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綜述]歐盟首腦要在民主與高效間找平衡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2日 10:31)
CCTV.com消息(16點新聞):《歐盟憲法》中最核心的內容,是決策機制問題,因為不斷擴大的歐洲不能靠“家長制”或“圓桌會議”的方式來決策。按照歐洲人的理想和歐洲政治家們的設計,歐盟決策既要“科學”和“高效”,又必須做到“公平”和“民主”。矛盾就此産生了。歐盟首腦在《歐盟憲法》上的爭執實際上就是在要高效還是要民主間尋找平衡點。
對於目前的《歐盟憲法草案》,存在最大分歧就是“雙重多數表決制”,即需要一半以上的成員國、並且這些成員國的人口需要超過歐盟總人口的60%以上才能通過。這一相對科學和高效的表決制遭到了一些小國的抵制,以西班牙和波蘭為首的國家認為,這一機制賦予了大國更大的發言權,而削弱了小國在未來歐盟中的地位,這威脅到了歐洲各國共奉的“公平”和“民主”原則。
而德國、法國、意大利等大國的代表則指出,如果《歐盟憲法》在這一條款上做出讓步了,未來25國都想在歐盟有發言權,都想有否決權,任何決策在這種機制下都難以得到通過,這將意味著歐盟的“死亡”。一位在歐盟工作的德國官員説:“西班牙和波蘭想要‘公平’,他們兩國人口總數加起來共8千萬,剛剛和德國持平。但他們目前的表決權票數加起來是54票,遠遠超過德國的29票,這公平嗎?”
從一定意義上來説,“高效”和“民主”二者是不可能絕對平衡的,關鍵是尋找中間的一個平衡點,各國都需要為此作一些讓步和犧牲,只不過犧牲大小各有不同。事實上,歐盟“一體化”每取得一個突破性發展,都是各國讓步和妥協的結果,歐元的流通就是一個典型例證。一些專家指出,歐盟統一和強大的過程,就是歐盟各國主權不斷弱化的過程。
建成統一和繁榮的歐洲,是歐盟各國共同的美好夢想,但主權的讓渡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卻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有分析人士認為,《歐盟憲章》設計的目標,是為使歐盟變得更“簡單”,然而設計並達成這一目標的過程非常複雜,而且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