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伊朗核問題的由來
央視國際 (2003年10月21日 15:53)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 伊朗的核計劃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當時伊朗巴列維王朝與美國及西方國家關係密切,核技術大部分從這些國家引進。1974年伊朗開始修建核電站等核能利用項目。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後,伊朗的核電站等核能計劃陷於停滯狀態。
1988年兩伊戰爭結束後,伊朗開始經濟重建,恢復和發展核能源成為伊朗政府的一個重要議題。1991年伊朗開始與俄羅斯商談恢復修建有關核電站問題。
1992年伊俄簽署《和平利用核能協議》。1995年初,伊俄簽署俄羅斯為伊朗建造4座商業用輕水核反應堆的合同。隨後,兩國又簽署俄羅斯將從1995年10月開始幫助伊朗在布什爾建設兩座核電站以及俄為伊核電站運轉提供核燃料等協議。
美國自1980年與伊朗斷交以來,曾多次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展核武器,並一直對其採取“遏制”政策。美國對伊俄核合作作出強烈反應,堅決要求俄停止與伊朗的一切核合作,並通過各種渠道不斷向俄羅斯施壓。
“9 11”事件之後,美國將伊朗列為三個“邪惡軸心”國之一。2002年底,美國公佈了其偵察衛星拍攝的有關伊朗中部兩處核設施的照片,稱伊朗有可能利用這兩處設施製造核武器。特別是今年2月,伊朗總統哈塔米宣佈伊朗發現並提煉出能為其核電站提供燃料的鈾後,伊朗的核計劃遭到美國的“嚴重質疑”。
為了表明其和平開發利用核能的誠意,消除美國及國際社會的疑慮,伊朗主動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及有關專家訪問伊朗。今年2月下旬以來,國際原子能機構專家組曾多次到伊朗訪問,並對伊核設施進行例行檢查,其中包括美國曾指控的兩處核設施。
6月16日,巴拉迪向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提交有關伊朗核問題報告,指出伊朗未能履行其在核安全保障協議中所規定的申報進口材料及其加工情況的義務。6月19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就伊朗核問題發表“總結性聲明”,敦促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隨時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對其核活動進行更嚴格的檢查。
9月1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開核計劃,以澄清其全部核活動,儘快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允許國際原子能機構對其進行更為嚴格的突擊檢查,終止提煉濃縮鈾試驗。這一決議遭到伊朗強烈反對。伊朗官員多次聲稱,伊朗不會在和平利用核能或提煉濃縮鈾問題上作出妥協。
伊朗早在1970年就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但迄未簽署該條約的附加議定書。伊朗總統哈塔米19日首次表示,伊可考慮有條件地停止其濃縮鈾提煉項目,前提是“伊朗發展民用核計劃的權利得到保證”。伊朗官方通訊社20日報道説,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官員的會談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伊朗政府認為“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的條件已經成熟”。(王龍琴)
責編:唐峰