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伊朗核問題有望和平解決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1日 17:48)
新華網德黑蘭10月21日電 伊朗總統哈塔米19日首次公開表示,如果伊朗發展民用核計劃的權利得到保證,伊朗將考慮放棄被西方國家懷疑可用於製造核武器的濃縮鈾提煉項目。伊朗官方通訊社20日又報道説,伊朗政府認為伊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的條件已經成熟。這表明,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確定的10月31日最後期限即將到來之前,伊朗在核問題上的立場已出現微妙變化,伊朗願意通過和平談判來解決核問題。
伊朗核問題由來已久。早在20世紀80年代,美國就開始指責伊朗秘密實施核計劃,試圖發展核武器。然而,伊朗一直強調,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簽約國,伊朗有權和平利用核能源,伊朗核計劃的目的是和平利用核能,提煉濃縮鈾只是為核電站提供燃料。今年2月伊朗宣佈獲得提煉濃縮鈾技術之後,美國、一些歐洲國家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核設施表示了極大的關注。特別是國際原子能機構宣佈在伊朗境內兩處發現高濃縮鈾痕跡之後,美國、以色列等國更加認為,伊朗正在秘密研製核武器。
9月1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就伊朗核問題通過一項“最後通牒”式的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31日前澄清其全部核活動,包括濃縮鈾計劃。伊朗外交部發言人隨即作出強烈反應,表示要重新考慮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並強調伊朗不會放棄用於和平目的的核計劃,也不會放棄提煉濃縮鈾項目。與此同時,伊朗外長哈拉齊等官員卻表示,伊朗將“有條件地”接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
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伊朗國內就是否簽署附加議定書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以哈塔米為首的改革派主張簽署議定書,接受更嚴格的國際核查,以證明伊朗核計劃是為了和平利用核能。此舉將有利於消除國際社會對伊朗核問題的疑慮,促進伊朗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往來和技術交流,避免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伊朗實行制裁,以利於伊朗國內的經濟建設和政治穩定。
而保守派特別是軍方認為,伊朗沒有義務滿足國際原子能機構決議提出的要求,這一決議違反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規定的自願簽署的原則。如果伊朗在諸如核查範圍等各種問題得到澄清之前簽署該議定書,可能會引發更多的問題。美國和以色列的間諜將會利用核查的機會在伊朗四處活動,竊取情報,給伊朗的國家安全帶來嚴重威脅。一些伊朗高級官員強調,伊朗的政治、軍事等重地以及宗教聖地是不可侵犯的。
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決議通過後的一個多月裏,國際社會進行了一系列積極斡旋,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進行了多輪談判。本月16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對伊朗進行了今年的第三次訪問,力圖在最後期限到來之前説服伊朗同意簽署附加議定書,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更加嚴格的檢查。伊朗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薩利希日前透露,巴拉迪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專家小組已就伊朗擔心的一些問題作了必要的説明和澄清,並與伊朗達成了一項諒解。這一成果有助於促使伊朗儘快在議定書上簽字。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英法德3國外長21日抵達德黑蘭訪問。他們將同哈塔米及其他伊朗高級官員就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等問題進行會談。分析人士認為,英法德3國外長與伊朗官員會談的焦點是:伊朗是否將堅持有關完整核燃料循環體系的核項目,包括濃縮鈾提煉。據認為,3國外長將在會談中要求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面合作,接受更嚴厲的核查。與此同時,3國外長將向伊朗承諾承認伊朗發展民用核計劃的權利,向伊朗提供相關核技術,並保證伊朗核電站所需要的核燃料。這一解決辦法不僅可以避免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避免伊朗受到嚴厲的制裁,同時也可滿足伊朗“有條件”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的立場。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伊朗能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要求在近期內簽署附加議定書,但距離真正實施更加嚴格的核查還需要一段時間。伊朗法律規定,政府簽署的各種協定或條約必須提交議會辯論表決,然後提交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批,甚至要提交最高領袖批准才能生效。這一程序可能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
總之,伊朗和有關各方在核問題上已表現出比較靈活的態度。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就這一問題達成的初步結果,為通過談判最終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帶來了希望。(張勝平)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