要目擊者和文件”。
輿論認為,雖然布什政府表面上看起來比較低調,但薩達姆的命運實際上掌握在美國人的手中。由於對薩達姆的審判充滿變數,這場世紀審判可能會拖一年乃至數年的時間。但不管結果如何,都將成為21世紀初最舉世矚目的訴訟案。
責編:張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